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胜宏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胜 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及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4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3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76,819,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533,269,954.00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0904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6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38,042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1,524,198.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69,902,057.39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5542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9月15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讨论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 理资金。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三个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2017年12 月31日前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 及保荐人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752900013810330 280,129,132.42 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 51600188000149189 200,003,335.86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603077682 272,774,657.23 合计 752,907,125.51 公司、保荐人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民生银行惠州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 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 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郭振国、郑琨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六、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8]3041-3号),发表意见为:胜宏科技《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胜宏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郑 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681.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276.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54,260.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高精密线路板扩产 项目 否 50,209.91 50,209.91 3,276.94 51,105.24 101.78% 已完成 14,604.44 24,911.00 否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117.00 3,117.00 - 3,155.11 101.22% 已完成 无法单独核 算 见注释1 见注释 1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3,326.91 53,326.91 3,276.94 54,260.35 -- --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已累计投入11,046.68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1,046.68万 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11233号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3,117.00万元,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中间接体现出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2.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2,411.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2,411.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物联网用线 路板项目 否 106,990.21 106,990.21 32,411.96 32,411.96 30.29% 2018.6 303.79 303.79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6,990.21 106,990.21 32,411.96 32,411.96 -- --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已累计投入18,449.55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449.55 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6198号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3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10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5亿元,有关情况详见二、(二)、(3)所述。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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