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新业02: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LOGO叠加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14楼)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签署日: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 订)》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 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 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 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 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 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 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申请本 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 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 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 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 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但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 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 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 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 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 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五、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因而投资收益对其利润贡献较大。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9,805.52万元、 54,947.15万元、73,805.66万元和 87,058.72万元,同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19,253.91万元、34,774.36万元、46,967.37万元和 52,697.52万元。报告期内,发 行人投资收益大幅增长,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 取得的投资收益。由于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发行 人该部分投资收益能否持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可能影响发行人净利润, 对本次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风险。 六、煤化工行业、贸易行业、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等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景 气度具有很高的相关性,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以及 经济增长周期性变化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未来宏观经济走向 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公司未来可能受到行业波动的不利影响。 七、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余额合计285,756.74万元,占当期末 净资产总额的30.04 %,子公司哈密银行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 备金217,631.24万元亦不能用于日常业务。公司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资产可变现 能力受到一定限制。虽然公司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并与银行在 内的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若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 按时、足额偿还公司债务,则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等其他债权人冻结甚至处 置,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721.90万元、33,315.83万元、61,492.60万元和63,731.39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1.21%、1.59%和1.42%。近年来,公司其他应 收款管理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可能会有所增长。 公司已加强其他应收款的控制力度,有序催收。但如果出现其他应收款不能按期 回收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贸易板块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1-9月,该业务板块分别实现139,503.43万元、119,724.07万元、770,096.12 万元和674,885.95万元的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58%、60.51%、 86.51%和 88.97%。虽然贸易板块收入占比较高,但因贸易板块毛利率水平较低, 因此导致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存在一定的波动。发行人将逐步对现有贸易业务做 出调整,将逐步减少对贸易业务的依赖。 十、发行人发电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 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该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309.41万元、12,392.74万元、10,488.46万元和8,565.85万元,营业毛利额分别 为6,716.96万元、5,709.03万元、2,423.12万元和2,754.46万元,分别占到当年营 业毛利总额的43.88%、12.46%、5.25%和8.51%。发行人风电板块收入是公司营业 利润的重要来源,但最近三年在营业毛利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风电行业经过几 年的快速扩张后,行业内部竞争依然较为激烈,并且新疆地区属于我国风能资源 较为丰富的区域,未来风电场的集中建设可能会加剧区域内竞争。此外,受到新 疆地区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外送电网规划建设滞后的影响,短期内仍将面临 不同程度的弃风限电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的风电板块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 比率分别为0.82、0.52、0.33和0.35,速动比率分别0.77、0.50、0.31和0.34。发 行人报告期内流动负债上升较快,最近三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 要是因为1,4丁二醇项目的开工建设导致发行人流动负债增加,以及2015年因发 行人合并范围增加哈密银行导致“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科目大 幅增加。此外,2014年发行的100,000万元规模PPN于2017年到期导致截至2016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目前,发行人已通过提高长期借款比重调整 自身负债结构,但发行人仍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十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 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 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 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 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 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 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 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十三、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82.41万元(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平均值)。本次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 (含5亿元),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 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十四、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并将申请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但本次债 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 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的挂牌上市申请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若 届时本次债券无法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则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投资者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五、随着发行人1,4丁二醇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发行人化工板块的营业收入 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从而为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提 供新的增长动力。但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若整体投产 后主要产品如甲醇、汽油等的市场价格走势出现不利变动或销售状况劣于预期, 可能导致发行人化工板块无法取得预期的经营业绩,从而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贸易、农业、风能发电、化工及银行 业等多个板块,能够较好地分散经营风险,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加,但若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化工板块业务无法实现预期 的营业收入及盈利,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长期偿债压力。 十六、依据发行人2013年度计划增资哈密银行时签署的相关协议,发行人与 持有哈密银行股权的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 人行动。2015年度,发行人与哈密银行股东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 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新业集团代表其行 使全部表决权。发行人持有哈密银行18.52%的股权,为哈密银行第一大股东,且 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委派哈密银行董事会11名董事中的6名,故2015年度发 行人将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若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法继续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或其一致行动人大比例减持哈密银行股权,发行人 可能面临丧失哈密银行控制权的风险。 十七、2015年度,发行人合并范围增加哈密银行,致使公司资产规模、负债 规模整体增加,这主要源于商业银行高负债的资金结构。目前哈密银行经营稳健,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对存款的竞争将不断加剧,银行差异 化经营、精细化定价将成为趋势,行业内部分化将进一步加速。作为股份制商业 银行,哈密银行的负债成本面临一定的上行压力,可能对哈密银行的盈利能力及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利率市场化之后,利率对经济环境变化的敏感性 增加,无论是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各种经济要素变化,都可能对利率 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哈密银行的经营业绩。 