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新发01: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34:09 中财网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
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本次债券募
集说明书相同。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重大事项提示


一、截至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1,514,059.51万元;
发行人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18,571.03万元、
15,517.78万元和
24,683.88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
行人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0亿元公司债券,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
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亿元,预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首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
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
持有的债券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次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
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
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由于本次债
券的发行和交易均面向合格投资者,存在交易不活跃的风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
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
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
由于债券上市后交易不活跃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债券无担保。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影
响,或者行业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并导致未能如期足额获得还款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
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
三方处获得偿付。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
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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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
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
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
义务的相关约定。


六、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
款分别为
1,100,327.58万元、925,448.77万元、1,045,773.60万元和
900,825.81万
元。发行人
201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
2014年末减少
174,878.81万元,降幅


15.89%,主要系回笼部分新区管委会所欠结算款项所致。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
一是工程代建,发行人在工程项目完工并确认收入时,形成较多的应收账款。截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应收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应收账款占全部
应收账款的
49.43%。

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
余额分别为
949,049.62万元、1,224,929.82万元、
1,404,049.30万元和
1,233,031.71
万元,报告期内呈逐期增加态势。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回收
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回收期限过长,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链紧张,从而影响公司
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发行人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准备过程中,对属于关联方往来的新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发行人
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有回收风险,未予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应收款项存在大幅增
加、余额较大及能否及时回收的风险。


七、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
务分别为
2,571,490.05万元、2,690,338.05万元、2,731,559.21万元和
2,623,583.77
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一年以内需要偿还的有息债务合计
679,858.58
万元。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
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本次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八、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
1-6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
失分别为
1,637.77万元、9,492.83万元、15,023.64万元和
510.95万元,最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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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大幅增加态势。2015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4年度增加
7,855.06万元,
增幅
479.62%,主要是由于
2015年度将对无锡德鑫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租赁事
项从融资租赁模式改为经营租赁模式计量,发行人坏账损失增加
8,751.90万元所
致。2016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5年度增加
5,530.81万元,增幅
58.26%,
主要是由于无锡星洲工业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P4计提了资产减
值准备
14,912.00万元。如果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继续增加,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


九、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71.21%、70.57%、69.91%和
69.13%,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
水平。发行人未来的偿债压力较大。


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分别为
20,530.03万元、10,713.78万元、16,056.31万元和
1,300.18万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18,571.03万元、15,517.78万元、24,683.88万元

1,235.17万元。发行人净利润
2015年较
2014年下降
9,816.25万元,降幅
47.81%,
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投资收益减少等因素共同导致。

发行人净利润
2016年较
2015年增加
5,342.53万元,增幅
49.87%,主要系营业收
入增加、营业外收入增加等因素共同导致。


十一、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
1-6月,发行人营业外收
入分别为
27,995.48万元、54,130.46万元、62,447.73万元和
6,696.04万元,营业
外收入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36.36%、505.24%、388.93%和
515.01%。发行人营
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度及
2017年
1-6
月,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4,454.61万元、48,251.08万元、60,752.72万
元和
5,991.49万元,占营业外收入比例分别为
87.35%、89.14%、97.29%和
89.48%。

发行人主要从事园区开发经营和代建工程业务,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利润
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公交运营公司的营运补贴、油价补贴,从事物业
租赁相关公司的房租补贴、利息补贴以及从事代建业务获得的万顷良田项目补贴、
营运补贴等。如果未来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规模下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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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7,699.32万元、114,033.18万元、79,399.09万元和
299,491.55
万元。发行人虽然经营性现金流量较充足,但由于各项业务尚处运营初期或边建
设边经营阶段,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回款较慢,导致存货投入较多,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增长较快,使得现金流的当期流入、流出不匹配,从而面
临经营现金流对债务覆盖程度偏低的风险。


