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永长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1-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1-2-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目 录............................................................................................................................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5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 7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8 四、稳定股价预案 ............................................................................................................. 11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3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16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18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19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 .......................................... 21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 ..................................................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26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26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 27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28 五、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4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56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 62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68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9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98 1-2-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98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98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101 一、风险因素 ................................................................................................................... 101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0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109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109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1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2 一、备查文件 ................................................................................................................... 112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 ....................................................................................................... 112 1-2-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泰永科技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公司股东长园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公司股东天宇恒盈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公司股东天成控股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2-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正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自然人股东贺贵兵、盛理平、 余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 1-2-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月后的 12 个月内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七)担任监事职务的间接自然人股东卢虎清、蔡建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泰永科技减持意向 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企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的情形下,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并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 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个月内,本企业 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可减持股票数量的 15%;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至 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 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个月初本企业持有可减持股票数量的 15%。 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 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1-2-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长园集团减持意向 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企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的情形下,本企业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 情况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并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 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 /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 持。 4、减持数量: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 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本公司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 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前,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 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额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 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1-2-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人/企业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 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企业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如有),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企业购回股份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同 时,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股东大会 上,本企业将对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本企业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 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 进行赔偿,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相关责任主 1-2-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本人/企业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赔 偿款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 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 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 护。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就招股意向书 信息披露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广发证券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承诺:如因广发证券制作、出具的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广发证券将依法向 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1-2-1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律师事务所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 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并经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预案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 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人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 发行人应按下述规则依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一)发行人回购股份 1、发行人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发行人回购股份事宜应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发行人董事(此处及本预案下述部分所指的董事均不包 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2-1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发行人回购股份事宜应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将就该等 股份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发行人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之外,还应同时满足下述两个要求: (1)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股 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 (2)发行人单次回购的股份数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 5、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行人股票若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 价超过发行人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可以终止回购 股份事宜。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并满足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1)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股份收盘价低于发行人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发行人回购股份预案未在 5个交易日内启动,或未获得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通过。 2、发行人控股股东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增持资金或股份 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用以增持的资金合计不低于 500万元; (2)单一会计年度合计增持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但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 (1)达到上述增持资金要求或股票数量要求中(1)、(2)两项之一; 1-2-1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1)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20个交易日 除权后的发行人股份收盘价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 (2)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股价稳定措施。 2、增持资金要求: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低于其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 3、但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1)公司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达到增持资金要求; (2)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发行人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 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就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 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1-2-1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回购及赔偿投资者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立 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 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 