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百发大数据价值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1月)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5:20:31 中财网

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5年
7月
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44号文以及
2016年
11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983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12月
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7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17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2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 53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 6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 67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6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3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75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 84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0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4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2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4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8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 129



第一部分绪言

《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指《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2、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
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
4004-56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
8月
5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15.763%、15.763%、9.458%和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
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
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
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
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

6


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
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烽
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
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
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
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
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7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海尔施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
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
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
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
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
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
书。


吴晓辉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
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工程师。


刘敏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8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
委员。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聚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兼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
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
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
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
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4、基金经理

季峰先生,管理学博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
士后研究,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4年
10月
21日至
2016年
5月
25日)、广发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5年
2月
13日至
2016年
5月
25日)、广发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5年
3月
25日至
2016年
5月
25

9


日)。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据策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4年
11月
24日起任职)、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5年
9月
14日起任职)、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5年
11月
18日起任职)、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7年
6月
16日起任职)、广发东财大数据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7年
12月
11日起任职)。



5、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权益
投资一部总经理李巍先生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
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由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
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
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0


1、基金管理人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
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
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绩效评估
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
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
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1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
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
的责任。



3、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监
控防线。


12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
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09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50亿元。在
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第
33位,按一
级资本排名第
32位;在
2016年《财富》世界
500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
195位;在
2016年
《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
59位,稳居全球银行
50强、全球
上市企业
100强、世界企业
500强。品牌价值同步提升,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世界
知名品牌评估机构
Brand Finance发布的“2017全球银行品牌
500强”榜单,兴业银行排名

21位,大幅上升
15位,品牌价值突破百亿美元达
105.67亿美元,同比增长
63.70%。在
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评奖中,兴业银行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银行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

13


机构奖”,并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杰出中资银行奖”、“年度最佳股份制银
行”、“卓越竞争力金融控股集团”、“卓越创新银行奖”、“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机构”、
“最佳责任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
4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204 只,托
管基金财产规模
7154.20 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
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
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14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
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
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
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15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
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
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销售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17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
A类份额)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兴业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212050
传真:021-62159217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3)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4)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6)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7)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8)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19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0)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2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3)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4)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15)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16)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17)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1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22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9)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0)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传真:021-68865680
(21)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2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22)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
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中心:95358
官网地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4)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5)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24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7)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28)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29)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30)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3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6


(32)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http://www.lxsec.com
(33)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人代表:刘汝军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34)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联系电话:0769-22100155
客服电话:0769-961130
传真: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35)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27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佘晓峰
电话:021-20691836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36)名称: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37)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业务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8)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28


业务传真:021-63608830
客服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39)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0735
业务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0)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
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业务传真:0351-4137986
客服热线: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41)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业务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29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42)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业务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热线: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客服电话:400-021-8850
(43)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09
业务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44)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52703350-6006
业务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热线:4008886661
3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5)名称: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6)名称: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47)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48)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3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9)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020-28019593
业务传真:020-28852692
客服热线:020-961111
公司网址:www.grcbank.com
(50)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0532-8570978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51)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3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52)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763
客服电话:010-96198
公司网站:www.bjrcb.com
(53)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虞鲜鲜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热线: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54)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号
法人代表:王国琛
联系人:续志刚
33


联系电话:0519-89995001
客服电话:0519-96005
传真:0519-89995001
网址:www.jnbank.cc

(55)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6)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公司网址:www.kysec.cn
(57)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153
34


客服电话:400-898-9999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58)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常向东孙伟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59)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60)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
46号深田国际大厦
19-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
0592-2079303
传真:0592-2079602
联系人:赵钦
网址:
www.gwg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61)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联系电话:0512-69868390
业务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62)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何浩华
电话:0757-22388928
传真:0757-22388235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63)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64)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36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65)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66)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67)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37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68)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69)名称: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
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汉威大厦
15B5(西区
15层)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010-88580321
业务传真:010-88580366
客服热线:010-88580321
公司网址:www.jiahongfunds.com
(70)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号国资大厦
B座
38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400800500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址:
www.tfzq.com


(71)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褚琦
联系电话:010-59013828
业务传真:010-59013707
客服热线:010-59013842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72)名称: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沈众辉
联系人:马科
电话:0731-84409106
传真:0731-84409009
客服电话:4006-365-058
公司网址:http://www.dayouf.com
3、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销售机构或销售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39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李尔华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10、29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经办律师:刘智
联系人:刘智、林晓纯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江丽雅

40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6月16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1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


1、本公司直销机构;


2、销售机构: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42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除直销中心外,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人
民币, 追加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中心外,投资人首次最
低申购
E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 追加申购
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本

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
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
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43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
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对于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48%,且随
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48%
100万≤M<300万
0.32%
300万≤M<500万
0.16%
M≥500万
1000元/笔

除上述特定投资群体外,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
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4%
M≥500万
1000元/笔

44


申购本基金E 类基金份额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6%,如下表所示:


E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88万
0.6%
M≥588万
888元/笔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个
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
365天计)。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
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两类基金份额赎回费一致:


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
1天≤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90天
0.5%
90天≤N<180天
0.5%
180天≤N<1年
0.1%
1年≤N<2年
0.05%
N≥2年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
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45


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E类基金份额,则其申购金额包括申购
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普通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9,410.88份

即: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20%,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
9,410.88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群体)在直销柜台投资
5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0/(1+0.48%)=49,761.15元
申购费用=50,000-49,761.15=238.85元

46


申购份额=49,761.15/1.050=47391.57份
即投资者(特定投资群体)投资
5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4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
47391.57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在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
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
E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0/(1+0.60%)=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0=47,335.04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
E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6%,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得到
47,335.04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x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x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
10万份
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0天,对应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121,300.00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5%=606.5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606.50=120,693.5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万份
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0天,假设赎回当日
A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
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20,693.5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别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47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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