十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分别为
404,027.31万元、303,455.44万元、382,462.17万元和
143,888.09万元,其
中建设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192,309.89万元、
117,808.35万、95,193.57万元和
42,925.94万元,园区经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7,446.88万元、146,459.31万元、
143,400.81万元和
72,744.41万元,上述两项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86.57%、87.09%、62.38%和
80.3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无锡地区,发行人主营业务中代建工
程业务主要是以“委托代建”的形式接受新区管委会的委托,根据新区管委会下达的
委托代建项目任务书,对高新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房产及绿化工
程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开展建设。发行人园区开发经营业务主要包括两类
业务,一是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经营性物业出租(包括厂房、办公楼、商铺、
公寓、职工宿舍)及相关配套服务;二是为园区内企业及人员提供污水处理、变
电、公交、酒店及物流等服务。发行人上述两项业务均集中在无锡高新区,区域
集中度较高。如无锡高新区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21.85%、19.04%、13.76%和
18.75%,其中建设工程板块毛利率分别

12.32%、10.99%、7.72%和
10.47%;园区经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30.94%、24.84%、


18.09%和
24.51%;房地产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34.70%、24.56%、13.27%和
11.71%。

发行人
2015年、2016年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大,主要系在园区经营板块收
入略有下滑的同时,人员费用、资产折旧、出租房屋大修及维护费用增加所致。

发行人自
2015年以来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主要系房地产调控政策趋
严,房地产板块收入下降较大,而人员费用、原材料成本等较为刚性,导致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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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板块成本下降相对较小所致。如果未来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降,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较大。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企业提供担保合计 895,379.20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59.14%。主要包括:
发行人对无锡市新区硕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共计 108,600.00 万元,对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共计 180,830.00 万元,对无锡
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共计 147,299.60 万元,发行人为上述三家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占总余额的 48.78%。根据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被担保人的企业信用
报告,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且仍处于继续
状态的情形。如未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产生影响。


十六、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 1,454,306.90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 29.65%。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抵质押,一旦
发生银行借款或融资租赁款无法按时偿付的情况,将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
的情况,将极大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存续,这将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时兑付
带来不利影响。


十七、发行人作为无锡高新区最主要的开发主体,承担着无锡高新区一系列
的开发建设任务,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仍有较大规模的在建及拟建项目,未
来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十八、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价展望为
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
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
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

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
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债券信用评级,
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
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
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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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无锡市新
发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
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以
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中诚信
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
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
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
露的时间。


十九、发行人于
2017年
9月
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7〕
1713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的公
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
5亿元,可超额
配售不超过
5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
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


二十、经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公司将免去
“刘子林
”董事职务,
委派原职工董事“吴世平”为公司董事。经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公司将选举
“莫欣”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免去
“吴世平”职工董事职务。此次董事
变动系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做出的正常决策,不会对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亦无
影响。


二十一、发行人已将原申报材料《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及《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中债券名称由
“无锡市新
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无锡市新
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其他
涉及债券名称的相关申报文件未作此更改。本期债券各公告类文件全称更名后与
原相应申请文件效力相同,原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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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第一节发行概况
............................................................................................................ 10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10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0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3
四、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17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资信状况
............................................................................ 18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8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8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20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3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历史沿革...................................................................... 2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25
四、独立经营情况...................................................................................................... 2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6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28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30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 33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 35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5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35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36
四、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36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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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地点................................................................................................................. 3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
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2、提请股东授权事项。


(二)股东批复

发行人股东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批复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出具《关于同意对无锡市新发集团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批复》(锡新国资办发〔2017〕
3 号)。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名称: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分期发行,
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本次债券按面值
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本期债券品种
一和品种二的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
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
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固定利率,按年付息,到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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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
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
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
期内前
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最后
2年固定不变。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品种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
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
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
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
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品种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决定。


(十)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
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机构合格投资者。本次债券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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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8年
1月
30日,本期
债券起息日为
2018年
2月
1日。