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以用于本公司履行回购股份 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 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 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 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 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上一年度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 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企业在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发行人 股票的,本人/企业在此情形下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 人,且本人/企业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人/企业未自公司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提请公司召 开董事会及/或未在前述董事会上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及/或本 人/企业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及/或未在前述股东大会上以本人/企业 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投赞成票导致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的义务的,及/或本人/ 企业未在符合稳定发行人股价预案规定的条件下依照该预案的要求增持发行人 股份,则本人/企业同意:(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配合发行人以自己应获得的与增持股份所支付对价金额相等的发行人 1-2-1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金分红或工资薪酬代为履行相关的股份增持义务;(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 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企业未履行股份购回(如有) 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人/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发行人应付本 人/企业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企业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如本人/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企业应当向发行人说明原因, 并由发行人将本人/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 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三)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在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发行人股票的, 本人在此情形下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 如本人未在符合稳定发行人股价预案规定的条件下依照该预案的要求增持 发行人股份,则本人同意将采取向发行人股东说明原因并道歉、不可撤销地授权 发行人以自己应获得的与增持股份所支付对价金额相等的发行人现金分红或工 资薪酬代本人履行股份增持义务、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约束措施。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总额的 20%予以扣 留,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发行人说明原因,并由发行人将 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四)全体监事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2-1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总额的 20%予以扣 留,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发行人说明原因,并由发行人将 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有可能降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总额规模大幅增加,资 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 有大幅提高,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经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的议案》。根 据该决议,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 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主 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紧抓低压电器产品的发展方向,将积极推进高效生产与先进制造, 持续改善生产过程,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生产、 安全的相互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研发机制、加大研发和市 场营销品牌建设投入、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 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 持续提升。 1-2-1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为达到募投项目的预期回报率,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 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加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 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 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3、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通过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提 高公司的产品制造能力、品牌影响力、设计研发能力,拓宽营销渠道,强化公司 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发行完成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 预期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公 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 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保护。 