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快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5:04:31 中财网

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4

10

24
日证监许可
[2014]1115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6

25

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
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
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等。另外,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
人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
见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货

市场基金,
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5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4
二、释义................................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46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8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
49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50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64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74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7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2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7
十九、风险揭示
................................
................................
................................
.............................
93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1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32

一、绪言

《嘉实
快线
货币市
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
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指《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
基金托
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嘉实
快线
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及其不时修订或更新


9

《基金法》:指
20
12

1
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会议通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2

17

修订通过
、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2015

12

17
日颁布,
2016

2

1
日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代理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4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清
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

/
或上海证券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或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
交易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通过上海证
券交
易所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业务规则》:

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制定并不时修订,适用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过户及其他业务方面的规则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
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
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44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
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
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5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场内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
文件


4
6

申购对价:指投资人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
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
7
、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基金赎回人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
8

现金替代:指场内申购、赎回过程中,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
组合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49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场外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
场外份额
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
场外
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

巨额赎回:
指单个开放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A类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A类基金份额的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A类
基金份额总份额的10%的情形,即认为A类基金份额发生了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本基金
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H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H类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H类基金份
额发生了巨额赎回


53

元:指人民币元


54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
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
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5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
产净值
、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59

指定媒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60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
、摊余成本法:指
计价
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
按实际利率法
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62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场外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63
、每百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场内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64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



6
5
、收益账户:指本基金为投资人分配的虚拟账户,用于登记投资人场内基金份额的累
计未付收益


66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09
-
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3

25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0
%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0
%

立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

65
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3

25
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总
部设在北京
并设
深圳、成都
、杭州、青岛、南京、福州
、广州
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
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资格
和特定资产管理
业务资格。



2

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
1
8

1

23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141
只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
嘉实元和、
嘉实成长收益
混合
、嘉实增长
混合
、嘉实稳健
混合
、嘉实
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
混合

嘉实优质企业
混合
、嘉实货币、嘉实
沪深
300
ETF
联接(
LOF


嘉实超短债
债券
、嘉实主题
混合
、嘉实策略
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混合

QDII
)、嘉实研
究精选
混合
、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
混合
、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
LOF
)、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价值优势
混合
、嘉实
H
股指数(
QD
II
)、嘉实主题新动力
混合
、嘉
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
混合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接、嘉实黄金(
QDII
-
FOF
-
LOF
)、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
混合
、嘉实安心货币、嘉实



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
、嘉实优化红利
混合
、嘉实全球房地
产(
QDII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
企业债指数(
LOF
)、嘉实中证
500ETF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
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
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
QDII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
A/B
、嘉
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
嘉实薪金宝货币、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嘉实中证医药卫生
ETF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
、嘉实中证金
融地产
ETF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
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
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
快线
货币、嘉实新机遇
混合、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
大数据策略股票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

嘉实新起航
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常态混合、嘉实新
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
、嘉实稳泰债券、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嘉实
稳盛债券
、嘉实稳鑫纯债债券

嘉实安益混合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
纯债债券、嘉
实惠泽定增混合

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

嘉实主题增强混合

嘉实研究增
强混合

嘉实优势成长混合

嘉实稳荣债券

嘉实农业产业股票

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
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

嘉实增益宝货币

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嘉实丰安
6
个月定期
债券
、嘉实新添程混合、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实稳熙纯债债券、
嘉实丰和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原油(
QDII
-
LOF


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

嘉实稳宏债券


实中关村
A

ETF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
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
、嘉实富时中

A50ETF
联接、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嘉实稳愉债
券、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创业板
ETF
、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
、嘉实新添丰定
期混合、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
混合(
FOF
)、嘉实价值精选股票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

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


其中嘉实增

混合
、嘉实稳健
混合
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

管理多个
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特定客户资产
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
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代任公司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
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
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
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
,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COO

JP Morgan Chase

定收益亚太区
CFO

COO
,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2008
年至今任
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2
月至
2000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
2001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

中国商法


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
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2012

12
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2005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
士。

