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易基科讯: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2月)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重要提示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 年12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7]330号文核准的科讯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 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易方达科讯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 年12月18日起,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 成的《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15年7月25日,根据《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变更基金类别并由“易方达科讯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7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1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6 (二)主要人员情况 .....................................................6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0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1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2 四、基金托管人 ...................................................15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5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7 (四)其他事项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9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7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77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78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79 七、基金的存续 ...................................................80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80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80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8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82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82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82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82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82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83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83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85 (八)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86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86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7 十、基金转换 .....................................................89 (一)基金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89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89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89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90 (五)基金转换费率 ....................................................90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90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92 (八)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92 (九)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93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94 十二、基金的投资 .................................................95 (一)投资目标 ........................................................95 (二)投资范围 ........................................................95 (三)投资理念 ........................................................95 (四)投资策略 ........................................................95 (五)业绩比较基准 ....................................................98 (六)风险收益特征 ....................................................98 (七)投资决策 ........................................................98 (八)投资限制 ........................................................98 (九)禁止行为 ........................................................99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00 (十一)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100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100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100 十三、基金的业绩 ................................................104 十四、基金的财产 ................................................106 (一)基金资产总值 ...................................................106 (二)基金资产净值 ...................................................106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106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106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107 (一)估值目的 .......................................................107 (二)估值日 .........................................................107 (三)估值对象 .......................................................107 (四)估值方法 .......................................................107 (五)估值程序 .......................................................108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08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08 (八)估值错误处理 ...................................................109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10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1 (一)收益的构成 .....................................................111 (二)收益分配原则 ...................................................111 (三)收益分配方案 ...................................................111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111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1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3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13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14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5 (一)基金会计政策 ...................................................115 (二)基金年度审计 ...................................................115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116 (一)披露原则 .......................................................116 (二)基金相关信息披露 ...............................................116 (三)定期报告 .......................................................117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17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117 (六)澄清公告 .......................................................118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18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118 二十、风险揭示 ..................................................120 (一)市场风险 .......................................................120 (二)管理风险 .......................................................120 (三)流动性风险 .....................................................120 (四)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21 (五)其他风险 .......................................................12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2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22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122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22 二十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4 (一)前言 ...........................................................124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24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27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28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9 (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4 (七)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136 (八)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7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37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38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41 (四)基金财产保管 ...................................................141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44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145 (七)争议解决方式 ...................................................146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46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7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147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147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服务 .....................................147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47 (五)资讯服务 .......................................................14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48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51 二十七、备查文件 ................................................15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科讯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成; 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科讯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即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 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科讯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 订而成; 业务规则: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发售公告: 指《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起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 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 行表决的会议;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科讯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基金 存续期限、更换注册登记人、更名为“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收益分配政 策、持有人大会等条款的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根据《运作办法》变更为混合基金前的《易方达科 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合同自科 讯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科讯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 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 (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 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 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 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 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 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 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贺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 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 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 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 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 所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 问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 室秘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 银行珠海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 部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 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 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 橡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 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 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 广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广州中盈(三 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广金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法人代表。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 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 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 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 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债 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 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 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 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产品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 务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 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 养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2、基金经理 宋昆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公募基金投资部 总经理助理、公募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6年3月17日)。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 年9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 年11月28日起任职)、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 4月30日起任职)、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 月30日起任职)。 