十八、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子公司哈密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103.62 亿元。哈密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同业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开 放式,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子公司哈密银行已制定了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以确 保在发生有可能的投资损失时及时进行处理,但若因市场环境、投资策略等因素 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率,哈密银行理财业务及其他方面均可能蒙受损失。 十九、由于发行人为控股型公司,主要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运营,因此发行 人可能以借款形式将资金提供给全资子公司用于偿还其银行借款;借款子公司取 得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现金流入后,再以现金方式将资金偿还 给发行人。尽管发行人能够控制其全资子公司的分红决策及资金汇回,且发行人 已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不用于子公司哈密银行,但若发行人子公司出现经营 异常而导致无法及时偿还发行人提供的借款,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不利 影响。同时,由于发行人非全资子公司的分红制度均不存在强制分红安排,且发 行人参与哈密银行分红的权利存在约束条件,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无法通过子公 司利润分配取得现金的风险。 二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333.06万元、-452,314.02万元、-835,839.23万元 及 -232,639.4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在建项目处于建设期,且2015年度将 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后,哈密银行投资活动较为活跃、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规模 较大,导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发行人未来仍有规模 可控的在建项目投资计划,若发行人无法保持较强的内部及外部融资能力,可能 面临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 三、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 7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7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0 六、认购人承诺 ..................................................................................................... 1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11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 .................................................................................. 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2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 18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8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8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9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6 一、偿债计划 ......................................................................................................... 26 二、偿债保障措施 ................................................................................................. 28 三、违约的相关处理 ............................................................................................. 3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1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5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47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0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81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89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94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9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9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99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110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 112 四、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113 五、有息负债分析 ............................................................................................... 153 六、其他重要事项 ............................................................................................... 155 七、资产权利限制情况分析 ................................................................................ 15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59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59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5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60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2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6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62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2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172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73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违约及争议解决 ......................................................... 184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8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98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9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19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新业国资/新业集团/ 集团公司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新业国资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的2018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新业国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2018 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券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 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 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包括新疆新业国 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和新疆新业国有 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新疆新业国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新疆新业国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湘 财证券 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予、继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东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股东 董事会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会 监事会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会 自治区政府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国资委/自治区国 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新疆发改委/自治区发 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兵团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 最近一期 指 2017年1-9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章程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 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 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中泰集团 指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指 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 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于田瑰觅 指 新疆于田瑰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阿斯曼牧业 指 新疆阿斯曼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果之初 指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沃疆公司 指 新疆沃疆现代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盛融创投 指 新疆新业盛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业物流 指 新疆新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银行 指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伊犁农商行 指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业能源 指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能公司 指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鑫风麒公司 指 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PPN 指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4丁二醇(BDO) 指 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础有机化工和精细化工原料, 可用于生产四氢呋喃(THF)、聚对苯二甲酸丁二 醇酯(PBT)、γ-丁内脂(GBL)、聚氨酯树脂(PU Resin)、涂料和增塑剂,以及溶剂和电镀行业的增 亮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香料、化工、纺织、造 纸、汽车和日用化工等领域。 