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 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 1-2-1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本人担任贵州泰永长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降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本人 /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对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1-2-1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 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除外),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但董事会认为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使用构成重大压力,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2、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1-2-1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 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 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 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 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9、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 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 1-2-2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 请投资者对各项风险予以特别关注,并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 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 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 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大华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大 华核字[2017]004468号《审阅报告》。发行人 2017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22,909.9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 22,865.32万元,增加了 44.59万元,同比增长 0.20%;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39.8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 4,364.63万元,下 降了 124.75万元,同比下降 2.86%;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3,965.7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4,176.76万元,减少了 210.99万元,同比 下降 5.05%。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 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 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发行人编制了 2017年盈利预测报告,并经大华会计师出具了《盈利预测审 核报告》。 2017年度,公司收入预测数为 33,014.19万元,较 2016年增长 2.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数为 6,929.77万元,较 2016年增长 9.39%,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数为 6,317.08万元,较 2016 年增长 4.77%。2017年发行人预测经营情况将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 1-2-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较 2016年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 1-2-2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34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 发行价格 【 】元 发行市盈率 【】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照 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5元/股(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与发行前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之和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 3,604.1962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2,615.7811万元,审 计验资费 366.0377万元,律师费 117.9245万元,用于本次发行 的信息披露费用 415.0944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89.3585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锁定安排 (一)公司控股股东泰永科技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1-2-2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价,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 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公司股东长园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公司股东天宇恒盈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公司股东天成控股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黄正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出售发行 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自然人股东贺贵兵、盛 理平、余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2-2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出售发行 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七)担任监事职务的间接自然人股东卢虎清、蔡建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 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出售发行人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1-2-2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IZHOU TAIYONG-CHANGZHE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7,035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年 11月 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 10月 26日 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 邮政编码 563000 电话号码 0851-28628529 传真号码 0851-28637723 互联网网址 www.taiyong.net 电子信箱 changzheng@taiyong.net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余辉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长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成。 