本基金(原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马骏先生,管理时间为2001年5 月25日至2005年12月31日;侯清濯先生,管理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 10日。 3、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欣荣先生、冯波先生、孙松先生、宋昆先 生、付浩先生、陈皓先生。 吴欣荣先生,同上。 冯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行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 部研究员、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市场部大区销售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部行业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行业领先 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松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集中交易室主管、集 中交易室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兼任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助理、机构 理财部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养老金与专户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宋昆先生,同上。 付浩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国际金融部职员,深圳和君 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项目经理,湖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养老金 与专户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科 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陈皓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兼任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 理、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 部总经理、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转型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 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 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 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 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 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 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 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 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 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 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 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 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 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 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 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 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 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 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 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 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 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 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 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 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较上年上升4位;根据2016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3位,较上年上升37位。 截至2017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9357.90亿元。2017年1-9月,交通 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44.19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 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 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 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 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 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 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 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 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 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19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 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 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 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 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 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 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 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 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 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 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 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 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 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 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 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 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 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网址:www.psbc.com (7)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 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9)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赵姝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渤海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1) 长安银行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闫石 客户服务电话:96669、400-05-96669 传真:029-88609566 网址:http://www.ccabchina.com/ (12) 长城华西银行 注册地址:德阳市旌阳区蒙山街14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蒙山街14号 法定代表人:谭运财 联系人:王丽鹃 电话:028-61963271 传真:0838-2371812 客户服务电话:0838-96836 网址:www.dyccb.com (13) 长春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755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88号 法定代表人:马铁刚 联系人:张俊峰 客户服务电话:96888-1 网址:www.cccb.cn (14) 成都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联系电话:028-85315412 客户服务电话:028-962711 传真:028-85390961 网址:http://www.cdrcb.com (15) 大连银行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电话:0411-82356695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16) 德州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0534-22973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1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8)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全国)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9) 佛山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5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5号 法定代表人:李川 联系人:谭伟湛 罗嘉仪 电话:0757-83212736 客户服务电话:0757-96138 网址:www.foshanbank.cn (20)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8楼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0591-87332762 传真: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21) 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0871-63140324 传真: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33 网址:http://www.fudian-bank.com/ (22) 富阳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号第1幢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马富华 联系人:陈硕 电话:0571-63280253 客户服务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fyrcbk.com (23) 广东华兴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金砂路92号嘉信大厦1-2楼部分和5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020-38173679 传真:020-38173857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1 网址:www.ghbank.com.cn (24) 广东南粤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60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60号 法定代表人:韩春剑 联系人:陈静 电话:020-28099040 客户服务电话:4000-961818 网址:www.gdnybank.com (25)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26) 广州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刘强 电话:020-28019432 传真:020-22389031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27) 广州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联系人:唐荟 客户服务电话:广州:96699;全国:40089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28) 贵阳银行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权 联系人:易鸿宇 电话:0851-86858673 传真:0851-8685195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033 网址:http://www.96033.cn (29) 哈尔滨银行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0451-87792450 传真: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30) 汉口银行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徐韬 电话:027-82656346 传真:027-82656213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558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31) 杭州联合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 联系人:胡莹 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7923214 客户服务电话:96592 网址:www.urcb.com (32)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金超龙 联系电话:0571-8515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传真:0571-85106576 网址:www.hzbank.com.cn (33) 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丽辉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678064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34) 恒丰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开平路88号瀛通绿地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179 传真:021-63890196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35) 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王者凡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36) 吉林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电话:0431-84999627 传真:0431-849926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 网址:www.jlbank.com (37) 嘉兴银行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夏林生 联系人:任正东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网址:http://www.bojx.com (38)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39)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025-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40) 江西银行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0791-86796029 传真:0791-86771100 客户服务电话:96266 网址:www.nccbank.com.cn (41) 金华银行 注册地址: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何赛丽、陈霞 电话:0579-82178270 传真: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cn (42) 锦州银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43) 晋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0351-6819579 传真: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44) 九台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504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559号 法定代表人:高兵 联系人:曲凌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888-0-2 网址:http://www.jtnsh.com (45) 昆仑银行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B座 法定代表人:蒋尚军 联系人:张碧华 电话:010-89026813 传真:010-89025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569 网址:www.klb.cn (46)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 法定代表人:张哲清 联系人:黄怡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79 网址:www.ksrcb.com (47) 乐清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联系人:金晓娇 电话:0577-61566028 传真:0577-61566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yqbank.com (48) 龙江银行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电话:0451-85706107 传真:0451-857060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5-8888 网址:http://www.lj-bank.com (49) 龙湾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龙湾农商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联系人:胡俊杰 电话:0577-86923223 传真:0577-869212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96596 网址:www.lwrcb.com (50) 鹿城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47号信合大厦A幢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47号信合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联系人:董雷 电话:0577-88077675 客户服务电话:96526 网址:http://www.lcrcbank.com/ (51) 洛阳银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郭文博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38595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52) 南海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宜心 联系人:廖雪 电话:0757-86266566 传真:0757-86250627 客户服务电话:96138 网址:www.nanhaibank.com (53) 南洋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 层A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 层A座)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联系人:武艳凤 电话:021-38566500 传真:021-38566400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http://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54) 宁波银行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任巧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