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集富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2月)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382 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 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 / 收益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 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3 日,投资组合报告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56 室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 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 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 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 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 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 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 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烽 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 ,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 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 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 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 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海尔施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 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 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 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 ,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 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 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 书。 吴晓辉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 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工程师。 刘敏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 核委员会兼职 委员。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 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兼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 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 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 会委员。曾在水 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 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 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基金经理 王予柯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投资经理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现任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任职)、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起任职)、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任职)、 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8 月 30 日起任职)、广发中债 7 - 10 年 期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任职)、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7 日起任职)、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23 日起任职)、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任职)、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任职)。 5 、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 、债券 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 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5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13 只, 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一、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 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 - 10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 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 销售机构 (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 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 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3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 010 - 65051166 业务传真: 010 - 6505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 4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 3389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 5 )名称: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沈众辉 联系人:马科 电话: 0731 - 84409106 传真: 0731 - 84409009 客服电话: 4006 - 365 - 058 公司网址: http://www.dayouf.com ( 6 )名称: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联系电话: 021 - 33355392 业务传真: 021 - 63353736 客服热线: 400 - 876 - 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3、其他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56 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李尔华 电话: 020 - 89899129 传真: 020 - 89899175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 10 、 29 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 020 - 37181333 传真: 020 - 37181388 经办律师:刘智 联系人:刘智、林晓纯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 021 - 61418888 传真: 021 -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江丽雅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 股票增发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持 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 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 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 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 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一)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 GDP 、 CP I 、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 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 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 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 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先预测收益率曲线 变动的方向,然后根 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 本基金应用骑乘策略,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当收益率曲线比 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 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债券的收益 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来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二)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 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 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三)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 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 和债券市场的供求 状况等多个方面对收益率曲线的判断以及对信用债整体信用利差研究的基 础上,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 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 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 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信用债券精选和信用债调整等 四个方面。 1 、信用利差曲线配置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 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 应的信用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债券研究员将 研究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 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 参考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 、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 目前,我国的信用债市场尚未完全统一,主要体现为大部分信用债不能在主要的债券市 场上同时流通,部分债券投资机构也不能同时参与 到多个市场中去,同时,信用债的发行规 模和频率具有不确定性,而主要机构的债券投资需求又会受到信贷额度、保费增长等因素的 影响。因此,整体而言,我国信用债的供求在不同市场、不同品种上会出现短期的结构性失 衡,而这种失衡会引起信用债收益率偏离合理值。在目前国内信用债市场分割的情况下,本 基金将紧密跟踪信用债供求关系的变动,并根据失衡的方向和程度调节信用债的配置比例和 结构,力求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3 、信用债券精选 本基金将借助公司内部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 研究成果,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 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 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等因素确定信用债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 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 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 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 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4 、信用债调整 信用债发行企业在存续期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或事件的影响,从而导致其信用状况发 生变化。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及时采用新的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 信用利差曲线对信用债等进行重新定价,尽可能的挖掘和把握信用利差暂时性偏离带来的投 资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四)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是普通信用债与一系列期权的结合体,既有债券的保护性又有像股票那样的波动 性。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 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 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 长期的上涨空间。 可转债作为一种债券,具有债底保护。一般而言,可转债的债底就是该债券的纯债价值, 需要根据信用状况、债券期限、市场资金面和流动性等因素计算必要报酬率,然后采用现金 流贴现的方法来进行测算。对于有回售条款并且触发回售条款的可转债,还会有一个回售债 底,具体需要根据回售条款的相关规定以及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进行测算。可转债的真实债底 取纯债价值和回售债底的较高者。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 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财务稳健、 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五)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和滚动短期资金作为杠杆,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 其它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 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 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 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 的风险。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等 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 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为综合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变 动趋势,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于 2007 年 12 月 17 日正式发布中 证全债指数(简称“中证全债”)。该指数从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挑选国债、金融债及企 业债组成样本券,最大限度地涵盖了中国固定收益市场可供投资的产品,已成为广受投资者 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准指标。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依据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 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 / 收益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5,444,760.00 79.67 其中:债券 75,444,760.00 79.6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920,145.38 17.87 其中:买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734,457.45 0.78 7 其他资产 1,599,558.17 1.69 8 合计 94,698,921.0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5,444,760.00 89.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5,444,760.00 89.3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5,444,760.00 89.33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 张 )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 % ) 1 018005 国开 1701 364,000 35,977,760.00 42.60 2 170209 17 国开 09 300,000 29,520,000.00 34.95 3 170410 17 农发 10 100,000 9,947,000.00 11.7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775.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89,782.3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99,558.1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集富纯债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5.90% 0.98% - 0.48% 0.06% 16.38% 0.92% 广发集富纯债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0.49% 0.08% - 0.48% 0.06% 0.97% 0.02%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13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 D:\浏览器下载\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D:\浏览器下载\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2.jpg ( 1 ) 广发集富纯债 A : ( 2 ) 广发集富纯债 C :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 2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 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3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C 类份额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 = E × 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 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广发集富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增加了相关的销售机构,更新了律师事务所的 信息。 4. 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的限 制的规定。 5.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7.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十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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