公司由泰永科技、长园集团、天宇恒盈和天成控股作为发起人,根据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年 9月 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以长征有 限截至 2015年 7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215,566,228.64元按 1:0.32635 的比例折算股份公司股本 70,350,000股,剩余 145,216,228.64元计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 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5】第 311020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确认。 2015年 10月 20日,泰永科技、长园集团、天成控股、天宇恒盈共同签署 了《发起人协议》。同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 份公司设立等相关议案。 1-2-2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 10月 26日,泰永长征在贵州省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680176121G),公司注 册资本为 7,035万元。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035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345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全部为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 股数(万股)比例 发行后 股数(万股)比例 泰永科技 5,128.00 72.90% 5,128.00 54.67%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长园集团 天宇恒盈 1,407.00 300.00 20.00% 4.26% 1,407.00 300.00 15.00% 3.20% 天成控股 200.00 2.84% 200.00 2.13%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2,345.00 25.00% 合计 7,035.00 100.00% 9,380.00 100.00% (二)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型股东名称股数(万股)比例 法人/企业股东 泰永科技 5,128.00 72.90% 长园集团 1,407.00 20.00% 天宇恒盈 300.00 4.26% 天成控股 200.00 2.84% 合计 7,035.00 100.00%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2-2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 泰永科技 72.90%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乾控制的其他企业 2 天宇恒盈 4.26%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从事低压断路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工控自动化产品 等低压电器元器件及其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始终专注于国内 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低压电器核心专利技术,能够提供多种完善的 低压电器产品和解决方案,并一直致力于打造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领先的民族品 牌,在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研发、生产及销 售的低压断路器及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系列产品技术先进、品种齐全、规格全面, 广泛应用于各类对配电可靠性和低压电器性能要求较高的领域,曾服务于中国移 动数据中心、上海轨道交通、深圳证券交易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重大项目。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包括配电电器、电源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及成套 设备共五类。公司主要产品的类型、功能、优势以及主要用途如下所示: (1)电源电器 公司生产的电源电器类产品主要包括 PC级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及 CB级双 电源自动转换开关产品两类。 公司部分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电器产品的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示性能及特点应用范围 1-2-2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专用 PC级 ATSE TBBQ6系 列专用 PC 级双电源 自动转换 开关 (1)达到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国家 标准 AC-33A使用类别要求,可用 于对供配电系统可靠性要求最高的 配电电路中; (2)励磁驱动型转换开关; (3)具备“相位侦测”与“短路拒 动”功能。 应用在对供电连续 性要求高的医疗、 轨道交通、数据中 心、消防、机场等场 合。 TBBQ3系 列专用 PC 级双电源 自动转换 开关 (1)专用 PC级,一体式设计,电 流覆盖范围广,最高达 5000A; (2)满足 AC-33iA使用类别要求; (3)励磁驱动型转换开关; (4)具备“相位侦测”与“短路拒 动”功能。 应用在对供电连续 性要求较高的工 业、医疗、石油、 电厂、轨道交通、 通讯数据、军事设 备、机场、消防设 施等场合。 TBBQ3W 系列抽 出带旁路 型双电源 自动转换 开关 (1)抽出带旁路型双电源自动转换 开关,可以通过独立的旁路系统给 负载进行供电,实现不断电检修维 护; (2)满足 AC-33iA使用类别要求; (3)励磁驱动型转换开关。 应用在对供电连续 性要求较高的通信 基站、数据中心、医 疗、轨道交通、军 事设备、机场配电 等场所。 TBBQ3-S 系列瞬间 并联转换 双电源自 动转换开 关 (1)瞬间并联型 ATSE,可以通过 控制器调整备用电源,实现两路电 源的同步,实现两路电源瞬间并联 不断电转换; (2)专用 PC级,一体式设计,结 构简单,性能可靠,客户使用更加 安心; (3)励磁驱动型转换开关。 适用于为防止主电 源出现电源质量问 题,或主电源断电 会对下端用电设备 造成重大影响,需 不断电切换至备用 电源的场合,如: 金融系统、证券系 统、通讯系统、半 导体制程设备等。 CB级 ATSE TBBQ2系 列 CB级 双电源自 动转换开 关 (1)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2)具有机械电气连锁装置以防止 误操作造成两路电源同时投入。 应用在对供电连续 性要求较高的民用 建筑。 (2)配电电器 公司生产的配电电器类产品主要包括万能式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系列 低压配电电器元器件产品。 1-2-2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主要销售的配电电器产品的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示性能及特点应用范围 万能 式断 MA40系 列万能式 断路器 内置先进的微处理技术智能控制 器,具备完善的智能化遥控、遥测、 遥信、遥调功能。 用于额定工作电压 AC400V /690V,额 定工作电流 400A- 7,500A的配电网络 中,主要应用在工 业、医疗、石油、 电厂、轨道交通、 通讯数据、军事设 备、机场、民用建 筑等重要场合。 路器 MA60系 列万能式 断路器 (1)兼容多种通信协议,适应智能 电网建设要求; (2)具备“预约保护功能”,精确 响应系统变化,全面守护系统安全。 MB50(L) 系列塑料 外壳式断 路器 (1)具备过载报警不跳闸功能; (2)全附件模块化盒式安装,安装 过程不需调试,操作方便、安全。 适用于额定工作电 压 AC400 V/690V, 额定工作电流 6A-630A的配电网 络中,主要应用在 工业、医疗、石油、 电厂、轨道交通、 通讯数据、军事设 备、机场、民用建 筑等场合。 塑料 外壳 式断 路器 MB60(Z) (L)系列 塑料外壳 式断路器 (1)采用旋转式双断点触头技术, 满足配电系统全选择性保护的要 求; (2)具备高端模块化智能脱扣器, 可实现四段保护及遥感控制; (3)结构紧凑,比传统断路器体积 减小。 MB30系 列塑料外 壳式断路 器 (1)产品技术与工艺成熟,质量稳 定可靠; (2)附件功能齐全,满足客户需求。 (3)终端电器 公司生产的终端电器类产品主要包括小型断路器和浪涌保护器系列低压电 器元器件产品。 