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5:31:58 中财网

中银
转债增强债

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8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
11

4

27
日证监许可【
20
11

608
号文核准
,基金
合同于
2011

6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
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

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
投资人
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
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
7

12

2
8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
7

9

3
0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已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
绪言
................................
................................
................................
..........................
3
二、
释义
................................
................................
................................
..........................
4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32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3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4
九、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41
十、
基金的投资
................................
................................
................................
............
42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
................................
................................
................................
........
51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
................................
............
55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
................................
............
57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8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64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6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8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9
十九、
风险揭示
................................
................................
................................
................
74
二十、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77
二十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79
二十二、托管协议摘要
................................
................................
................................
........
9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6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7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18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银
转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6

9
日颁布、同年
1
0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

并于
2012

6

19
日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银行监
管机构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
投资人
: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
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17.
机构
投资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人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人


19.
投资人:指个人
投资人
、机构
投资人
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人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以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
其他
机构


23
.
基金销售网点:指
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及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


24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5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的日期


2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
《业务规则》: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
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
元:指人民币元


46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4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
.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
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法定代表人:
章砚


设立日期:
2004

8

12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
ZHANG Yan
)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
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
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10
月至
2012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
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
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
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



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
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
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
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先生于
2015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
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
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
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
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
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
ZHA
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
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
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
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
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
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
YUE Ni
)女士,职
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
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6

7
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
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
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
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
园区支
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李建(LI Jian)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ED),经
济学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5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8
月至2011年3月任中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中银增利基金
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中银双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中
银转债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银保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中
银新回报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中银多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


至2015年6月任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中银恒利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19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券、期货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员从业资格。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
及职务




主席:
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
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四)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五)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
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有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
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
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合规。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
行业监管规则;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
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要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是确定可能偏离内部控制目标的业务领域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其实
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3)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手
段;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信
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5)内部监控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5、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

(1)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稽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则、
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稽核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
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2)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裁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
就公司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公
司经营管理层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QDII 及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分别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或审议
基本投资策略和原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关的重要
事项。


(3)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
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保证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相关制度
和章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
稽核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
并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
漏洞。


(4)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与审计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
事后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
善和更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
控制的作业流程。


(5)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
风险特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
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6)基金管理人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


门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6、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业务将内部控制分为前线业务控制、中
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权
制度、归责原则、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
度等;

ⅲ)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排、风险度量及申报
方法、风险限额及监控复核机制、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健全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媒
介关系维护、投资者服务、反洗钱等制度。


(2)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会计与公司会计
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
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等;

ⅱ)法律合规控制:包括牵头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修订、审核各项作业的合规性、全
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规定法律合规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控
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ⅳ)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等;

ⅴ)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信息披露岗位职责、严禁披
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等;

ⅵ)操作风险控制:包括设置完善关键风险指标、运作风险识别及评估及风险事件报
告制度等。


(3)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内部审计控制:包括制定审计政策、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和明确流
程控制等。


ⅱ)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制
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财
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
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ⅲ)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评
估体系等。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
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
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
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9月
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692.39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1%,权重法下资本
充足率12.2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
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
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
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
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
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
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
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
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
亚洲
银行家
》“中国
年度

管银行奖”

,进一步
扩大我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
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
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
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
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



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6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
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10


2006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3
月至
2008

6
月,任北京分
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6
月至
2012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
2012

6
月至
2013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11
月至
2014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
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
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
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
16
只开放式基金





(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
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确保
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
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
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
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
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
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
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
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
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
和检查。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
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
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
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
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


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
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
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
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
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
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
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
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
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
双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
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
地同步灾备,同时,
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
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
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
做好调用登记。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
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
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
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
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
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
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阻挠对
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
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法定代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45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
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http://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http://
www.cmbchina.com

3)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联系人:王佺


网址:
http://
www.icbc.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http://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
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
http://
www.bankcomm.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姚建英


公司网站:
http://
www.cmbc.com.cn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
刘军祥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9)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陈孝周


客服电话:
800
-
830
-
2066

400
-
830
-
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http://
www.ncbchina.cn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联系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http://
www.cib.com.cn/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客服电话:(
0532

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吴韵琪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林晓东

王虹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加拨
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李明霞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6)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联系人:
周一涵

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1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翟璟


客服电话:
028
-
86712334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共炎


联系人:
徐小琴

肖克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汤迅

侯艳红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21)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芸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
郑效义

杨天枝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2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张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http://www.bhzq.com


24) 国都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人:
李航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刘佳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26)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安徽省
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法定代表人
:
李工


联系人
:
甘霖


客户电话
:
0551
-
96518


公司网站
: http://www.huaans.com.cn


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
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联系人:
王霖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2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4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
蒋刻真


客服电话
: 01
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 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2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400
-
800
-
8899


公司网站:
http://www.cindasc.com


3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联系人:罗春蓉、
肖婷


联系电话:
010
-
6
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
http:// www.cicc.com.cn


3
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3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唐湘怡


网址:
http

//fund.eastmoney.com/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
www.fund123.cn


34
)上海好(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