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金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 第 二 号 )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重要提示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4 月 27 日 发布的证监基金字 [ 200 4 ] 62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成立 正 式生效。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 或 “ 基金 管理人 ” ) 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 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7 年 3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 .. 3 第二节 释义 ................................ ................................ .. 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 5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 21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与合同生效 ................................ ................. 45 第七节 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46 第八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 52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 52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 62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 63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估值 ................................ ....................... 64 第十三节 基金收益与分配 ................................ ..................... 69 第十四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0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2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第十七节 风险揭示 ................................ ........................... 76 第十八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 78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0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2 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97 第二十二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98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00 第二十四节 备查文件 ................................ ........................ 100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 “ 《基金法》 ”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以及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国 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行公告或本发行公告: 指《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 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 理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登记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指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和基金相关业务的代理机构;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合 格境外投资者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布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段,最长不 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申购: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 投资者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 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申请将 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 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 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人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 账 户;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站,包 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 门规章以及其他对契约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并生效之日后发生的,使基 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 不限 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 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 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5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 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 嘉昱大厦 16 - 1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 1.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 9000 , 4008888688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 7 年 12 月 18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04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 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金 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 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 事件驱动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 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 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 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 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 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 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 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策略 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国泰聚优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润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 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得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2 年 2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2 年 11 月 至 1998 年 1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1998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2 月至 1999 年 10 月 任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 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 任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 2010 年 3 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 处长。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4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投资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 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 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 2014 年 5 月起 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 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 A 历任研究员 / 基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年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 ) 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起任 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董树梓,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83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山东临沂电业局 工作,历任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 工作,任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03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鲁能集团经营考核与审计部总 经理。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英大泰和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今,在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主任,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 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 7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8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 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 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 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 事,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工作,历任河北 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 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 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中 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 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 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中国财政研究 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 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 , 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 年 8 月起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 员会顾问。 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 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 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年 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监事会成员 :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于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 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 等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年 4 月 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任副 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 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 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 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 执行官。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 2014 年 12 月 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 1989 年 2 月至 199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 科员。 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 经理。 2005 年 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 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 助理, 2008 年 4 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区 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 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起兼任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5 年 8 月起 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经理。 2001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7 年 2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助理经理。 2012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部总监 助理。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 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17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 司,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 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 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8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 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 处副处长等;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 督察长; 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 (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 、 现任基金经理 李恒,硕士研究生, 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研究员,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投资 经理。 2016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起任国泰金马稳 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 、 历任基 金经理 2004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由何江旭担任基金经理; 2008 年 4 月 至 2011 年 1 月 27 日 由 余荣权、程洲担任基金经理 , 2011 年 1 月 28 日起由程洲担任基金经理 ,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 至 2014 年 3 月 17 日 由程洲和贾成东 共同 担任基金经理 , 2014 年 3 月 17 日 起 至 2015 年 2 月 25 日 由 王航和贾成东 共同担任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2 月 26 日起 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由王航担任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由杨飞、王航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由 杨飞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9 日由杨飞、李恒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 至今由李恒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五)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 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 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 、基金大类资产 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陈星德:副总经理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六)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 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 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 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 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 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 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 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 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 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一 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 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 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 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 控制。 (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 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有 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 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 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 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 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 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 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 强职业道 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实 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 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 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两 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 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度, 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 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强 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 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善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 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 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 操作风险 ;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 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业 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维 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业 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 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 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核 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 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 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 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 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 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 提出相应改进 建议。 (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 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 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 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 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 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 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 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 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 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 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 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 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 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 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 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 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 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 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 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 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 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 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 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 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 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 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 400 - 888 - 8688 , 021 - 3 108 9000 传真: 021 - 3108 1861 网址: 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 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p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 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 021 - 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二) 其它销售 机构 1 、 销售 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 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95599.cn 3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 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 - 58781234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19888 8 传真: 0755 - 831951 09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热线 :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 010 - 65550827 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bank.ecitic.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志刚 、 穆婷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83914283 客服 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服电话: 010 -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 021 - 38576977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