1-2-3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销售的部分主要终端电器产品如下表所示: 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示性能及特点应用范围 MB1(L) 系列小型 断路器 (1)优质双金属片,脱扣特 性稳定; (2)热塑型工程塑料,机械 性能好; (3)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适用于额定工作电压 AC220V/380V,额定工作 电流 6A-125A的配电网 络中,主要用来接通、承 载和分断正常工作电流 以及故障电流,对线路中 的过载、短路、欠压、漏 电等故障提供保护功能。 小型 断路 器 MB2系列 小型断路 器 (1)较高的分断能力,符合 工业客户需求; (2)采用优质双金属片,脱 扣特性稳定。 MB1F系 列自复式 过欠压保 护器 (1)具有电压自动检测功能, 过欠压自动切断电路电器; (2)当电压恢复正常时,可 自动恢复供电。 可应用于多种低压配电 领域,可广泛应用于高层 建筑、商业及家庭等场 所。 浪涌 保护 器 MU1系列 浪涌保护 器 采用特殊内置的冲击熔片, 在发生浪涌电流时能将回路 切断,可靠性高。 适用于工业、建筑、民航、 金融、证券、电信、港口 等系统的电源防护,抑制 雷电和操作过电压等瞬 时过电压幅值,泄放电涌 能量,保护系统电路和设 备的安全。 (4)控制电器 公司生产的控制电器类产品主要包括接触器、隔离开关及控制与保护开关电 器产品。 公司销售的部分主要控制电器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示性能及特点应用范围 1-2-3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接触器 MC1系列 接触器 (1)模块化设 计,方便挂接辅 助触头单元; (2)新型结构的 反力弹簧使吸 力、吸反力特性 更加匹配。 适用于交流 50-60Hz,额 定工作电压 AC660V以 下,额定工作电流 6A-800A的电动机控制回 路中,用于频繁接通和分 断电路或者电动机负载。 隔离开关 MG1系列 隔离开关 (1)采用并列双 断点桥式压簧片 结构,具有自清 洁功能; (2)可同时挂 3 把挂锁,避免误 操作。 用于交流 50-60Hz,额定 工作电压至 AC690V,额 定工作电流至 1,600A的 电路中,用于电气隔离和 不频繁接通和分断电路。 控制与保 护开关电 器 MK1系列 控制与保 护开关电 器 (1)具有远程自 动控制功能; (2)具有面板指 示、信号报警、 故障记忆功能。 适用于交流 50Hz/60Hz、 额定电压至 690V、电流至 100A的电力系统中,接 通、承载和分断电流,能 够接通、承载并分断规定 的非正常条件下的电流。 (5)成套设备 公司主要销售的成套设备的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图示性能及特点应用范围 MXL系列动 力柜 (1)柜体采用焊接结构,或 C型材模块化结构; (2)采用成熟的自动化开关 技术,标准开放式现场总线。 适用于发电厂、 变电站、厂矿企 业等电力用户的 交流 50Hz,额定 工作电压 380V, 额定工作电流至 630A的配电系统 Msmart-MSC 低压抽出式成 套开关柜 (1)采用 C型材模块化组装 结构,涵盖固定式、插入式、 抽出式安装,方便整个系统 的安装和维护; (2)具有明显的分合闸、试 验、抽出位置指示、机械定 位装置及防误装置。 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流 至 6300A的配电 场所。 1-2-3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Msmart-MGC 低压无功功率 补偿柜 (1)模块化结构,结构新颖; (2)表面喷涂处理,防腐能 力强; (3)保护功能齐全,发生故 障时自动退出运行,送电后 自动恢复运行。 适用于低压电网 的无功功率补 偿,以提供高功 率因数,降低线 路损耗。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1)生产制造模式 公司目前拥有贵州和深圳两个制造中心。其中,贵州制造中心主要采用全流 程的自主生产模式,深圳制造中心主要采用自主装配生产+外协生产模式开展生 产活动。 ①自主生产模式 对于配电电器和成套设备产品,发行人主要采用全流程自主生产模式。零部 件加工方面,在领取原材料后,利用冲床、铣床、磨床、数控车床、自动焊机、 注塑机等全流程加工设备,将市场中采购的原材料自主加工为生产所需的各类零 部件;产品装配方面,通过组装、导入自动化流水线、校验等工序制成产成品, 整体生产过程涵盖了低压电器加工及生产的全部环节。 对于电源电器产品,发行人主要采用自主装配的生产模式。对外采购产品各 类零部件,并通过组装、导入自动化流水线、校验等工序制成产成品。发行人独 立把控产品的结构设计、零部件组装、开关本体装配、性能校验、功能测试的生 产前后端关键环节。 除自主生产加工装配外,对于配电电器、电源电器等产品的贴片、表面处理 等部分产品工序,由外部委托加工供应商予以实施。对于该部分委托加工工序, 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厂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公司将产品的半成品提供予委托加 工厂商,委托加工厂商按照公司要求,负责产品的部分工序并收取加工费。 1-2-3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外协生产模式 对于终端电器、控制电器,发行人主要采用外协生产的模式。 外协生产模式是指采购定制部件等进行装配生产。发行人向定制部件供应商 提供产品规格、性能和技术要求,对其提供的样品进行符合性检测,并在技术参 数、测试项目、测试标准和条件达成一致后,由其自主实施试模、购料、生产等 物料采购和生产制程,产成后发行人直接采购用于后续的自主生产工序。 (2)生产计划模式 公司的计划生产模式分为“储备生产模式”和“订单生产模式”两类。 ①储备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所销售的常规的、市场需求量较大、订单稳定的机型,公司根据历 史订单数据、下游市场情况等信息进行销售预测并确定安全库存水平,以该库存 水平为目标,调节生产节奏,有效调配生产资源,提前排产。储备生产模式充分 调动公司生产资源,平滑下游市场需求波动,有利于大批量生产并提高生产效率。 ②订单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所销售的特殊机型,以及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产品机型,在商务部 接受订单后,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部门(PMC)会按照订单进行相应的物料采 购,依据产品生产周期安排生产计划。在订单生产模式下,公司通常不设该类机 型产品的安全库存,采用按订单需求量生产、即产即销的生产模式。 公司商务部接到客户订单后,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部门(PMC)根据订单 对产品型号、数量、交期等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库存水平、产能负荷等信息, 合理分解生产需求,并编制相应的生产排期计划交予生产部,确保公司整体的生 产安排高效、保质。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物料为原材料及定制部件。其中,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铜 材、钢材及其所制的各类五金件、塑胶、包装材料以及电子元件等。公司的主要 原材料拥有成熟的上游供应市场,货源稳定,供货及时。此外,公司向部分供应 1-2-3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提供产品的设计、质量标准等要求,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向其采购,通过进一 步的加工装配后进行产品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的采购模式包括订单式采购与集中式采购两种。对于公司用量较 大、供应市场较稳定的物料,如铜材、钢材以及常用配件等,公司会结合原材料 库存水平、在手订单和销售预测的情况,综合采购价格的走势状态以及上游供应 市场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对于订单式采购的物料,PMC根据客户订单提 出具体的物料请购需求,由采购部负责后续的统筹及采购工作,严格控制采购流 程的各个环节。 基于公司多年的采购、生产经验以及上游成熟的物料供应市场,公司制定了 详细、规范的物料供应管理流程,确保公司采购活动有效、有计划、有质量的开 展,严格把控进料品质、采购成本以及原材料库存水平,稳定的支持公司生产、 销售等活动正常开展。 (2)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所示: 1-2-3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供应商筛选与评审 公司对生产物料供应商以及外部供应商建立了《供应商评审流程》。 供应商筛选流程的前期主要为采购工程师综合供应商设备状况、生产能力、 品质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同一种物料优选、入围两至三家供应商。 供应商将按照公司图纸要求送样、测试,并在落实现场稽核、实地评审等工作后, 最终通过供应链副总审批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进入公司的供应链体系。 