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化东宝:关于大股东股权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8—00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于2017年5月10日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12,800,000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 质 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 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2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2,800,000股增加至 15,360,000股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0%)。 2018年2月7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通知,东宝集团将上述质押的股份15,360,000股于2018年2月6日解除质押。 2018年2月7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吉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1,500,000股(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7%)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2月6日。 2018年2月7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通化分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0,000,000股(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8%)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2月6日。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大股东东宝集团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 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偿还银行借款。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通过跌价补偿措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设立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 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40%,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0%,质押率为39.90%。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设立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40%, 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5%,质押率为48.8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 警戒线时,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41,559,1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7.49%,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质押640,305,66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99.80%,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42%。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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