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弘樽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2月)

时间:2018年02月10日 11:34:33 中财网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樽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59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
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7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
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
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
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
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
产管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
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
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
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韵怡女士,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先后担任研究员、交易员和投资经理等职务,从事新股及可转
债申购、定增项目等工作;2015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研工作。2015
年07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至2017年03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
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
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担
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担任鹏华兴泽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润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实定期开
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
月担任鹏华兴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弘樽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李韵怡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5年07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至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至2017年03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6月担任鹏华兴泽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润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实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兴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至本更新招募书截止日 李韵怡女士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7.74亿元

托管部门联系人:涂尧木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自开业以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与客户“同发
展、共成长”和“服务源自真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
融服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0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
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
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
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83只,
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741.64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
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理部、
法律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
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
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
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
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
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
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
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
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
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
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
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
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
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
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吴群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刘中良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 号院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 层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8-10 层

联系电话:+86(10)88095588 +86(755)88999233

传真:+86(10)88091190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会计师:邢向宗、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力争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进行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
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
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
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收
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自
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
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
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
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
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


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
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
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
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
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
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
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
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
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
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
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
精选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
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
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
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
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
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
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
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
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
产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
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
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1,103,390.21

15.89



其中:股票

151,103,390.21

15.8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54,036,000.00

79.30



其中:债券

754,036,000.00

79.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500,000.00

2.3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1,595,089.52

1.22

8

其他资产

11,581,262.85

1.22

9

合计

950,815,742.5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1,898.00

0.01

B

采矿业

2,498,827.60

0.26

C

制造业

65,448,073.22

6.8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3,013,292.44

0.32

E

建筑业

2,743,730.10

0.29

F

批发和零售业

4,648,197.65

0.4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92,495.91

0.2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3,737,239.01

0.39

J

金融业

52,039,595.06

5.48

K

房地产业

8,372,726.73

0.8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4,046.00

0.0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806,559.00

0.0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2,477.99

0.0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77,377.50

0.38

S

综合

306,854.00

0.03



合计

151,103,390.21

15.91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507

涪陵榨菜

348,800

5,186,656.00

0.55

2

601318

中国平安

94,400

5,112,704.00

0.54

3

601398

工商银行

784,000

4,704,000.00

0.50




4

000651

格力电器

104,600

3,964,340.00

0.42

5

600201

生物股份

112,100

3,748,624.00

0.39

6

000776

广发证券

179,700

3,410,706.00

0.36

7

002142

宁波银行

206,260

3,254,782.80

0.34

8

601336

新华保险

56,600

3,207,522.00

0.34

9

600048

保利地产

307,700

3,200,080.00

0.34

10

601988

中国银行

769,083

3,168,621.96

0.3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930,000.00

5.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930,000.00

5.26

4

企业债券

201,338,000.00

21.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20,789,000.00

23.25

6

中期票据

50,257,000.00

5.2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31,722,000.00

24.40

9

其他

-

-

10

合计

754,036,000.00

79.4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3048

17兵器01

600,000

59,400,000.00

6.26

2

170401

17农发01

500,000

49,930,000.00

5.26

3

136611

16电投04

500,000

48,525,000.00

5.11

4

011762006

17天士力
SCP001

400,000

40,216,000.00

4.23

5

011752009

17深能源
SCP001

400,000

40,184,000.00

4.23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6,330.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83,024.0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451,908.2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581,262.8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华弘樽混合A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6年12月29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0.02%

0.01%

0.28%

0.16%

-0.26%

-0.15%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9月30日

5.53%

0.10%

8.15%

0.29%

-2.62%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9月30日

5.55%

0.10%

8.44%

0.29%

-2.89%

-0.19%



鹏华弘樽混合C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6年12月29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0.02%

0.01%

0.28%

0.16%

-0.26%

-0.15%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9月30日

5.62%

0.10%

8.15%

0.29%

-2.53%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9月30日

5.64%

0.10%

8.44%

0.29%

-2.80%

-0.1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
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份额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并付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
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类、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5%

0.6%

100万≤ M <500万

1.0%

0.3%

500万≤ M <1000万

0.3%

0.06%

M≥ 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

Y≥6个月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30日

0.5%

Y≥30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和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八部分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九部分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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