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材科技: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偿还银行贷款(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二、获准发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17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发行上述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 商协会接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获准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 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 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 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 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团成员信息,应提前向交易商协 会报备。 (六)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 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 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 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 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 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 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三、备查文件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17号)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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