1999

7
月至
2003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10
月至
2008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7
月至今,
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6
月至
1996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11
月至
1998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7
月至
1999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
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
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万晓西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
市场开发处及深圳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资金交易中心,南方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首
席宏观研究员,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监、执行总经理,民生证券资产管理
事业部总裁助理兼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07年6月6日至2009年10月20日任南方现金增
利货币基金经理。2013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
端alpha策略组组长,经济学硕士,中国国籍, 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16日任嘉
实信用债券和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9日
任任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1日至今任嘉实宝货币基金经理
,2013
年12月18日至今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基金经理。2014年3月17日至今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基
金经理。2014年6月27日至今任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6月25日至今任
嘉实快线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3月29日至今任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5
月24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6月19日至今任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5年6月25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文玥女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货币
市场交易员及债券投资经理。2014 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
alpha策略组。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年8月13日至今任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1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安心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1月28日至今任嘉实货
币、嘉实宝货币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2日至今任嘉实现金宝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
日至今任嘉实定期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7月14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金灿
先生,
8
年证券从业经理。

曾任
Futex Trading Ltd
期货交易员、北京首创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

2012

8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硕士研究
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15

6

9
日至今任嘉实宝货币

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1

28

至今任
嘉实薪金宝货币基金经理,
2016

7

23
日至今任嘉实安心货币、嘉实理财

7
天债券基金经理。

2016

12

27
日至今任嘉实增益宝货币基金经理,
2017

5

24

至今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5

25
日至今任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现
金添利货币
基金经理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
现金
宝货币、
嘉实活钱包
货币、
嘉实
活期
宝货币

2017

6

29
日至今任
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2

5
日至今任
本基金

金经理




李曈先生,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8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
部、机构业务部业务经理。

2014

12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职于
公司固定收
益业务体系短端
alpha
策略组


2015

1

28
日至今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经理,
2015

5

14
日至今任嘉实安心货币基金经理

2015

5

14
日至今任
理财宝
7
天债券
基金
经理

2016

1

28
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
活期宝
货币基金经理,
2016

12

22
日至
今任嘉实现金宝货币基金经理,
2017

4

13
日至今任
嘉实现金添利货币
基金经理。

2017

5

24

至今任
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5

25

至今

嘉实增益宝货币

金经理、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宝货币
基金经理。

2016

4

21
日至今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无。



3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
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固定收益体系资深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万晓西先生、胡永青先生、以及
投资经理王怀震先生、嘉实国际
CIO Thomas Kwan
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禁止行为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总监、副总监及资深基金
经理、投资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固定收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
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
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
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
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
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
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
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监
察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
1992

10

19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
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
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



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
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
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海外高
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
总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
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
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
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主任科员,
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
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6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规模为
2456.43
亿元,比
去年末增长
33.45
%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一十六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
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
)、
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年、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
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
定开债券基



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华富
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
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
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
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
利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国联安安稳保本基金、
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
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
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
放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
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景顺
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
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
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盛混合基
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
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

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
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开债券基金、国泰润
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丰
恒混合基金、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
南方和利定开债券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
先混合基金、长盛盛泰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
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
、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
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
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
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
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
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
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
先”要
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
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
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
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
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
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
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
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
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
规定。



2
、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
、监督方法



1
)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
界力量的干预;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进
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
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管
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
其他临时报告等;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
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
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
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万豪中心
D

12



电话



010

65
215588


传真



010

65
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
2

53

09
-
11
单元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2
单元
21

04
-
05
单元


电话



028

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电话



0755

84362200


传真



0755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

6
号华润大厦
3101



电话



0532

66777997


传真



0532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1001A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0571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04
单元


电话



0591

8801367
3


电话



0591

88013673


联系人


吴志锋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4202



电话



025

66671118


传真



025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05
-
06A
单元


电话



020

88832125


传真



0
20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话


95566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网址


bank.ecitic.com


客服电话


95558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高天、虞谷云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网址


www.spdb.com.cn


客服电话


95528




(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叶旻


电话


0532
-
68602127


传真


0532
-
68629939


网址


www.qdccb.com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

4006696588(
全国
)




(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


李宏鸣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

62667635


传真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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