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大多策略精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 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7]2159 号文 注册 。 2 、 本 基金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 基金的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 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止,以此类推。 18 个月对日为非 工作日或该对日不存在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2 )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 开放期开始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 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 定。 3 、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 或 简 称 “ 工商银 行 ” ) 。 4 、本 基金 的募集期为 20 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 8 年 3 月 23 日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 工商银行 和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 的代销网点 公开发售 。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 际募集情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 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 、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6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投资人 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和基金代销机构确定的代销网点 )同时为 投资人办理 开户及认购手续。 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 请也同时无效。 8 、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 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 、 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 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具体限额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 为准。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限制外,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 其他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认购申请。多次认购的,按 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 销。 10 、销售机构 对申 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 销售机 构 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 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 机构 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 后到原认购网点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 、 本公告仅对 “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 “ 光大保德信多 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2 月 5 日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上的 《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1 2 、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 ( www. epf .com .cn ) 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icbc.com.cn ) 上 发布。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 、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 网点 名单及 开户 认购事项详见 各代销机构有关 公告 ,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 客户服务电话 进行 咨询 ,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进行 咨询。 1 4 、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 本次基金募集 安排做适当调整。 1 5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 ,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 投资人购买基金 ,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 既包括市场风险 , 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 ,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 时 , 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 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 ,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享受基金收益 ,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 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 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 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 本基金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2159 号文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 申请 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通过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epf.com.cn 进行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基金募集 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 类别: 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 的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 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 18 个月对日为非工 作日或该对日不存在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 开放期开始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 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 定。 (四)基金代码: 005444 (五) 基金存续期限 : 不定期 (六)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但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结 束募集。 (八)募集 对象 :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发售地点 1 、直销机构: (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层 电话:( 0 21 ) 80262466 、 80262481 传真:( 0 21 ) 80262482 联系人: 王颖 网址: www.epf.com.cn ( 2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 中国 农业 银行金穗卡(以下简称“金穗卡”)、中国 民生 银行 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 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招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 “工行卡”)、银联通 Chinapay (主要指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 汇付天下天天盈(以下简称“天天盈”)、通联支付(以下简称“通联”)、 富友 快 捷 支付 ( 以下简称“富友” ) 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结算渠道所支持的银 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epf.com.cn ) 的网上直销系统 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持有富友结算渠道所支持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 也可 通过移动终端平台办理基金的 开户、 认购业务。 2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 部分代销机构将就认购费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 理人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十)募集期限 安排与基金 合同生效 法定募集期限为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 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 为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 。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同时面向 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公开发售 。 募集期满,若本基金符合法定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即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 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且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两百人 ),本 基金管理人 将 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 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 账 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 备案 条件 , 则基金募集失败 。若 基金募 集失败 ,则基金管理人应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 算方法如下: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 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面值 2 )认 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 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 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 认 购金额= 认 购金额- 认 购费用 认 购份数= (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 面 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 1.00 元。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 ,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15 %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300 万元 0.08 %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05%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300 万元 0.80 %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例: 某 投资人 ( 非养老金客户 ) 投资 5,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50 % , 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5 元,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 净认购金额 = 5,000/ ( 1 + 1.50 % )= 4926.11 元 认购费用= 5,000 - 4926.11 = 73.89 元 认 购份额= ( 4926.11 + 5 ) /1.00 = 4931.11 份 即 投资人 ( 非养老金客户 ) 投资 5,000 元认购本基金 , 可得到 4931.11 份基金 份额。 二、募集 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次基金 募集 在募集期内面向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公开 发售。 (二)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人民币 1 元以上(含 1 元) 的 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 的认购申请 。 (三) 各代销网点接受 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00 0 元以上(含 10 0 0 元)的认购申请。 (四) 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 外,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其他限制,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 有权 拒绝该笔或该某些认购申请。 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 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认购 金额 和持有限额 的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 最迟 在调整 前两 日在 指定媒介 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业务办理程序 1 、注意事项 ( 1 )个人投资者 认购金额在 人民币 1 元(含 1 元)以上,可 选择 到本公司 投资理财中心 认购。 ( 2 )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但不接受 现金方式认购。 ( 3 )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 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 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 4 )营业时间 :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 9 : 00 ~ 1 7:0 0 (节假 日休息) ( 5 )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 www .epf.com.cn ) 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 6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 1)投资人可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 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 投资人自己承担。 