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金鑫盈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1月)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 鑫 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 鑫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重要提示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申请已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 ﹝ 2013 ﹞ 1442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 。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 投资者 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 投资者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 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 投资者 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 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属于 高流动性、 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 管理人建议基金 投资者 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 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 者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 自行 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12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 7 年 9 月 30 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4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8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88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6 第二十二部分 其 他应披露事项 ................................ ................................ ......... 118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0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21 第一 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金 鑫盈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国金 鑫盈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 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金鑫盈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 招募说明书 :指《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 者 2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 销售机构: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 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4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 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27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者 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4 、 开放日:指为 投资者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 《业务规则》: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 投资者 共同遵守 37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 投资者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 、 元:指人民币元 45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 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7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48 、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日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49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0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4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 5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 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 1 1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 - 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 010 - 88005 888 注册资本: 2.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 四家企业共同出资 2.8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 19.5 % 、 1 9. 5 % 和 12 %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 一) 董事会成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金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总经 理。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金 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专业评价专家、四川证券业协会创新咨询委 员会主任委员。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 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鹏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涌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 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实业(集 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现任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金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及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 许强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交割部、信息部总经 理,中国华通物产集团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08 年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远喜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广告部经理、广东 宝丽华实业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 赵煜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北京台都汽车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 京顶峰贸易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涌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 尹庆军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办公厅科研 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监事,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拟任督察长,国金通 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 012 年 7 月至今任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5 年 7 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昌秀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信贷处 科员,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企业信贷局科员,中央财金学院科员,北京中医学院科 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信贷局科员、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部副主任、 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纪委书记。现已退休。 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 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 主任。 2001 年至今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鲍卉芳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律师。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厅, 200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律师。 (二 ) 监事会成员 张宝全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会计师。历任哈尔滨翔鸿电子有限公司成 本会计,哈尔滨八达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内审专 员,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处副处长。 2015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工业 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刘兴旺先生,监事,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投资经理,香江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香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监、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监、宝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聂武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历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专员、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经理、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高级招聘 经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筹备组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本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运 营支持部总经理 、 运营总监兼运营支持部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千石 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2015 年 12 月至今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运营支持部总经理 。 刘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硕士。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期货研究员、国金 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 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7 年 2 月至今任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 (三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 。简历请见上文。 尹庆军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请见上文。 索峰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重庆润庆期货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 理,重庆星河期货经纪公司业务部投资顾问,上海申银万国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民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重庆民族路营业部、重庆管理部研发部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2016 年 5 月加入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 ; 2016 年 8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上海资管事业部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上海 资管事业部总经 理。 张丽女士,督察长,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 科学出版社法律事务部内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副总经理兼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四 ) 基金经理 刘辉 先生, 硕士 。 曾任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分析师。 2013 年 8 月 加入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历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分析师、基金交易部债券交易员、上海资管事 业部投资经理 、 上海资管事业部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3 月起任投资管理部基金 经理 。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公布之日, 刘辉 先生 兼任国金 金腾通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尹庆军先生, 副总经理兼 固定收益 投资 总监 索峰 先生 , 基金交易部总经理詹毛毛 先生, 量化投资总监林健武 先生 , 量化 投资事业三部总经理兼 基金经理宫雪女士 ,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 基金经理 徐艳芳 女士,基金经理滕祖光先生,基金经理 李安心 先生 , 研究部总经理 尹海峰先生 。 (六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一)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 二)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 ( 三)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 四)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 (五)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 六)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 ( 七)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 ( 八)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九)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 十)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 ( 十一)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 的行为,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 中华 人民共和共证券法 》 行为的发生 。 (二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 3 、 承销证券 。 4 、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5 、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 、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7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8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9 、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 0 、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 1 、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 )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 1 0 、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 、 基金经理承诺 (一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二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三 )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四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 )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 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 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二 )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 责任 。 2 、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 或董 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 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 、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 合规风控 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 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同时负责 对投资事前及事中的风险监控,具体落实针对投 研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日常的投研风控决策,设置相应的投研风控 措施,并对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作 为调整投资决策的依据。 6 、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 负责人 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三 )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 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 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 、 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 建 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 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 险 。 4 、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 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 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 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 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 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 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 实、准确 。 2 、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第四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 福建省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7.74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马宁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159217 二、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166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 年末,兴业银行总 资产达 6.09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14.85% ,居股份制同类银行首位;实现营业收 入 1570.6 亿元,实现净利润 538.5 亿元,同比增长 7.26% ,总资产收益率和加权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95% 和 17.28% ,持续保持同业优秀水平, 2016 年 7 月入 围《财富》“世界 500 强最赚钱的 50 家公司”榜单,其中成本收入比指标居全球 50 强银行第二位。在业务规模取得较快增长的同时,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年末不良率为 1.65% ,较三季末下降 0.06 个百分点;年末拨备覆盖率 210.51% , 拨贷比 3.48% ,处于同业最好水平。 三、 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 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 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 托管开放式基金 183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5741.64 亿元。 五、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 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二)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 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 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 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 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 、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 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 日常操作 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 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 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 和纠正; 7 、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 、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 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六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一 )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 )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三 ) 风险识 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四 )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 像监控。 (五 )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 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六 )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 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 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 ) 直销机构 1 、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 - 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联系人: 石迎春 联系电话: 010 - 88005812 客服信箱: 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 4000 - 2000 - 18 传真: 010 - 88005816 公司网站: http : //www.gfund.com 2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 : //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 支付渠道 : 建行卡、 工行卡、 天天盈 、 联通支付 。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2000 - 18 客户服务信箱: service@gfund.com ( 二) 其他销售机构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 - 63636153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唐斌,陈志伟 电话: 0591 - 87824863 , 0591 - 87857530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号码: 0 28 - 86690126 客服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4 、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联系人:宋明 电话: 010 - 6656845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 010 - 85130588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8 - 888 - 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 - 60838995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9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 0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63080985 客服电话: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 1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1 2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 www.swhysc.com 13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14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 5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办公地址:深圳 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cn 1 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 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邮政编码: 100004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 - 65051166 客服电话: 400 - 910 - 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1 8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1 9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 0 、 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21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 - 88911818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 2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 - 62020088 客服电话: 4000 - 888 - 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2 3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 010 - 85718402 客服电话: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4 、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 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2 5 、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 - 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 010 - 59497361 客服电话: 400 - 876 - 9988 网址: www.zscffund.com 2 6 、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张蕾 电话: 010 - 67000988 客服电话: 400 - 001 - 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2 7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2 8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s:// 8.jrj.com.cn 2 9 、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 010 - 56810792 客服电话: 4007 - 868 - 868 - 5 网址: www.chtfund.com 3 0 、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 2 层、 9 层、 11 层、 12 层 邮政编码: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 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孟夏 电话: 010 - 65807829 客服电话: 95162 400 - 8888 - 1 60 网址: www.cifco.net 31 、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 010 - 65807865 客服电话: 010 - 65807609 网址: www.cifcofund.com 3 2 、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车茜茜 电话: 010 - 56183769 客服电话: 400 - 678 - 5095 网址: www.niuji.net 3 3 、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 - B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