对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公司建立了系统、全面的定期评审机制,根 据各个供应商的品质、生产、工艺、交期控制能力及采购成本等信息,确保采购 或外发物料的及时供应和品质稳定,避免公司利益受到损失。 (4)来料质量检验 1-2-3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对所有采购的物料都会进行来料质量检验( IQC)。进料经 IQC检验判 定合格后方可被接受入库。公司对购入的物料均有标准化的抽样和检验流程,保 证公司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定制件品质稳定、合格,在生产前期就进行严格的 质量把控。 3、销售模式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公司采用“区 域+行业”的销售组织架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中高端低压电器客户的产品销 售及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1)销售组织架构 营销中心是公司销售系统的一级部门,主要负责计划、统筹公司的营销战 略和政策,下设二级销售及销售支持部门。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共有销 售人员 36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40.80%,在全国设有 38个办事处,销售范围 覆盖全国 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 ①销售部门及职责 公司销售组织各部门职责以及重点服务的客户群体入下表所示: 销售部门部门职能服务对象/客户群体 渠道管理部 经销渠道年度销售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经销商的开发和维护。 经销商 区域销售中心 负责开展全国各大区域销售工作; 负责维护本区域市场客户关系。 本区域内的成套设备厂;各行 业低压电器终端用户。 行业销售中心 负责大型集团客户的拓展和维护工作; 负责战略性、高成长性行业客户的拓展 和维护工作。 各区域的大型地产、工业集团 客户;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 运营商、轨道交通等行业客户。 运作支持部 负责制订销售系统各类制度,为销售活 动及销售管理提供基础支持文件; 分析、统计销售数据,反馈予销售团队 市场数据和销售服务提升及改善意见。 销售系统其他业务部门 市场部 根据公司年度营销战略规划,组织开展 市场策划与推广、品牌形象整合等各类 营销支持工作,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与 市场认可度。 整体营销系统 ②销售组织结构设计的背景及原因 1-2-3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配电系统之中,下 游市场极其广阔,市场需求广泛存在于全国各个区域市场。公司通过在全国范围 内建立 38个办事处,实现了全国范围内销售网络的整体布局,为充分发掘各区 域市场的需求、分散经营风险提供了完善的组织架构保障。 通讯数据、轨道交通、公共设施、新能源等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的下游 行业终端用户对其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要求较高,需要根据配 电系统的功能和结构设计采购高性能及专用型的低压电器产品。上述终端客户需 要与低压电器产品的供应商进行技术洽谈,深入了解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质量 及功能表现,确认其是否满足低压配电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公司建立了行业及 项目导向型的行业销售中心,直接面对该等终端用户进行技术接洽,提供产品推 介、技术交流、项目实施需求反馈等服务,满足该等客户对产品采购及配套技术 服务的需求。 公司建立的“区域+行业”的销售组织架构满足了全国区域市场布局以及重 点行业及客户深入技术服务的需求,强化公司对于区域及行业客户的市场推广和 技术服务能力,提升了终端用户对公司所售产品及配套技术服务的满意度,有利 于公司维护客户关系,提升品牌认可度及市场影响力。 同时,这种销售模式也有利于公司集中营销资源,选择发展前景较好的中高 端市场下游行业拓展业务,根据低压电器行业发展和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及时调 整研发、产品及营销策略。 (2)销售方式 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类,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销售模式客户群体模式特征模式优势 直销 终端用户 (机电总 包方)、成 套设备厂 针对部分采购金额较大、服务能力要求 较高、资质较好、议价能力较强的下游 客户,公司采用直销模式。 有助于提高服务能力,宣 传公司品牌形象。 经销经销商 选择资金链健康、信用良好、具有多年 低压产品代理经验的企业作为公司与 终端用户或成套设备厂交易的中间商; 公司与成套设备厂或终端用户进行技 术接洽,经销商再与其进行商务接洽。 由经销商负责物流配送 及货款支付等具体工作, 节省公司在商务谈判、物 流安排环节所投入的资 源。 (3)销售流程 1-2-3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所销售低压电器产品的不同,公司的销售流程分为低压电器元器件的销 售流程以及成套设备的销售流程。 ①元器件销售模式 A、技术接洽环节 销售低压元器件产品时,无论是直销模式还是经销模式,公司在项目拓展的 技术沟通和接洽环节所做的工作和流程是相同的。公司作为低压成套设备核心元 器件的供应商,将先后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以及成套设备厂进行技术接 洽,提高元器件产品与终端用户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同时协助成套设备厂优化 投标方案,流程及沟通内容如下: a、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技术接洽:协助方案设计及产品推介 市场开拓过程中,公司与终端客户(含机电总包方)直接进行技术接洽,进 行定期的国家标准的宣导及产品技术交流推介,扩大自身产品品牌影响力;在具 体项目开拓过程中,公司与终端用户就具体项目的技术参数、实施需求等信息进 行充分沟通,根据配电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自身产品技术和质量优势,协助终端 用户及其设计人员进行低压电器适用方案的规划设计,形成整体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为相关国家标准的主要参编单位,通过与终端用户的接洽,宣导标准要 义,将自身产品技术质量等优势展现予终端用户并得到其认可,同时确认自身产 品能够满足终端用户项目的具体需求;在项目招标的技术、品牌要求中,能够提 高发行人产品的竞争优势。 b、成套设备厂技术接洽:协助成套设备方案设计 1-2-3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终端用户配电项目成套设备采购标书公布后,在了解公司的元器件产品符合 终端用户配电项目的技术要求、招标要求后,公司就具体项目与当地成套设备厂 进行技术沟通,根据项目应用的技术需求与自身元器件产品的性能和规格特点, 协助成套设备厂进行成套设备项目方案的规划设计。成套设备厂确定采用公司低 压电器产品后,以采用公司元器件产品的成套设备方案向终端用户进行投标。 B、产品销售环节 成套设备厂的项目中标后,公司向其销售元器件产品。根据是否引入经销商 参与产品交易,公司的元器件产品销售进一步分为元器件的直销模式和经销模 式,具体的产品销售流转和商务接洽关系具体如下: a、直销模式:直接与成套设备厂商务谈判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向成套设备厂销售元器件产品,安排销售部门直接与 成套设备厂进行商务沟通和谈判,确定产品销售价格、物流方案、产品交付、销 售回款等商务细节,敲定商务条款后签订销售合同,后续按照合同约定将元器件 产品交付成套设备厂。 b、经销模式:引入经销商作为中间商,减少商务谈判所占用资源 经销模式下,公司引入项目当地经销商作为公司与成套设备厂交易的中间 商,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元器件产品销售合同,同时,经销商与成套设备厂签订销 售合同。 公司在全国各行政区域均有成熟的经销商合作伙伴,进行长期合作。通过与 经销商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对公司销售的各类低压电器产品的价格、交付、销售 回款等商务条款进行详细的预先约定,公司得以在具体项目中根据年度合作协议 及具体订单的约定进行产品销售;经销商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成套设备厂进行 商务沟通和谈判,通常包括产品价格、物流方案、产品交付、销售回款等商务细 节,节省了公司在商务谈判、产品交付等环节所需投入的资源。 