兴业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 指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村镇银行 指 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XINYE STATE-OWNED PROPERTY MANAGEMET (GROUP)CO.,LTD. 3、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14楼 5、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灭火大厦六楼 6、邮政编码:830063 7、联系电话:0991-4623503 8、法定代表人:万征 9、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10、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发行总额 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的公司债券,并请示公司股东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 2017年2月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出具了《关于对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7]26号),同意 发行人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7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2017[190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 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次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采 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7年期,附第3年末及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称“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 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以下称“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1亿元。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 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 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 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2亿元(含2 亿元)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关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 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一 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 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至第5年 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 第4年至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 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债券存续期第4年至第5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6年至第7年 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 第6年至第7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债券存续期第4年至第5年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二 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 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 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 期后4年的票面利率及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及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以上交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定向发布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 二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以上交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 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10、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 的通知后,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3 个及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 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第3 个及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 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 的通知后,本期债券品种二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11、调整票面利率公告及回售登记公告发布日:发行人将在2021年2月7日 及2023年2月7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回售登记事宜的公告(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发行人将在2023年2月7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回售登记事宜的公告(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回售登记期: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3、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与 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起息日:2018年2月7日。 16、利息登记日: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7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 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7、付息日: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本期债券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 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 每年的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本期债券 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年末及第5年末均未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7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 至2023年每年的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未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本金兑付日:2025年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如本期债券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5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本期债券品种一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 续期第3年末及第5年末均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 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兑 付日为2025年2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 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本金兑付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 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 户;二者为同一银行账户。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2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 28、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2月5日 发行首日:2018年2月7日 发行期限: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8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万征 联系人:李皓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灭火大厦六楼 电话:0991-4673839 传真:0991-233119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项目主办人:袁媛 项目组成员:苏宸、张玥、詹励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9层 电话:010-56510975 传真:010-56510723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新发大厦26层 负责人:关勇 经办律师:刘忠卫、段文文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新发大厦26层 电话:0991-3687210 传真:0991-6290098 (四)会计师事务所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经办会计师:魏月梅、张建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59675588 传真:010-65547190 2、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曾玉波、张晓菲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40号海天伊家酒店13楼 电话:0991-2831529 传真:0991-2835927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翟贾筠、赵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七)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家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 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 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 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 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 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 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 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 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 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 资本市场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 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 风险。