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永利半年: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11:34:23 中财网
中银
永利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
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3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
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
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6

21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
ZHANG Yan
)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10
月至
2012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
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
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
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职。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
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
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
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
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
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
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
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
YUE Ni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
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6

7

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
)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
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
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
CHEN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
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陈志华(CHEN Zhihua)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宏景咨询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
长江证券资深分析师。2012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研究员、固定收益
投资部研究员。2016年4月至今任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中银永
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9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

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
权益
投资部总经
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情况

1、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
总资产61,692.39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2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
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
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
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我行托管业
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6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



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10
月至
2006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3
月至
2008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
2008

6
月至
2012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6
月至
2013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11
月至
2014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16
只开放式基金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法定代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中银基金


官方微信服务号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www.boc.c
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唐湘怡


网址:
http

//fund.eastmoney.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刘芸、许梦园

客服电话:王诗玙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
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
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
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
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
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
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
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根据债券收益率
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分析预测收益率
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
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因
素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并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
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多重因素
的综合考量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债券池;然后基于
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
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
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
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
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
决策。


6、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
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
)企业信用评级;



4
)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
)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
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
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
)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
交策略报告。




2
)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
析报告。




3
)信用分析师负
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
)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
)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
议。




6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
)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
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
)交易部执行交易指令。



(三)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
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
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4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
过该证券的
10%




6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40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
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
-
以上
(

AA
-
)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
)封闭运作期间,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0%
;开放期内,基金总资产不
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10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
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当期的剩余封闭期;



1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本基金
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
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不需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
先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
税后
)*1.1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
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
8

1

4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7

9

3
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678,928,293.70

97.49



其中:债券

1,678,928,293.70

97.4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978,564.68

1.22

7

其他各项资产

22,202,775.86

1.29

8

合计

1,722,109,634.24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86,042,000.00

55.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86,042,000.00

55.57

4

企业债券

390,120,718.00

27.5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9,267,000.00

2.0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86,085,575.70

27.29

8

同业存单

87,413,000.00

6.18

9

其他

-

-

10

合计

1,678,928,293.70

118.68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0207


17国开07


2,200,000


219,318,000.00


15.50


2


170210


17国开10


2,100,000


205,779,000.00


14.55


3


170403


17农发03


1,200,000


117,348,000.00


8.30


4


113011


光大转债


1,020,000


113,648,400.00


8.03


5


132009


17中油EB


1,082,450


110,193,410.00


7.79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九)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一)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
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
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
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5,747.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126,864.1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20,163.91

8

其他

-

9

合计

22,202,775.8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113,648,400.00


8.03


2


123001


蓝标转债


26,935,338.76


1.90


3


120001


16以岭EB


22,740,684.06


1.61


4


128013


洪涛转债


20,386,951.68


1.44


5

127003

海印转债

11,969,453.52

0.85

6

113010

江南转债

11,785,433.60

0.83

7

110034

九州转债

9,210,317.00

0.65

8

113008

电气转债

3,470,922.00

0.25

9

110033

国贸转债

1,231,225.50

0.09

10

132003

15清控EB

1,159,168.00

0.08

11

132002

15天集EB

518,000.00

0.04

12

110030

格力转债

40,082.40

0.00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6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




-



2016

6

2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12

31



-
0.60%


0.11%


0.77%


0.00%


-
1.37%


0.11%


2017

1

1
日至
2017

9

30



0.70%


0.11%


1.08%


0.00%


-
0.38%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7

9

30



0.10%


0.11%


1.86%


0.00%


-
1.76%


0.1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4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9%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0.09%÷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200万元

0.5%

2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1000元/笔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Y

30



0.75%


Y
≥30



0%




注:投资人的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登记之日起计算。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三)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与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
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
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六)在“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部分,对基金历次的封闭、开放情况进行了说明;

(七)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基金历次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情况进行
了说明;

(八)增加“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九)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十)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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