(十四)利息登记日:本次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
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2月
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兑付日:若投资者进行回售,则品种一的到期日为
2021年
2月
1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若投资者不进行回售,则品种一和二的
到期日均为
2023年
2月
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十七)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八)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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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二十二)簿记管理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簿记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二十四)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交易。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公
司债务结构。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5号
法定代表人:黄际洲
联系人:徐婕晶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5号
联系电话:0510-85214170
传真:0510-85220793
邮政编码:214028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翔、闫星星、沈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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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E座
2层
联系电话:010-85156356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姜瑞源、朱嘉玺、魏欣辰、王海彬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092
传真:0512-62938665
邮政编码:215021


(四)律师事务所:江苏庆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湘江路
2-3号金源大厦
A-810
负责人:叶荣庆
联系人:叶荣庆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湘江路
2-3号金源大厦
A-810
联系电话:0510-81191238
传真:0510-81190801
邮政编码:214028


(五)会计师事务所: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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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号
2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詹从才
联系人:龚召平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
22层
联系电话:025-83235002
传真:025-83235046
邮政编码:210009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
599号
1幢
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翟贾筠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号安基大厦
8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姜瑞源、朱嘉玺、魏欣辰、王海彬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092
传真:0512-6293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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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5021

(八)监管银行:


1、中信银行新区支行
营业场所:江苏省汇融商务广场
7号-101、201
负责人:蔡映霞
联系人:朱敏
联系地址:无锡市汇融商务广场
7号-101、201
联系电话:0510-81192721
传真:0510-81191227
邮政编码:214028
2、宁波银行新区支行
营业场所:无锡市新区旺庄东路
102号、104号、106号、108号、110号、112

号、114号

负责人:葛军

联系人:蔺亚林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东路
102号

联系电话:0510-81009890

传真:0510-81009821

邮政编码:214028

(九)拟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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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十)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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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评出具了《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
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结论和标识含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
标识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
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此次发行的
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无锡高新区经济发展良好,财政实力较强。

2016年无锡高新区实现地区
生产总值
1,408.01亿元,同比增长
8.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160.54亿元,同比
增长
9.1%。无锡高新区较强的经济和财政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
境。

(2)有力的政府支持。公司作为无锡高新区主要的园区经营开发及建设主体,
在政策、资本注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了无锡市人民政府和无锡高新区管委会
的大力支持。2014~2016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分别为
2.45亿元、
4.83亿元

6.08亿元。

2、关注

(1)应收类款项规模较大,账龄偏长。截至
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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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其他应收款
140.40亿元,合计占总资产的
48.69%,其中账龄超过
1年以上
占比为
53.56%,应收类款项账龄偏长,回款速度较慢。


(2)公司经营性业务出现亏损。公司从事的工程建设及房地产业务均具有一
定的周期性,造成收入呈现波动,且近年毛利空间收窄,2015年开始经营性业务
出现亏损,利润对政府补助的依赖度较高。

(3)面临一定或有风险。截至
2016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0.32亿元,占
净资产的比重达
46.46%,被担保对象主要为无锡市国有企业,由于担保金额较大,
对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状况及公司可能面临的代偿风险应保持关注。

(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16年末,公司受限资产合计
137.68亿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7.36%,规模较大,对整体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
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
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
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
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
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
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
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
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中
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
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
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
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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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三、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和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
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总额 336.22 亿元,
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81.59 亿元。


表2-1: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中信银行

45.80

37.10

8.70

招商银行

25.84

14.24

11.60

浙商银行

10.00

10.00

0.00

中国银行

1.10

1.10

0.00

无锡农商行

10.66

7.61

3.05

工商银行

25.81

23.51

2.30

光大银行

44.30

38.60

5.70

广发银行

1.60

0.87

0.73

国开行

5.72

5.72

0.00

恒丰银行

1.36

1.36

0.00

华夏银行

10.80

4.00

6.80

建设银行

7.40

4.58

2.82

江苏银行

25.21

13.48

11.73

交通银行

4.42

4.32

0.10

民生银行

16.00

16.00

0.00

南京银行

23.00

16.00

7.00

宁波银行

7.22

7.22

0.00

农业银行

36.76

26.94

9.82

平安银行

1.50

1.30

0.20

兴业银行

22.52

15.12

7.40

江苏银行新区支行宁波银行银团

1.20

1.06

0.14

浦发银团

8.00

4.50

3.50

合计

336.22

254.63

81.59



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
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
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
定向工具等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合计 124.00 亿元,未偿还余额合计 76.00 亿
元。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5 亿元,私募公司债券 5 亿元,未偿还余额合计 10.0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 2-2: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余额

