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巴士: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13号)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巴士在线 公告编号:2018-30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13号)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巴士在线”)于2018 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13号),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 行认真自查并作出详细说明。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 内容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将2017年年度净利润由盈利修正为亏损15亿元至18亿元,请 说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 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源自三家公司,巴士在线母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新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联”)和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巴士科技”)。 (一) 因2017年10月,本公司对公司微电声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已将微 电声业务的主要客户资源、人员和资产由母公司置入全资子公司新嘉联,(详见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54))。目前,母公司主要由行政部门和少量微电声相关生产部门组成。 目前因赵从宾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详见2018年1月23日公司发布的《关 于核查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公司有可能承担巨额债 务。此项或有负债,已在2018年1月31日公司发布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公告编号:2018-19)、2018年2月6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监管局上市 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第23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中提及。因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自2018年2月8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 风险警示 ((详见2018年2月7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 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29)) 。公司经营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均已 发生重大变化。 除上述重大变化外,公司目前其他经营情况基本正常。 (二) 新嘉联主营业务为微电声器件及其他相关业务。目前其采购、生产、 销售、人员、资金收付等经营情况均正常。 因母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新嘉联目前为母公司代付相关成本和费用(该部 分成本费用的归属单位仍为母公司,新嘉联仅代付资金,母公司对新嘉联形成负 债)。 (三) 巴士科技是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 务为传媒广告及其他互联网业务。2017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第四季度由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原总经理王献蜀突然失 联至今无法正常履职,导致诸多业务陷于停顿,众多客户采取观望、回避等不合 作的态度,公司相当部分应收账款也出现逾期。由于王献蜀本人的原因,上市公 司母公司也面临多项诉讼。公司在资本市场和行业中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受到严重 损害。公司内外部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巴士科技经营情况如下: 1、资金方面: 巴士科技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自王献蜀失联无法履职以来,其逾 期应收账款明显增多,导致资金趋紧。目前,巴士科技部分以往工资尚未发放、 部分供应商款项有拖欠现象。 巴士科技的招商银行上海市南西支行账户于2018年1月23日被冻结,诉前保 全申请人为北京晋汇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全金额5,425,000.00元。截止 2018年1月29日,该账户余额为RMB2,623,380.57元。截至目前尚未解除冻结。 2、业务及人员方面: 媒体业务:因受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公交资源费无法按时支付,导致少 数资源方暂停与巴士科技合作。受资金紧张、公司业务资源减少、王献蜀失联无 法正常履职等因素影响,相当部分客户采取回避、观望等不合作态度,巴士科技 业务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视频直播业务:巴士科技视频直播业务由两部分构成:一是LIVE直播—— 主播打赏业务;二是经花椒直播授权,由巴士科技开展花椒直播全国城市频道运 营业务。目前,LIVE直播——主播打赏业务处于停滞状态,目前已无主播开播, 该业务目前剩余员工21人,包括产品、技术、运营、经纪等人员。花椒城市频 道全国总代理至今已完成省级代理商签约16个,月均全国举办花椒线下活动约 50场。受资金紧张和各类负面影响,签约和回款进度受阻严重。目前正尽力安 抚已签约各省代理商。该部分业务目前在编9人,其他人员已全部离职。 网生社区业务:受资金紧张、员工离职、王献蜀失联(该部门业务多为王献 蜀直接联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网生社区事业部的影视IP合作项目已陷入停 顿,下设的频道部对外合作节目制作发行项目也全面停止,新投入的北京梦谷制 作基地也退租停用。网生社区业务团队多数员工已经离职,部门基本处于空置状 态。 公司考虑到该等重大变化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对第四季度由王献蜀 直接联系的部分新开展业务暂不确认收入,并对部分逾期应收账款单项提取坏账 准备。因此公司2017年度预测业绩与前期预测数相比下滑幅度较大。同时,公 司预测巴士科技未来的经营不确定性较大,故同步考虑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因此, 2017年度业绩预测与原预测存在重大差异。 (四) 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1、对经营管理团队进行合理调整,以维持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 鉴于王献蜀长期无法正常履职,2018年1月27日,公司已发布公告,巴士科 技董事会免去王献蜀所担任的巴士科技总经理一职,聘任吴旻先生担任巴士科技 总经理,重整巴士科技管理团队和业务架构。 2、改革业务架构,集中资源发展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业务 巴士科技已对其业务结构、业务组织及员工编制进行调整,将主要资源聚焦 于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业务;视频事业部保留视频直播城市频道代理运营业务,维 持直播APP运营;网生事业部保留移动平台部(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互联网转型业 务),并适度开拓新业务。后续,巴士科技将继续优化业务结构,合理布排全国 媒体资源,积极争取合作客户,开源节流,希望获得持续发展空间。 3、通过注入资金并加快资金回笼稳定经营管理 资金方面,公司将督促巴士科技加快回款速度。由于部分客户系与巴士科技 多年长期合作,公司将以今后持续扩大合作为谈判基础,继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增强相互理解和互信,加紧催收应收账款。对一直拒不沟通、拒不合作的,公司 将采取通过发送律师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追讨应收账款。 鉴于巴士科技主要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原系王献蜀负责,公司也已多次通过 王献蜀指定联系人向其传达了希望其尽快解决自身问题并恢复正常履职,尽快尽 多地为公司挽回损失。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巴士科技提供500万元财务资助。另,公司也已 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财务资助的请求。2018年1月31 日,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巴士科技提供800万元财务资助。 