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汇纳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02月07日 20:33:34 中财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对汇纳科技拟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号《关于核准上海汇纳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8.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00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27.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4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浦东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
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
况如下:

购买时间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万元)

产品
类型

理财投资期限

预期年化
收益率

资金
来源

是否
到期

2017年3
月7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金陵支行

H0001004集合
结构性存款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3月8
日至2017年6
月8日

1.35%-3.50%

募集
资金

已到


2017年3
月8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上海市浦
东开发区
支行

工银理财共赢3
号保本型2017
年第6期A款
(拓户产品)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3月9
日至2017年7
月5日

3.20%

募集
资金

已到


2017年6
月8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金陵支行

H0001154结构
性存款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6月9
日至2017年9
月8日

1.35%-3.89%

募集
资金

已到


2017年7
月7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上海市浦
东开发区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随心E”

二号法人拓户
理财产品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7月10
日至2017年10
月9日

3.50%

募集
资金

已到


2017年9
月12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金陵支行

H0001315集合
结构性存款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9月13
日至2017年12
月12日

1.35%-3.86%

募集
资金

已到


2017年10
月16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上海市浦
东开发区

工银理财共赢3
号保本型(定向
湖北)2017年第

2,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10月17
日至2018年1
月15日

3.70%

募集
资金

已到





支行

111期



2017年11
月27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上海市浦
东开发区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随心E”

二号法人拓户
理财产品

2,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11月28
日至2018年2
月27日

3.50%

募集
资金

未到


2017年12
月13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金陵支行

CSH01447结构
性存款

4,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7年12月14
日至2018年2
月28日

1.25%-4.15%

募集
资金

未到


2018年1
月16日

上海汇纳信
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上海市浦
东开发区
支行

工银理财保本
型“随心E”(定
向)2017年第3


2,000

保本
浮动
收益


2018年1月18
日至2018年2
月26日

3.80%

募集
资金

未到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相
关产品尚有人民币8000万元未到期。


三、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将于2018年3月3日到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
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在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延长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何 邢 王志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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