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方达瑞恒混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及 调整 申购 、赎回 、 转换转出数额限制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8 年 2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瑞恒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易 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注 : 自 2018 年 2 月 5 日 起,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 易方达瑞恒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单笔最低金额 由 人民币 10 元 调整 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 本基金 的单 笔最低金额限制不进行调整。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自 2018 年 2 月 5 日 起, 本基金 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由不得少于10份调 整 为 不得 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基金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 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 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或转换 转出将导致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基金余额不足 1 份 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该 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 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 1 ) 投资者 在开放日办理 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 投资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 法》 ”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2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 基金合同 》 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 或者 赎回 或者 转换 或者 定期定额投资。 投资者 在 《 基金合同 》 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 ) 投资者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是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以上金额均含申购 费) 。 ( 2 ) 投资者 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 ) 投资者 可多次申购,对单个 投资者 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对 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 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 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 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 前端收费 ( 1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 表 : 申购金额 M (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06% 1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0元/笔 ( 2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3% M≥500万 1,000元/笔 ( 3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 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 基金合同 》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 或变更收 费方式 ,调整后的申购费率 或变更的收费方式 在《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5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 )本基金从 2018 年 2 月 5 日 起参加 中国银行、苏州银行、广发证券、长江 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 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联储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金 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 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 机构开展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 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 增加或调整非 直销销售机构。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 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 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 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 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 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 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 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2 )发生 《 基金合同 》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 3 )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5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 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 7 ) 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 (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 1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 [ B×C×(1 - D ) /(1+G)+F ] /E H=B×C×D J=[B×C×(1 - D)/(1+G)]×G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 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 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 方达 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 易 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 场基金 ) 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转 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和 易方达掌 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H 为转出基金赎 回费; J 为申购补差费。 ( 2 )基金转换费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 特定投资群体 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 特定投资群体 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 )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 各基金的 《 基金合同 》 、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及最新的相关公 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 ( 3 )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 )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 基金时: ① 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 - 6 (含)天,赎回费率为 1.5% ; 持有期限 7 (含) - 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 持有期限 30 (含) - 8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 5 0 % ; 持有期限 90 (含) - 1 7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 50 % ; 持有期限 18 0 (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 0% 。 ② 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14 % ; 转换金额 1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13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098%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 ; 转换金额 1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 3 0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98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 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 1.00% ,在计算申购补差费 率时按 0.02% 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 - 0.02% = 0.98%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 )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为转出基金时: ① 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 - 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 持有期限 30 (含) - 364 (含)天,赎回费率为 0.1% ; 持有期限 365 (含) - 7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05% ; 持有期限 730 (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 0 % 。 ② 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 - 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 00 万(含) - 5 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 。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 万(含) - 1000 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 0.02% ,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 0.02% 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0.02% - 0.02% = 0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 需要进行调整。 3 )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 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 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 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 (非特定投资群体) 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持有 100 天,现 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 5 % ,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 。 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 × 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1 0 0 = 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1,000.00 × 0. 5 % = 55 .00 元 申购补差费 = (转换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申购补差费率 ÷ ( 1 +申购补 差费率) = ( 11,000.00 - 55 .00 ) × 1.40 %÷(1+ 1.40 % ) = 151 . 11 元 转换费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申购补差费 = 55 .00 + 151 . 11 = 206 . 11 元 转入金额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 =11,000.00 - 206 . 11 = 10, 793 . 89 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 10, 793 . 89 ÷1.020= 10, 582 . 25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 )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 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 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 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兴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纯 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改革红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财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富惠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 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 7 - 10 年期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鑫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 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 3 -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 达瑞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瑞兴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国企改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沪 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 )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 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包商 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证券、渤海证券、 长江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 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恒 泰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 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南京证券、平 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 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 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原证券、中信期货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 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 机构。 ( 3 )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 )基金转换只能 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 基金余额不足 1 份,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该 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 该 销售机 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 ) 若本基金 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 )转换业务遵循 “ 先进先出 ” 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 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 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 《 更新 的 招募说明书 》 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4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 + 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 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 自 T + 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 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 )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或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 付转换转出款项 。 2 ) 发生 《 基金合同 》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 ) 本基金投资的 证券 交易场所 临时 停止交易 。 4 ) 基金管理人认为 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 转入 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 )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情形 。 6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 7 )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 转入 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 8 ) 当一笔新的 转换转入 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 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 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 单个 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 投资者 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 单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 9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 转换 申请的措施 。 10 )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1 )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 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1 2 ) 基金管理人认为 继续接受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 的转换转出申请 。 1 3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6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 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 2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包商银行、 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证券、渤海证券、长江证 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光大证券、国 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 券、华宝证券、 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 联储证券、联讯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 世纪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 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原证券、中信期货 和 本 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 销售 本基金的销售 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 )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 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 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 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 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 ( 4 )关于参与非直销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8 年 2 月 5 日 起参加 中国银行、苏州银行、广发证券、长江证 券、第一创业证券、广州证券、光大证券、国联 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华 宝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联储证券、南 京证券、平安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 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优惠活动 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 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7 . 基金销售机构 7 .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F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 881 - 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 510620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20 - 85102506 ( 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 3 室 邮政编码: 100033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10 - 63213377 ( 3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 6 楼 邮政编码: 200121 传真: 400 - 881 - 8099 电话: 021 - 50476668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 020 - 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 7.2 非直销机构 (1)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 010 - 64816038 传真: 010 - 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6)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 025 - 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传真: 025 - 58587820 网址: www.jsbchina.cn (7) 南京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李冰洁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8)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高天、肖武侠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传真: 021 - 63604196 网址: www.spdb.com.cn (9) 苏州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 0512 - 69868364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11)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 、 7 、 8 、 17 - 19 、 38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12)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传真: 022 - 28451892 网址: www.ewww.com.cn (13)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14)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 、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0351 - 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传真: 0351 - 7219891 网址: www.dtsbc.com.cn (15)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 0755 - 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6)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17)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8)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传真: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19)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何耀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传真: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20)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 020 - 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传真: 020 - 88836654 网址: www.gzs.com.cn (21)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 010 - 8418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4183311 - 3122 网址: www.guodu.com (22)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传真: 028 - 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23)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 - 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 - 9 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 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传真: 0510 - 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24) 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联系电话: 0791 - 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传真: 0791 - 86281305 网址: www.gszq.com (25)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传真: 021 - 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6) 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 楼 14 - 18 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 - 4972675 传真: 0471 - 497954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27)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551 - 65161672 网址: www.hazq.com (28)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 021 - 205155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传真: 021 - 20515593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9)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 - 19 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 021 - 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 96326 传真: 021 - 20655196 网址: www.hfzq.com.cn (30)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 0931 - 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 400 - 689 - 8888 传真: 0931 - 4890628 网址: www.hlzq.com (31)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 010 - 85556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390 传真: 010 - 85556088 网址: www.hrsec.com.cn (32)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3)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 010 - 52723273 传真: 028 - 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34) 华鑫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 B01 (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 021 - 54967552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2109999 ; 029 - 68918888 ; 4001099918 传真: 021 - 54967293 网址: www.cfsc.com.cn (35)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联系电话: 0451 - 87765732 传真: 0451 - 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6)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 0755 - 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228 传真: 0755 - 83025625 网址: www.jyzq.cn (37) 联储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金砖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 010 - 561778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6868 网址: www.lczq.com (38) 联讯证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sec.com (39)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 - 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传真: 025 - 83369725 网址: www.njzq.com.cn (40)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 021 - 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传真: 021 - 58991896 网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