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邮尊享一年定开: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5:04:48 中财网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
根据
20
1
5

11

2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
5
]
2685


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是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
因此除面
临一般混合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所特有的风险

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
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此外,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
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
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
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对管理费用的收取采用浮动费率模式
,即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
费。附加管理费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
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基金
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①当期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
率超过
6%
。②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以往提取评价日
的最高基金份额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净值和
1
的孰高者。

此种浮动费率
模式下,存在基金管理人提取附加管理费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下降,投资者赎回时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低于基金份额曾达到的最高净值的情况。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将运用公司固有
资金及基金经理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
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
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
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12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17

12

31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前

................................
................................
................................
................................
...
1
二、释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4
七、基金备案
................................
................................
................................
................................
.
37
八、基金份
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
................................
.........
39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8
十、基金的财产
................................
................................
................................
.............................
5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0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0
十六、风险揭示
................................
................................
................................
.............................
7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9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

................................
................................
................................
.............
8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95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3
二十一、其他披露事项
................................
................................
................................
...............
115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9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
.......................
120

一、前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
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
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中邮尊享一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发起式基金:
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
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20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
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1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或接受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
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7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运作方式


38
、封闭期:
本基金

第一个封闭期
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一
年年度对应日前的倒数第一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

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一
年年度对应日前
的倒数第一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39
:开放期: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
一年年度对应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其中开放期的前
5
个工作日仅开
放赎回业务,其余开放日仅开放申购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
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4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业务规则》:指《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巨额赎回:指本
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提取评价日: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5

8




所:北京市
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

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法定代表人:
曹均



注册资本:
3.04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37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8.61
%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6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100%




公司客服电话:
400
-
880
-
16
18


公司联系电话:
010
-
82295160


联系人:
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曹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教师、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达行房
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总监(其中:
1998

12

-
2000

1
月为公司筹备期)、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克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中信实业
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
总行开发部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洪亮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部门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



张志名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
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现担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
业部、事业部总裁兼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马敏先生,董事,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
处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财政部商
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财政
部经
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调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昌雪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
学任教、赴日本埼玉大学研究生院进修);日本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职员、代表;日本三井
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副代表见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2008

3
月至今,任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行长助理。



王忠林先生,董事,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办公厅任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职,历任法律部稽查处负责人;稽查局信访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信访办主任;
2009

3
月,自中国证监会退休。



刘桓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服务公司;
1978
年至
1982
年,就
读于中央财经金融学院;
1982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期间于
2004

4
月至
2005

6
月,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挂职锻炼,任职局长助理。




戴昌久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在财政部条法司工作(
19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
学者);曾任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19
96

2
月至今,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
支部书记)。期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预算委员会副
主任、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曾任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
(
香港
)
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财处干部、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借调国家邮政局

财部任副处长、石家庄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及副局长(主持工作)、石家庄市邮政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先生,监事,
法学硕士。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
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钧涛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西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族证券北京
知春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营销部副总
经理、营销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刘桓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
北京国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泛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尚世先锋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营销部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
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潘丽女士,监事,
1985

8

14
日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先后就职于英国移动通
讯公司、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

2009
年至今,就职于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曹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教
师、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达行房地
产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




总监(其中:
1998

12

-
2000

1
月为公司筹备期)、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克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静女士,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
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丽女士,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财务处会计师;国家邮政局
邮政储汇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身)资金调度中心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亚明先生,
本科

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联合证券赛格科技园营业部、深圳赛格财务公
司、中信实业银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
工学硕士
,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
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
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银
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副总监、张萌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纯
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睿信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纯债恒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梁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部副
总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礴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新兴
产业研究组组长,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固定
收益部负责人、
专户理财二部负责人。




俞科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职
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
员、量化投资部员工、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兼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许进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进财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兼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文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誉
光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兼公司投资经理。



刘田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投资部员工兼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腾先生:工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
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兼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思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周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
业研究员、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
金经理、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萌投资工作室成员、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
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



李晓博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兼张萌投资工作室成员,从事固定收益研究。



许忠海先生:理学硕士,曾任贝迪中国区研发中心工程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工作室成员兼中邮核
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郑玲女士:金融硕
士,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户理财二部总经理助理兼公司投资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
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8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0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
泄露;


12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16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19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
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规章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



基金运作。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
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的内部控
制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
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
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
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
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
发展必须建立在内
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
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
风险。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
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
度及实施细则等。它
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



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
并出具专项报告。



4
、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
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
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
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
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
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
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
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
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
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
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
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
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
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
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



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
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
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
托管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

8

22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
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74



托管部门联系人:赵欣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159217


2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

2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601166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
16

12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09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50
亿元。在
2016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第
33
位,按
一级资本排名第
32
位;在
2016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
195
位;在
2016
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
59
位,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
全球上市企业
100
强、世界企业
500
强。品牌价值同步提升,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
世界知名品牌评估机构
Bran
d Finance
发布的“
2017
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榜单,兴业银行
排名第
21
位,大幅上升
15
位,品牌价值突破百亿美元达
105.67
亿美元,同比增长
63.70%


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评奖中,兴业银行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银行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
融机构奖”,并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杰出中资银行奖”、“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



“卓越竞争力金融控股集团”、“卓越创新银行奖”、“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机构”、“最佳责任企
业”等多项殊荣。



3
、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
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4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截止
2017

9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204
只,托
管基金财产规模
7154.20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
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
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
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

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
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
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
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
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
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
施。




4

.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
控。




5

.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
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
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
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
、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2
、获取基金托管费;


3
、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
、监督
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
、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2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4
、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
基金财产;



5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6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
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
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7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
、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财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
、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
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
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
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4
、在基金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
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
、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5
年以上;


16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项;


18
、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
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违反基金合同责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
管理人追偿;



22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24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6
、不得运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第三人谋取利益;


27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
杨帆


电话:
010
-
82290840


传真:
010
-
82294138


网址:
www.postfund.com.cn



2
)中邮创业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https:
//i.postfund.com.cn/



3
)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
中邮基金服务号


2

代销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
广场二期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电话:
02120691836


传真:
021
-
2069
-
1861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
0755
-
83199511


网址:
www.csco.com.cn



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
021
-
50583533


传真:
021
-
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
021
-
52822063


传真:
021
-
52975270


客服电话:
400
-
166
-
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
-
35385521
传真:
021
-
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
010
-
8336
31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站:
http://8.jrj.com.cn/



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021
-
20324155


传真:
021
-
20324199




人:赵明


客服电话:
400
-
928
-
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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