2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 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3 )填写《 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含《风险提示函》、《投资人权益须知》 及《公募、专户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说明》 ),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 证、文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 《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 《个人投资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文 件》 . 经投资者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如有代理人,则: .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投资理财中心,提供 一份已填制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交易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 4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 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 资理财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 2 )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36005 ① 投资人在 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 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 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 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 申请日, 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③ 至 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 投资人指定的资 金结算账户: .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 3 )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 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投资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 没有汇款的 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募集期 结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 4 )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 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 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 构投资者认购 本 基金 份额 可以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直销机构 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 元,也可以在各代销机构 指定基金 销售 网点认购 ,认购 金额起点为 1000 元。 (一) 直销机构 业务办理程序 1 、注意事项 ( 1 ) 投资人可以使用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但不接受现金方 式认购。 ( 2 )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 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 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 3 )营业时间 : 201 8 年 2 月 8 日至 201 8 年 3 月 23 日 9 : 00 ~ 1 7:0 0 (节假 日休息) ( 4 )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 www.epf.com.cn ) 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 5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 . 投资人可从 201 8 年 2 月 8 日 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 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 资者自己承担。 .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 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 账户。 . 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含《风险提示函》、《投资人权益须知》 及《公募、专户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说明》)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 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 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 《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 . 如需办理传真交易,需填写 《 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 》 ; . 经投资者盖章确认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 《 投资者基本信息参考表(产品)》(若须) ; . 《机构投资者税收 居民 身份 声明文件 》及《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 件》(若须)。 . 托管类机构开户,账户托管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托管人》,《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 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 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 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 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 2 )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 )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36005 .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 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 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 投资人承担。 .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 理申请日(在募集期结束前), 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 有效申请日)。 .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 3 )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 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 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在募集期结 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 4 )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 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 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 清算与交割 (一)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 有效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产生的 利息 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 机构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 基金募集 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 退款事项 (一) 基金认购结束后 ,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 投资者划来资金 , 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 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 , 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 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 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 、 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 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 , 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 基金的验资与 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 募集期限届满 后 ,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 由基金管理人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 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 备案 条件 , 则基金募集失败 。若 基金募集失 败 ,则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 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募集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验资费、信 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若基金募集失败,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 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基金募集 当事人 及 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成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电话:( 021 ) 80262888 传真:( 021 ) 80262468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网址: www.epf.com.cn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国发【 1983 】 146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证监基字【 1998 】 3 号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 (010) 6610 5799 (三)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上海市 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层 电话: ( 0 21 ) 80262466 、 80262481 传真:( 0 21 ) 80262482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联系人: 王颖 网址: www.epf.com.cn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杨菲 电话: 010 - 63636150 传真: 010 - 63639709 网址: www.icbc.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 400 - 888 - 8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热线: 021 —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60223 传真: 0755 - 82943100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 10108998 、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 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 ) 85023924 传真:( 0532 ) 85022605 公司网址: www.zxwt.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755 ) 83073087 传真:( 0755 ) 83073104 客户服务热线: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 : 周一涵 电话: 021 - 38637436 传真: 0755 - 82435367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1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558305 客服电话 :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 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 - 20315290 传真: 0531 - 68889095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1344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电话: 020 - 88836999 - 5408 传真: 020 - 88836920 客服电话: 95396 公司网址 : www.gzs.com.cn 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服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 www.gjzq.com.cn 1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 13480169928 传真: 0572 - 2119391 客服电话: 95564 公司网址: www.lxsec.com 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3)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阎俊生 客服电话: 95105588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 0351 - 6819926 传真: 0351 - 6819926 公司网址: www.jshbank.com 2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 8653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2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 - 54509988 分机 7019 传真: 021 - 6438530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 江卉 传真: 89188000 电话: 131413191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098 8511 网址: list.jr.jd.com/fundlist/1 - 11 - 112.htm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 - 58870011 传真: 021 - 68596919 网址: www.ehowbuy.com (四) 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至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层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 021 ) 80262 888 传真:( 021 ) 80262483 联系人:杨静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刘佳、姜亚萍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经办会计师:薛竞、周祎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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