[上市]中国平安:公告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32:26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等要約或邀請。尤其本公告並不構成亦並非在香港、美國或其他地方進行證券銷售或邀
請或招攬購買或認購證券之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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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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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18)

公告

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建議分拆及獨立上市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已根據《第15項應用指引》向聯交所申請批准平安健康醫療科技
於聯交所主板建議分拆及獨立上市,聯交所亦已確認本公司可繼續進行建議分拆及上市。


本公司獲告知,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平安健康醫療科技透過其聯席保薦人向聯交所
遞交一份上市申請,申請平安健康醫療科技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獲准買賣。平安健康醫
療科技招股章程的部分資料被遮蓋的申請版本預期將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起可於聯交
所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及下載。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
的內幕消息條文及《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作出。


1. 上市申請及申請版本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
司已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15
項應用指引》」)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申請批准本公司聯屬人士平安
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於聯交所主板建議分拆及獨立上市(「建
議分拆及上市」),聯交所亦已確認本公司可繼續進行建議分拆及上市。



本公司獲告知,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平安健康醫療科技透過其聯席保薦人向聯交所
遞交一份上市申請(A1表格),申請平安健康醫療科技的股份(「平安健康醫療科技股份」)
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獲准買賣。

部分資料被遮蓋的申請版本(「申請版本」)預期將自二零一
八年一月三十日起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及下載。申請版本包括(其中包
括)有關平安健康醫療科技的若干業務及財務資料。


本公司獲告知,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平安健康醫療科技透過其聯席保薦人向聯交所
遞交一份上市申請(A1表格),申請平安健康醫療科技的股份(「平安健康醫療科技股份」)
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獲准買賣。

部分資料被遮蓋的申請版本(「申請版本」)預期將自二零一
八年一月三十日起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及下載。申請版本包括(其中包
括)有關平安健康醫療科技的若干業務及財務資料。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申請版本為草擬形式及當中所載資料或有重大改動。本
公司概不就申請版本的內容負有任何義務或承擔任何責任。


建議分拆及上市後,本公司將仍為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控股股東,平安健康醫療科技將仍為本
公司聯屬人士。


2.就僅向H股股東提供平安健康醫療科技境外上市保證配額
董事會已提請股東大會、本公司A股持有人類別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本公司H
股持有人類別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審議及批准《關於僅向本公司H股股東提供平
安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保證配額的議案》,其詳情如下:

根據《第15項應用指引》的規定,本公司須適當考慮現有股東的利益,方式為向現有股東提
供將予分拆實體的股份(即平安健康醫療科技股份)的保證配額(「保證配額」)。


本公司於向本公司的A股持有人(「A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方面受限。因此,本公司僅
可向本公司的H股持有人(「H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以便遵守《第15項應用指引》。

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就平安健康醫療科技境外上市僅向H股股東
提供保證配額被視為類別股東權利的變更,因此須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分別經本公司股
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的方式通過後方可進行。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上述決議案詳情的通函連同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通告將於
適當時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3.3.
由於建議分拆及上市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將低於5%,建議分拆及上
市(倘進行)將不會構成《上市規則》項下本公司的須予公佈交易。


建議分拆及上市的實施視乎(其中包括)聯交所的批准、平安健康醫療科技董事會的最終決
定、市況及其他因素而定。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本公司概不保證建議
分拆及上市將會進行或其可能進行的時間。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或投資本
公司股份或其他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對其處境或任何應採取的行動有疑問,應
諮詢其自身的專業顧問。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就建議分拆及上市刊發進一步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任匯川、姚波、李源祥及蔡方方;非
執行董事為林麗君、謝吉人、楊小平、熊佩锦及劉崇;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斯蒂芬.邁爾、葉
迪奇、黃世雄、孫東東、葛明及歐陽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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