发行利率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09 锡经发债

8.00

0.00

5.90

6

2009-05-25

2015-05-25

已偿付

12 锡新区 MTN1

5.00

0.00

5.42

5

2012-06-28

2017-06-28

已偿付

12 锡新区 MTN2

11.00

11.00

6.10

5

2012-10-24

2017-10-24

存续期

13 无锡经发小微债 01

10.00

0.00

5.40

3

2013-03-08

2016-03-08

已偿付

14 锡新区 PPN001

5.00

0.00

7.50

3

2014-03-14

2017-03-14

已偿付

14 锡新区 PPN002

10.00

0.00

7.50

3

2014-03-21

2017-03-21

已偿付

14 锡新区 PPN003

5.00

0.00

7.50

3

2014-04-18

2017-04-18

已偿付

14 锡新区 PPN004

5.00

0.00

7.30

3

2014-05-29

2017-05-29

已偿付

14 锡新区 PPN005

5.00

5.00

6.80

3

2014-07-17

2017-07-17

存续期

14 锡新区 PPN006

5.00

5.00

7.20

5

2014-08-28

2019-08-28

存续期

14 锡新区 PPN007

5.00

5.00

6.60

3

2014-10-24

2017-10-24

存续期

14 锡新区 PPN008

5.00

5.00

6.50

5

2014-11-07

2019-11-07

存续期

14 锡新区 PPN009

5.00

5.00

6.50

3

2014-12-11

2017-12-11

存续期

15 无锡 01

10.00

10.00

5.45

3+2

2015-08-10

2020-08-10

存续期

15 锡新区 MTN001

8.00

8.00

4.90

7+3

2015-12-03

2025-12-03

存续期

16 无锡 01

5.00

5.00

4.68

5

2016-02-26

2021-02-26

存续期

16 无锡 02

10.00

10.00

4.20

3+2

2016-02-26

2021-02-26

存续期

16 无锡新发 MTN001

2.00

2.00

4.80

5+N

2016-04-14

2021-04-14

存续期

16 无锡 04

5.00

5.00

4.20

3+2

2016-07-04

2021-07-04

存续期

合计

124.00

76.00













表2-3: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已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
券情况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亿元)

债券余额
(亿元)

发行利率

(%)

期限
(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14 吴博园

5.00

5.00

6.00

3

2014-09-04

2017-09-03

存续期

16 吴园债

5.00

5.00

5.50

2+1

2016-03-29

2019-03-28

存续期

合计

10.00

10.00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
工具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没有出现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
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公司债券余额为零,合并报表
所有者权益为 151.41 亿元。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
债券发行后,公司公开发行的未兑付公司债券余额为 30 亿元,占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 19.81%,未超过净资产的 40%。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表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1-6 月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2014 年末/度

流动比率

2.31

2.07

2.81

2.22

速动比率

2.07

1.87

2.45

1.86

资产负债率

69.13

69.91

70.57

71.21

EBITDA 利息保
障倍数

0.44

0.60

0.50

0.6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

299,491.55

79,399.09

114,033.18

97,699.3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还率=实际利息偿还额/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New District Economic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黄际洲

注册资本:1,124,469.951863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124,469.95186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25045518X3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5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5 号

邮政编码:21402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婕晶

联系方式:0510-85214170

传真:0510-85220793

电子信箱:jiejingxu@126.com

互联网址:http:// group.wnd.gov.cn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国有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开发经营、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自有房产经营及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园艺
经营(含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所属行业:S 综合


