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中数控: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18) 010201号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华中数控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中数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 1、 政府补助 2017年度,华中数控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为11,753.69万元,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政府补助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对审计很重要。 我们执行的审计应对程序主要包括:检查政府拨款文件、收款凭证、银行流水记录等支 持性文件;根据项目拨款文件,结合款项用途、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判断政府补助与资产 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查验公司项目申请文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检查与政府补助相关文 件的一致性。 2、商誉减值测试 2017年 12 月 31 日,华中数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6,819.54 万元。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 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 包括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等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 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 影响。 我们执行的审计应对程序主要包括: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行业 的发展趋势;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估管理层选择的估值方法和采用的 主要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现金流量预测水平和所采用折现率的合理性,并与相关资产组的历 史数据及行业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准确性。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截至 2017年 12月31 日,华中数控公司应收款项(包含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12,267.54万元。由于坏账准备余额较大,且其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将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执行的审计应对程序主要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及一致性,重新计算坏 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 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复核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 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等。 四、 其他信息 华中数控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中数控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中数控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中数控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中数控公司、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中数控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华中数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中数控公 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华中数控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 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8年2月8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12月31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2000年11月由武汉 华中数控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783万元,此次增资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众环验字(2011)005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年1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4200000000062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07,83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5 股,此次股本变更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众环验字(2014) 010039号验资报告审验。2014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6,174.50万元。 根据《关于核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2号)文件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向张英等6名自然人共发行6,373,29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 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4,672,897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本增至172,791,187 元。上述发行股份事项已分别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6) 010147号、众环验字(2016)01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2017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72,791,18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791,187元,股本为人民币 172,791,187元,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32。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数控系统、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激光、通信等技术及产品的开 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机械及静电喷塑加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3、 控股股东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最终控制人为华中科技大学。 4、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2018年2月8日经公司第九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5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四)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 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 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 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 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 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 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 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 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 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 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 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 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 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 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 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 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 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 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 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 处理。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 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 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 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 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 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 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 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 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 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 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 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 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 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成本。 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 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 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 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 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 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 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 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 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 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 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 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 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 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 过成本的2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 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 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 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 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 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 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 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 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 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 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 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 抵销。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 判断依据或金额 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指单笔金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 主要包含公司的重要客户;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指单笔金额为 10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 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20 20 3年以上 50 5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 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11、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集团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 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确认: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 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 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 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 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 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 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 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 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 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 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 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 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 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 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 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 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 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 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 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 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 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 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 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 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 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 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 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 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 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 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 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 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 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 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 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 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 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 响,本集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 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 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 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 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 政策执行。 14、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 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 5 2.71 机械设备 10 5 9.5 运输设备 5 5 19 变配电设备 10-35 5 2.71-9.5 其他设备 5 5 19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 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 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 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 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6、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 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 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 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 装置、产品等。本集团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具体标准是:研究阶段支出是指 公司研发项目在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 出是指研发项目在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 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以公司内部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 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 均摊销。 19、 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 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 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 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 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 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 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 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 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 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 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 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 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 工具,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 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 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公司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 用。 本公司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于限制性股票发行日确认权益工具增 加的同时,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认的金额确认库存股与回 购义务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义 务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 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 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 权条件,本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 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 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 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 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3、 与回购本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 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 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 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 存股成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 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 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4、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照销售合同,将产品发出后取得客户的签收或验收单据后,确认 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工程所需时间较短(不跨年)的,须根据客户签字的工程验收单作 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中明确工程所需时间较长的,应在满足规定的条件时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提供客户签字的项目完工进度确认单及工程合同,计算本期应确认 的收入金额。不满足条件的,需工程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后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 25、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 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 收支。 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 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 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 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7、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 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 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 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 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 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 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8、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 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 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 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 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 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 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 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 终止经营损益。 29、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 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8年2月8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分别自2017年5月28 日、6月12日起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①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②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的,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③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 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 算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 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 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 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 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 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 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利润表影响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期影响 金额 上年调整 金额 本期影响 金额 上年调整 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116,260.46 3,755,883.97 -241.89 3,674,599.45 营业外收入 -125,509.15 -3,771,242.96 -3,674,599.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25,509.15 -3,771,242.96 -3,674,599.59 营业外支出 -9,248.69 -15,358.99 -241.89 -0.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248.69 -15,358.99 -241.89 -0.14 对利润表影响 - - - - 注:负数为减少,正数为增加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 税项 1、 增值税销项税率分别为6%、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出口产品享受增 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按适用退税率给予退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5%。 3、 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4、 地方教育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5、 堤防维护费 子公司上海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 术有限公司、佛山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按营业收入的0.778‰计缴。 6、水利基金 子公司宁波华中数控有限公司按营业收入的1‰计缴。 7、企业所得税 公司以及子公司深圳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重庆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 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子公司重庆新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华中数控技术有 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七) 合并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余额指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年初余额指2016 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308,841.75 598,788.06 银行存款 413,514,899.32 530,245,870.38 其他货币资金 13,844,404.30 8,592,254.88 合计 427,668,145.37 539,436,913.32 注: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各项保证金各项存款。 2、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84,308,305.97 56,297,337.45 商业承兑票据 33,675,536.00 950,000.00 合计 117,983,841.97 57,247,337.45 (2)截至期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79,224,683.06 商业承兑票据 20,670,000.00 合计 199,894,683.06 3、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 金 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3,578,330.80 0.52 3,578,330.8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