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创意信息: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8-06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2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 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 同意聘任黎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能源板块及上海格蒂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国内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2、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创意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创 意”)根据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借款人民币4,000.00万元,北京创意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 京创意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3、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范 性要求,同意公司对《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 内容如下: 序号 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改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第一章第五条 无 第一章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汇报义 务人须指定具体对接人与董事会办 公室保持紧密联系和日常重大信息 汇报。如遇原有对接人离职、调岗, 须及时更换新的对接人并通知董事 会办公室。 2 第二章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或办事处出 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 持续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要会议; (二)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交易; (三)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事件; (五)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 第二章第六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或办事处 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 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要会议; (二)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交易; (三)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及所属机构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重大事件; (五)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报 告义务人提报过的重大信息每个月 更新汇报进展情况,但如取得阶段性 的重大进展及成果,第一时间汇报给 董办,并提供详细的信息介绍、支撑 资料、对公司未来的技术、业务、市 场产生重大影响的分析。如遇无法判 断事件是否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 况,务必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办公室分 析、判断。 3 第七章第三十二条 由于知悉不报、 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等不履行 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出现失误和信息泄漏,受到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的处罚或给公司带来损失 的,公司应成立调查小组,对报告人 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追究其法 律责任。 以上规定的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指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不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未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 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 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遗漏、 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发重大误解; (四)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对相关问 题的问询; (五)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的情形。 第七章第三十三条 由于知悉不报、 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等不履 行信息报告义务,或者因此致使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和信息泄漏, 受到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或给 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应成立调查小 组,对报告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 直至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 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的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 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不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未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 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 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遗漏、 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发重大误 解; (四)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对相关问 题的问询; (五)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的情形。 4 第七章第三十三条 如公司所属机构 未能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 息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拥有建议该 义务人不适合担任其目前所任职务的 权利。 第七章第三十四条 如公司所属机构 未能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 信息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拥有建议 该义务人不适合担任其目前所任职 务的权利。同时,公司将重大信息汇 报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占 有一定权重。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 度》。 4、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要求,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决策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 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5、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余额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决策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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