二、 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历史沿革

发行人原名无锡市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系 1992 年经无锡市人民政府“锡政发
[1992]144 号”文件批准,由无锡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2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金 1,000.00 万元人民币,由无锡市财政局于 1992 年 7 月 15 日拨付到位。


2013 年 12 月,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锡新国资办发[2013]79
号”批复,发行人增加注册资金 13,2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金增
至 789,000.00 万元。根据无锡嘉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锡嘉会内验字
[2013]02087 号):发行人已收到无锡市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金 13,2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4 年 12 月,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同意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
团总公司改制的批复》(锡政复[2014]42 号),发行人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
公司。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新区管委会代表无锡市人民政府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
职责,并同意授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代表新区管委会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4 年 12 月,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锡新国资办发[2014]60
号”批复,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以经备案的评
估报告所示的净资产评估值 1,066,687.59 万元作为改制后的注册资本。根据无锡宝
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锡宝会验(2015)第 006 号):发行人已
收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66,687.59 万元。


2015 年 6 月,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锡新国资办发〔2015〕
4 号”文件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6,38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083,067.59 万元。根据无锡嘉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锡嘉会内验字
[2015]005 号):发行人已收到无锡市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金 16,38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锡新国资办发
〔2016〕1 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锡新


国资办发〔2017〕2 号”文件批复,2016 年度公司先后两次增加注册资本共计 4.14
亿元,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4,469.951863 万元。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
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5 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际洲。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 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锡
市人民政府授权新区管委会代表无锡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无锡新区发展履
行出资人职责,并同意授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作为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机构,代表新区管委会对无锡新区发展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未有变更,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
币 1,124,469.951863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124,469.951863 万元,全部为国有
资本,由无锡市人民政府出资,出资比例 10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 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在控股股东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和管理,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
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上完全分开,基本做到了业务及资产独立、机


构完整、财务独立,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五、 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20 家,二级子
公司 15 家,三级子公司 1 家,详见下表:

表3-1: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合并持
股比例

业务性质

层级

1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5,968.00

87.83

软件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2

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


56,000.00

100.00

科技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3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有限
公司

10,000.00

60.00

园区开发建设与经营

二级

4

无锡传感网大学科技园管理有
限公司

5,000.00

100.00

科技园区管理、物联网
专业平台管理等

二级

5

千人计划物联网产业技术研究
院无锡新区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物联网技术开发

二级

6

无锡创弘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


50.00

100.00

科学工业园区的经营
管理及配套服务

二级

7

无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000.00

100.00

高新技术开发、咨询等

一级

8

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44,570.00

100.00

物流、仓储、货运代理


一级

9

无锡新城物流有限公司

1,760.00

100.00

物流、仓储、货运代理


二级

10

无锡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8.00

94.43

物业管理等

一级

11

无锡新区新洲生态园

300.00

100.00

游园服务等

一级

12

无锡国家集成电路设计基地有
限公司

3,270.00

96.12

技术平台建设与服务


一级

13

无锡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4,605.00

99.12

公共交通服务

一级

14

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340,501.00

33.25

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15

无锡新区丽笙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33.25

餐饮、住宿、酒店管理


二级

16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33,780.49

86.90

房地产开发、太阳能销
售等

一级

17

无锡众信置业有限公司

3,500.00

44.32

房地产开发

二级

18

无锡创源置业有限公司

8,000.00

87.58

房地产开发

二级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合并持
股比例

业务性质

层级

19

无锡创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87.58

对科技企业的投资

二级

20

江苏美孚太阳能有限公司

5,000.00

86.90

太阳能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

二级

21

无锡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

4,000.00

86.90

房地产开发

二级

22

无锡新联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86.90

物业管理等

三级

23

江苏锡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38,570.00

67.75

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24

无锡市新区环净工程有限公司

50.00

60.00

网络及信息服务、绿化
施工养护等

一级

25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40,000.00

51.00

工业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26

无锡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51.00

物业管理等

二级

27

无锡星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

51.00

酒店管理、客房、餐饮

二级

28

无锡星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6,973.63

51.00

公用设施开发与经营


一级

29

无锡星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5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级

