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沈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8:30: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年度报告内容无异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钟田丽

独立董事

因个人原因

李卓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沈机

股票代码

0004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天右

林晓琳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传真

024-25190877

024-25190877

电话

024-25190865

024-25190865

电子信箱

smtcl410@smtcl.com

smtcl410@smtcl.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属装备制造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和战略性产业,主要产
品有机床设备及相关零部件、行业工艺技术方案、工业服务等。


机床产品主要用于对金属材料的切削加工;行业解决方案主要针对行业客户提供融合智
能设备、技术、管理、金融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工业服务主要面向客户提供产品全生
命周期工业服务。


经营模式上,公司采取传统销售、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价值分享等多种方式为用户提
供机床设备及生产力共享,结合行业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服务,与客户共创价值、
共享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

4,189,236,907.84

6,243,792,555.67

-32.91%

6,383,900,76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751,570.50

-1,403,329,308.89

108.39%

-638,033,99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74,082,423.24

-1,431,602,839.94

24.97%

-679,464,44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3,268,765.45

-1,935,685,167.56

41.97%

-2,861,073,965.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1.830

108.20%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1.830

108.20%

-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1%

-103.34%

119.75%

-26.74%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总资产

21,410,684,233.20

24,798,383,742.97

-13.66%

22,289,637,17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4,829,367.56

658,502,802.28

31.33%

2,059,630,722.9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83,863,697.53

1,363,556,840.02

906,594,295.35

1,035,222,07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104,813.98

-229,873,610.72

-285,255,915.89

899,985,91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3,761,228.01

-233,412,290.67

-278,325,496.64

-288,583,40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87,277.06

-103,252,837.97

-77,278,200.39

-1,013,325,004.1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
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16,27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6,271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机床(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0.13%

230,671,780

22,000,000





沈阳森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森木价值发
现1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9%

8,314,903

0





沈阳森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0.49%

3,735,852

0





丁丽莎

境内自然人

0.39%

3,000,049

0





钟振鑫

境内自然人

0.30%

2,300,000

0





沈阳市风险投资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0.27%

2,080,000

2,080,000





刘芳

境内自然人

0.21%

1,617,700

0





吴金彪

境内自然人

0.20%

1,518,701

0





蔡少斌

境内自然人

0.19%

1,478,700

0





蒋珍

境内自然人

0.17%

1,272,4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仅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是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关联属性为控股母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2、公司前十名股东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3、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4.沈阳森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森木价值发现1号证券投资基金与沈阳森木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
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随着“中国制造2025”及供给侧改革等纲领性政策持续深化,制造企业需求转
向整体解决方案及优质工业服务,催使机床行业升级,企业分化愈加明显。伴随着国家省市
政府对沈阳机床“i5战略”的大力支持,沈阳机床加速推动由传统制造商向“以智能制造为
核心的工业服务商”战略转型和升级。



2017年,沈机股份着力发展i5智能机床业务,聚焦行业,优化产品,面向产品全生命
周期经营,为构建全新的“i5新生态”价值分享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数控机床

3,300,932,329.13

2,423,720,446.16

26.57%

-30.01%

-33.18%

3.4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宏观环境影响,市场竞争压力持续。同时公司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本年进行资产出售
等因素导致本期销售规模下降,净利润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
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已根据新准则要求,对2017
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之间发生的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发生
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7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
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已根据新准则要求,列报了
当期财务报表,与此同时,对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
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按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可比会计期间的信息。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无核算方法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增合并单位两家,为新投资成立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沈阳至刚主轴技
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分别持股100%,因此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将所持中捷机床有限公司
100%股权、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公司100%
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母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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