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证 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 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 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 务往来时,未出现任何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 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 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 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 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次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AA+。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 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任何影响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的主体 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投资收益占比较大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因而投资收益对其利润贡献较大。2014年至2016 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9,805.52万元、54,947.15万元、 73,805.66万元和87,058.72万元,同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19,253.91万元、 34,774.36万元、46,967.37万元和52,697.5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 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发行人 投资收益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受益于风电行业的回暖以及公司自身产业链式经 营的完善,发行人联营企业金风科技收入及利润大幅增加致发行人投资收益逐年 增加所致。 由于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发行人该部分投资 收益能否持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可能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对本次债券 的偿付产生一定风险。 2、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 别为0.82、0.52、0.33和0.35,速动比率分别0.77、0.50、0.31和0.34。发行人报 告期内流动负债上升较快,最近三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 为1,4丁二醇项目的建设导致发行人流动负债增加,以及2015年因发行人合并范 围增加哈密银行导致“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科目大幅增长。此 外,2014年发行的100,000万元规模PPN于2017年到期导致截至2016年末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目前,发行人已通过提高长期借款比重调整自身负债 结构,但发行人仍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3、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55.10%、73.93%、76.34%和78.85%。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有息负债 余额合计1,104,423.6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58,419.00万元,长期借款 185,561.09 万元,应付债券454,035.95万元,带息长期应付款166,407.58万元,其他非流动 负债40,000.00万元。近年来,随着股权投资及项目建设投资增加,公司为满足经 营发展需要,有息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4、资产核销风险 新业国资按照自治区国资委要求,自2009年起承担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公司涉及的自治区内 企业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新业国资作为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平台,对贷款债权 实施管理、运营和处置。截至2016年末,上述金融资产包余额为170,325.14万元。 上述资产包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先计入资本公积,处置完成后再进行核销,如此 导致发行人资本公积出现变动。未来,发行人仍将面临自治区国资委划入资产债 权包及核销债权包的过程,因此可能会使公司所有者权益出现一定波动。 5、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 面价值分别为34,721.90万元、33,315.83万元、61,492.60万元和 63,731.39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1.21%、1.59%和1.42%。近年来,公司其他应收款 管理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可能会有所增长。公司 已加强其他应收款的控制力度,有序催收。但如果出现其他应收款不能按期回收 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受限资产金额较大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余额合计285,756.74万元,占当期末净资 产总额的30.04 %,子公司哈密银行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217,631.24万元亦不能用于日常业务。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资产可变现能力 相对较弱。虽然发行人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并与银行在内的多 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 时、足额偿还公司债务,则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等其他债权人冻结甚至处置, 将对发行人的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煤化工行业、贸易行业、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等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景气度 具有很高的相关性,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以及经济 增长周期性变化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未来宏观经济走向的 不确定性、复杂性,发行人未来可能受到行业波动的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的1,4丁二醇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械故 障或损坏等的可能。重大的工业意外事故可能会中断发行人业务的某些部分,或 令财产或环境遭受损害、营运支出增加或营业收入减少。发行人投保的相关保险 可能不足以或完全不能弥补所出现的有关意外及意外引致的后果。倘若有关亏损 或付款不能全数承保,则所造成的亏损或付款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3、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在建的1,4丁二醇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为63亿元,截至2016年末 已累计投资约51亿元。该领域目前国内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该业务板块的盈利增 长面临一定压力。2015年11月30日发行人建设完成一期年产50万吨甲醇装置, 并于2016年7月产出合格甲醇;目前正在建设一期6万吨1,4丁二醇项目,预计 于2017年底完成主要设备安装。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如项目整体投产后经营情 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贸易板块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该业务板块分别实现 139,503.43万元、119,724.07万元、770,096.12万元和674,885.95万元的收入,占 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78.58%、60.51%、86.51%和88.97%。虽然贸易板块收 入占比较高,但因贸易板块毛利率水平较低,因此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存在一定 的波动。发行人将逐步对现有贸易业务做出调整,逐渐减少对贸易业务的依赖。 5、发电板块风险 发行人发电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该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309.41万元、12,392.74万元、10,488.46万元和8,565.85万元,营业毛利额分别 为6,716.96万元、5,709.03万元、2,423.12万元和2,754.46万元,分别占到当年营 业毛利总额的43.88%、12.46%、5.25%和8.51%。发行人风电板块收入是公司营业 利润的重要来源,但最近三年在营业毛利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风电行业经过几 年的快速扩张后,行业内部竞争依然较为激烈,并且新疆地区属于我国风能资源 较为丰富的区域,未来风电场的集中建设可能会加剧区域内竞争。此外,受到新 疆地区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外送电网规划建设滞后的影响,短期内仍将面临 不同程度的弃风限电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的风电板块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业务涉及贸易、风电、农产品等多个领域,多元化的经营模式有利于 分散经营风险,但由于各主要业务板块之间彼此关联度较小,增加了发行人在投 资决策、内控等方面的管理难度,面临一定的多元化经营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为自治区国资委直接持股并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 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的影响,如国有资产管 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变化等,可能对发行人的 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行业政策风险 针对煤化工和风电行业存在投资过热、产能过剩的现象,国家相继出台多项 相关政策法规,规范部分行业有序发展;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 能源[2016]1150号),要求“严格落实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 按照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 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 际能源署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未来风电行业仍为政府政策支持 发展的行业,计划到205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亿千瓦;但随着可再生 能源产业的发展,产业将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具有公益性质的电价补贴可能逐 步降低。若未来国家针对煤化工及风电的产业政策发生进一步调整,可能对发行 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 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环保 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发行人在建的1,4丁二 醇项目投产后,其生产过程中会形成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虽然发行人 目前的三废排放均达到国家及地方的排放标准,特别是发行人近年来加大环境治 理、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力度,环保治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但如果未来国家环保 政策对煤化工行业提出更高的执行标准,将会增加发行人的经营成本。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 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 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040-X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受评主体偿 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评 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 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新疆经济发展前景良好。