30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25,950.00

53.95

污水收集和处理等

一级

31

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48,000.00

46.92

园区开发与经营

一级

32

无锡市新城雅尚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

5,000.00

100.00

餐饮、住宿、酒店管理


一级

33

无锡新发湖景置业有限公司

8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一级

34

无锡新发鸿景置业有限公司

8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一级

35

无锡新区新瑞医院管理有限公


60,000.00

75.92

医院管理

一级

36

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

2,765.00

100.00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
经营

二级



注:

1、发行人原持有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3.33%股权,2014年度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其出资人民币100,000.00万元,2015年度无锡经发吴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对其出资人民币
122,001.00万元,发行人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33.25%。《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第十
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经发吴博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表决权委托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因此,可以判断发行人对无锡吴
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实际控制,因此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无锡新区丽笙酒店有限公司为无
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发行人对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6.90%,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对无锡众信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51.00%,发行人对无锡众信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实际控制权,因此
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3、根据《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由发行人、无锡市硕放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区硕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69,438.00 万元、25,000.00 万元、53,562.00 万元设
立。上述三个股东分别持股 46.92%、16.89%和 36.19%。该公司章程第十条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
照出资比例方式行使表决权。无锡市新区硕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因此,可以判断发行人对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实际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二)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如下:

表3-2: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明细

单位:万元、%




参股公司名称

核算方法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1

无锡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

权益法

231.00

39.83

2

江苏省无锡江大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权益法

4,500.00

37.78

3

无锡新区城际铁路站前商务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

权益法

56,000.00

49.02

4

无锡市工业博览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000.00

30.00

5

无锡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000.00

20.00

6

新沂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000.00

30.00

7

无锡江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00.00 万美元

30.00

8

无锡市众诚砼业有限公司

权益法

1,500.00

28.00

9

无锡交大联云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法

5,000.00

45.80

10

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法

150,000.00

33.33

11

无锡空港亿达投资有限公司

权益法

1,960.00

48.98

12

无锡苏华船务有限公司

权益法

360.00

20.00

13

无锡德鑫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权益法

65,883.09

49.91





六、 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组织机构

图3-1: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总经理室
监事会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为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制定了《公
司章程》,建立了由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
同意授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国资办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新
区管委会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公司职工董事 1 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人选由董事长推荐,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议后任
命,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和选举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5 人,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和选举适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
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和选举可连任。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重视公司制度体系的建立,建立了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管
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制度、资金运营管理
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环保
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


七、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3-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
年份

兼职取
薪情况

是否公
务员

政府任

职情况

任职期间

黄际洲

董事长、总经理



1972







2016/7/27至今

吴世平

董事



1974







2014/10/27至今

莫欣

职工董事



1971







2017/11/8至今

朱文婷

监事会主席



1982







2016/11/21 至今

常乐

职工监事



1980







2014/10/27 至今

徐婕晶

职工监事



1976







2016/11/21 至今

朱静娜

职工监事



1986







2014/10/27 至今

李凌

职工监事



1977







2016/11/21 至今

任俊

副总经理



1978







2016/7/27 至今

王爱梅

副总经理



1969







2016/7/27 至今

娄伟

副总经理



1976







2016/7/27 至今



(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和
债券的情况。


八、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国有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
开发经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自有房产经营及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咨询、园艺经营(含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园区经营、代建工程、房地产、太阳能产品销售等,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污水站代管、餐饮会务、房屋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投资性房
产出售等。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润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3-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园区经营

72,744.41

58.40

143,400.81

54.63

146,459.31

51.12

157,177.07

40.68

建设工程

42,925.94

34.46

95,193.57

36.26

117,808.35

41.12

192,309.89

49.77

房地产

8,852.78

7.11

23,630.51

9.00

21,229.82

7.41

34,738.67

8.99

销售

33.09

0.03

278.91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