二、2015年你公司收购巴士科技100%股权确认商誉的金额为15.37亿元,请 详细说明你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并请结合巴士科技的经营情况,说 明商誉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需要在报告期末对因 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并购巴士科技形成的商誉的初步减值测试 过程及结果: 1、巴士科技2017年度亏损的概率较大。 公司财务部门对巴士科技2017年度业绩进行初步测算,初步测算金额主要 构成如下(因2017年度财务报表尚未最后确定,正式审计也尚未进行,故本次 预测数为区间数): 单位:万元 测算单元 归母利润下 限 归母利润 上限 上年度归 母利润 备注 巴士科技 -8,000.00 2,000.00 13,136.00 待定因素较多,区间较大 巴士科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 估增值摊销(合并报表体现) -870.00 -710.00 -101.00 仅在合并报表中体现 合计 -8,870 1,290 13,035 巴士科技2017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利润(2亿元)相比差距极 大。 2、巴士科技后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巴士科技媒体业务因受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资源费无法按时支付,导致 部分资源方停止与巴士科技合作。受业务资源减少、王献蜀失联无法正常履职、 公司近期负面信息较多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取消订单。 视频事业部直播打赏业务、艺人经纪业务已停止。 网生社区事业部的卫视合作项目、影视IP合作项目、CDN应用业务已停止。 3、王献蜀后续能否正常履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巴士科技由王献蜀一手创办,其一直担任巴士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 经理等职务。一直以来,其个人在巴士科技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起着举足轻 重的作用。巴士科技相当部分业务均由王献蜀本人直接联系。其突然失联至今未 能正常履职,导致诸多业务陷于停顿,众多客户采取观望、回避等不合作的态度, 公司相当部分应收账款出现逾期。其是否能正常履职,对巴士科技的经营存在重 大影响。 4、商誉初步减值测试结果。 考虑到2017年度巴士科技可能的业绩状况,以及对巴士科技未来经营情况 的分析预测,初步判断很可能需对公司因并购巴士科技形成的约15.38亿元商誉 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我们认为对并购巴士科技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是合理的, 理由是充分的。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 出具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如下: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 小板问询函[2018]1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知悉。我所作为贵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现就问询函中涉及审计机构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询函第2条:“2、2015年你公司收购巴士科技100%股权确认商誉的金额 为15.37亿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并请结合巴士科技 的经营情况,说明商誉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由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尚在实施过程中,同时贵公司也因部分 经营人员的变动,使得未来若干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仍在收集及整理过程中。所 以本次对商誉减值的意见仅是在取得当前有限资料前提下的初步判断,尚无法提 供准确的减值测试数据,也不构成最终的审计鉴证意见。 现将初步判断的依据陈述如下: 1、当期损益情况。根据贵公司下属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巴士科技”)未审会计报表反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之年初大幅增加,其 坏账准备的计提将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加之部分营业收入能否在当期确认尚 需取证。因此本年净利润将极有可能较之2015年度并购重组时评估报告预测的 2017年度净利润19,204.64万元出现大幅下降。 2、后续盈利能力。根据巴士科技目前的经营现状,视频直播业务已受较大 影响,网生社区事业部部分业务已停止,媒体事业部部分资源方提出终止合作等。 经与贵公司管理层的分析讨论,并购重组时“我玩”和“我拍”以及近两年延伸 产生的视频直播、网生社区等新业务板块在后续若干年度将不再有大规模的营业 收入;甚至是传统的广告媒体业务也将因为部分资源方提出终止合作、经营人员 离职等因素,有可能出现业绩的大幅度下滑。基于上述情况,巴士科技后续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贵公司商誉存在全额计提减值的可能。 此外我们建议贵公司尽快聘请评估机构对商誉实施专项评估,同时我们也将 对评估师的评估结果实施复核。” 三、请结合目前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大资产减值的情形。 回复: 结合目前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除商誉减值外,我公司认为目前存在其他重 大资产减值的情形。 1、 巴士科技LIVE视频直播业务是基于重组时“我拍APP”升级而来,鉴于 目前LIVE视频直播业务(主播打赏)陷于停滞状态,且在可预见的未来预计无 法正常经营,故拟对我拍无形资产全额减值; 2、 部分应收账款逾期严重,且有迹象表明无法收回的,拟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四、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部分业务暂不确认收入的具体影响金 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你公司采用的 后续应对措施。 回复: (一)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部分业务暂不确认收入的影响金额。 据初步测算,因受客户不配合等因素影响,暂不确认收入的影响金额约为 6000万元以上,主要归属期为第四季度。因公司尚未完成年报审计,公司也仍 在与相关客户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因此具体准确金额尚无法确定,以最终年报数 据为准。 (二)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当企业与客户之间 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 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3)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 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5)企业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 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公司暂不确认的收入在入账当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的要求。 目前,已有迹象表明上述业务的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化前已述及), 特别是第5款“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很可能无 法满足。故公司考虑对该部分业务暂时不予确认收入。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 公司拟采取的后续应对措施: (1) 通过客户拜访、沟通,希望能与客户继续合作,并向巴士科技提供后 续业务资料及审计回函,尽可能保护公司利益; (2) 若确定无法继续合作,则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并按照合同要求补偿; (3) 对一直拒不沟通、拒不合作的,公司将采取通过发送律师函、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进行应收账款的追讨工作; (4) 鉴于巴士科技主要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原系王献蜀负责,公司也已多 次通过王献蜀指定联系人向其传达了希望其尽快解决自身问题并恢复正常履职, 尽快尽多地为公司挽回损失。 五、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无。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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