新疆具有突出的资源和地缘优势,国家在政策 和资金方面给予新疆自治区极大的支持,随着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逐步落实, 新疆的经济将实现快速发展,为公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重要的战略地位。新业国资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下属国资 企业之一,接受国资委的优质股权,近年来,公司加快投资步伐,抢占金融板块, 旗下联营企业多为新疆自治区政府与央企合资设立,资质良好,经营稳定。 (3)业务覆盖范围广,所涉及的新疆特色产业具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公司所 投产业涉及风电、贸易、特色农产品等行业,依托于当地的资源优势,子公司经 营环境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纳 入银行业板块后,进一步拓展公司多元化业务。 2、关注 (1)公司盈利能力偏弱,对投资收益依赖较大。公司贸易板块收入大幅增 加,但整体盈利能力较弱,其利润总额对投资收益依赖较大。 (2)公司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债务增长较快,以及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 使得资产负债水平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融资规模扩大。2015年以来 公司并入哈密银行,致使公司负债规模上升较快,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 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 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 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 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 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548,285.53万元,其 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89,285.53万元,未使用额度259,000.00万元。发行人主要贷 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兴业银行 20,000.00 - 20,000.00 交通银行 15,000.00 - 15,000.00 北京银行 25,000.00 10,000.00 15,000.00 光大银行 33,000.00 27,000.00 6,000.00 国开行 18,000.00 2,000.00 16,000.00 国民村镇银行 1,000.00 1,000.00 - 哈密银行 103,000.00 33,000.00 70,000.00 华夏银行 39,000.00 26,000.00 13,000.00 建设银行 100,360.53 50,360.53 50,000.00 昆仑银行 12,000.00 12,000.00 - 民生银行 35,000.00 20,000.00 15,000.00 农业银行 3,000.00 3,000.00 - 浦发银行 32,900.00 16,900.00 16,000.00 招商银行 52,156.00 32,156.00 20,000.00 农业发展银行 20,369.00 20,369.00 - 中国银行 6,500.00 6,500.00 - 中信银行 32,000.00 29,000.00 3,000.00 合计 548,285.53 289,285.53 259,000.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 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偿还情况 14新业PPN001 2014-05-07 3年 50,000.00 已兑付 14新业PPN002 2014-06-05 3年 50,000.00 已兑付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偿还情况 15新业国资PPN001 2015-07-13 5年 50,000.00 已付息 15新业国资PPN002 2015-08-17 5年 50,000.00 已付息 15新业01 2015-11-10 3+2年 100,000.00 已付息 16新业01 2016-01-26 5+2年 60,000.00 已付息 16新业国资MTN001 2016-02-24 5年 50,000.00 已付息 16新业02 2016-03-04 5+2年 20,000.00 已付息 16新业国资MTN002 2016-03-15 5年 50,000.00 已付息 17新业国资PPN001 2017-10-27 3年 50,000.00 未付息 合计 530,0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按时足额完成“15新业国资PPN001”、 “15新业国资PPN002”、“15新业01”、“16新业01”、“16新业国资MTN001”、 “16新业02”、“16新业国资MTN002”的付息工作。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 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6,000.00万元,其中企业债券余额66,000.00万元,公司 债券余额180,000.00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的 比例为26.53%。 (五)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0.35 0.33 0.52 0.82 速动比率(倍) 0.34 0.31 0.50 0.77 资产负债率(%) 78.85 76.34 73.93 55.10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EBITDA(万元) 92,508.24 90,481.74 70,174.54 51,147.55 EBITDA利息倍数(倍) 2.26 1.73 1.76 1.71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 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4)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摊销;(5)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96 1.69 1.57 1.01 速动比率(倍) 1.96 1.69 1.57 1.01 资产负债率(%) 78.99 77.75 73.72 66.7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全部债务(万元) 720,010.95 667,858.35 484,922.82 385,844.82 债务资本比率(%) 77.95 75.88 69.53 62.03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74%、73.72%、77.75%及78.99%,全部债务分别为385,844.82 万元、484,922.82万元、667,858.35万元及720,010.95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 负债率及债务规模持续增加。发行人主要采用统借统还的方式进行外部融资及内 部资金管理,因此母公司口径有息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另外,母公 司主要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融资,非流动负债占比较 高,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保持上升。 (六)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16新业01”及“16新业02”,经核 查,上述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1月26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16新业01”),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935亿元,已于2016年 1月27日汇入发行人在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户号码为898020100100002814);发行人于2016年3 月4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新业02”), 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985亿元,已于2016年3月7日汇入发行人在哈 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账户号码为898020100100002814),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监 管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符合相关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及余额 根据“16新业01”、“16新业02”募集说明书的披露,新疆新业国有资产 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 发行人拟将债券募集资金款项中的37,0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43,000.00万 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6年末,“16新业01”、“16新业02”扣除承销 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2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中,37,000.00万元用于 偿还公司债务,剩余42,2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16新业01”、“16新业02”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日期 募集资金 收入 募集资金支出 备注 补充营运资金 偿还公司债务 2016/1/27 59,350.00 “16新业01”募集资金 2016/2/1 -4,000.00 补充新业集团本部营运资金 2016/2/1 -5,000.00 补充子公司新业能源营运资金 2016/2/1 -1,000.00 补充新业集团本部营运资金 2016/2/3 -10,000.00 归还新业集团招商银行贷款 2016/3/7 19,850.00 “16新业02”募集资金 2016/3/14 -10,000.00 归还新业集团兴业银行贷款 2016/3/14 -10,000.00 归还新业集团光大银行贷款 2016/3/25 -5,000.00 补充子公司新业能源营运资金 2016/4/19 -3,000.00 归还新业集团招商银行贷款 2016/4/21 -5,000.00 补充子公司新业能源营运资金 2016/5/17 -5,000.00 补充子公司阿斯曼牧业营运资 金 2016/5/20 -10,000.00 补充新业集团本部营运资金 2016/6/21 -1,500.00 偿还子公司于田瑰觅银行借款 2016/8/24 -2,500.00 归还新业集团中信银行贷款 2016/8/24 -7,200.00 补充新业集团本部营运资金 合计 79,200.00 -42,200.00 -37,000.00 3、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审批手续 “16新业01”、“16新业02”的募集资金使用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依据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资金支 出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审批手续。集团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并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依据发行人《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集团公司进行集团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和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的权限 为:单笔1亿元以内的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超过1亿元的由集团公司总经 理审批。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的报批程序: (1)对涉及融资、投资、处置资产所需资金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写需求申请表; (2)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初审意见; (3)分管领导按授权额做出批示; (4)根据分管领导的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决定; (5)对超计划资金,必须由相关业务部门重新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对所超 部分做出说明,并按资金使用报批程序办理。 “16新业01”、“16新业02”的募集资金使用单笔划拨金额均在1亿元或1(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