经销商采购公司元器件产品后,将按照与成套设备厂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 的商务条款,向成套设备厂交付元器件产品。 1-2-4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成套设备销售模式 与元器件销售模式相同,公司以成套设备厂的角色拓展终端用户配电项目并 销售成套设备时,需要先后经历技术接洽与产品销售两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A、技术接洽环节:与元器件销售模式基本相同 销售成套设备产品时,公司主要采用自产的元器件产品,在组装集成为成套 设备后销售予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同时具备元器件供应商和成套设备厂 两个产业链角色。 在技术接洽环节,与元器件销售模式相同,无论是直销或经销模式,公司均 需要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就具体项目的技术参数、实施需求等信息进行 充分沟通,充分展示公司成套设备产品的技术和质量优势,同时准确掌握终端用 户(含机电总包方)配电项目整体方案的技术规划方向,在协助终端用户形成整 体产品解决方案的同时,持续深化、优化自身成套设备的设计方案。 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公布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标书后,公司将根据详细 的技术要求制定完善的产品方案参与投标。 B、产品销售环节 根据是否引入经销商作为公司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的中间商,公司 成套设备销售也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 a、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向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销售成套设备产品,在 中标后安排销售部门直接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按照商务标书中约定的销 1-2-4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售价格、物流方案、产品交付、销售回款等商务条款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后续 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交期内将成套设备产品交付予终端用户,将成套设备在其 配电场所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完成销售。 b、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引入项目当地经销商作为公司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 交易的中间商。公司根据年度合作协议中预先约定的商务条款,综合考虑投标时 的商务条款约定,与经销商签订成套设备产品销售合同;同时,经销商按照约定 的产品价格、物流方案、产品交期、销售回款等商务条款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 包方)签订销售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按照与成套设备厂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商务条 款,向经销商交付成套设备产品,由经销商按照其与终端用户(含机电总包方) 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商务条款,将成套设备交付予终端用户安装、验收和使 用。 (4)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依托全面的技术服务政策和专业的技术 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客户不同阶段的服务需求,为成套设备厂及低压电器产品 终端用户提供专业、优质的销售技术服务。公司已经组建了健全的技术服务网 络,立足分布于全国各省市行政区域的办事处,提供贯穿产品售前、售中、售后 三个阶段的全面技术服务,确保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 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满意度。 公司的技术服务体系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销售阶段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售前阶段 免费电话咨询服 务、产品演示及技 术交流活动 建立了 “ 400免费电话”,由专业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对客 户的需求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支持; 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 提供初步解决方案。 售中阶段 一站式产品安装 服务 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提供从安装、产品测试、维护保养等方 面的一站式培训服务。若出现安装调试困难,公司安排技 术服务工程师进行快速识别和故障解决。 售后阶段 免费电话远程技 术支持 技术服务工程师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详细的了解故障情 况,快速识别问题,通过电话指导客户的专业人员进行维 修操作,在短时间内消除故障。 1-2-4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完善的退换货政 策 公司制定了《质量退换货流程》和《商务退换货流程》, 明确了为客户更换故障产品的管理制度,规范退换货作业 流程,加强返修机管理,提高品质控制力度。 及时处理现场故 障 若客户存在通过电话沟通无法解决的技术故障,公司技术 服务工程师将即刻上门进行故障的排查、维修等技术服务 工作,减少客户因故障而蒙受的损失。 客户回访及满意 度调查 定期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客户电话回访或 现场回访,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准确识别客户各类需求, 持续改进售后服务机制。 (5)发行人不存在代销情况 从发行人的销售渠道分为直接销售和经销销售,不存在代销情况。对于直销 客户及经销客户,发行人在产品销售时均与其签订买断式合同。原则上,若非质 量问题,发行人对于所销售的产品不予退货。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模式销售的方式销售低压电器元器件产 品和成套设备产品。低压电器元器件产品在将产品交付、经客户签收相关风险报 酬即转移给客户;成套产品在将产品交付、经客户验收以后,相关风险报酬即转 移客户。 (三)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材、钢材及其所制的各类五金件、塑胶、包装材 料以及电子元件等,此外还包括定制部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拥有成熟的上游供 应市场,供给充足,且供应单位均与本公司有多年合作关系,合作情况良好。公 司主要原材料货源稳定,供货及时。 公司生产活动属于传统的加工生产制造,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力和水,均由 当地的公用事业部门进行采购,来源稳定,供应充足。 (四)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始终专注于低压断路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工控自动化产品等低压 电器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低 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客户群体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形成了以“ TYT”电源电器和 “长九”配电电器为主的双品牌产品体系,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下游行业之中。 1-2-4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产品在通讯数据、城市轨道交通等对低压配电系统稳定性、可靠性要求 较高的下游细分市场中广泛应用,获得了行业下游低压电器终端客户及行业内权(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