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煤化工: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作为阳煤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阳煤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于2018年2月2日收到贵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保荐机构会同阳煤化工针对告知函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环保违规处罚。2014-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申请人及其子公司受 到环保部门处罚多达53起,罚款金额累计约1083.86万元。请申请人:(1)详 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是否存 在涉及环保问题的诉讼;(2)补充说明2017年下半年环保违规情况(如有); (3)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环保合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4)结 合公司违规事实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一、详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说明报告期 公司是否存在涉及环保问题的诉讼 (一)详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 报告期内,齐鲁一化、丰喜肥业、和顺化工、恒通化工为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 司,中冀正元为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受到的环保处罚具体 情况、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A、齐鲁一化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 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4】 第001号 2014年 我厂废水对下游齐城污 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 冲击 罚款10.00 万元 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4】 001-1号 2014年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 设施环保罚款 罚款5.00万 元 3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4】 第18号 2014年 3、4#三废炉二氧化硫超 标、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罚款5万元 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4】 001-2/3 号 2014年 向大气排放SO2超标环 保罚款 罚款12.00 万元 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4】 001-5号 2014年 3、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15.00 万元 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4】 111号 2015年 3、4#三废炉烟尘超标排 放 罚款3.00万 元 7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 【2014】 126号 2015年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 理设施 罚款5.00万 元 8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 【2015】 131号 2015年 两台三废炉未取得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 成投用 罚款8.00万 元 9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9 号 2015年 1#三废炉氮氧化物超标 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50,850.00 元 10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4】 124号 2015年 3、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 101,600.00 元 1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5】 11号 2015年 3、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5.00万 元 1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 14号 2015年 3、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10.00 万元 13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5】 28号 2015年 1#三废炉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烟尘超标排放 罚款10.00 万元 1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5】 29号 2015年 1#三废炉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烟尘超标排放 罚款10.00 万元 1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 20号 2015年 违规排放水污染物,违 反相关环保条例 罚款30.00 万元 1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 21号 2015年 3-4号三废炉氮氧化物 浓度日均值超标 按日连续处 罚时间从 2015年1月 11日至2015 年2月6日共 27天,每日 10.00万元 17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 29号 2015年 2#三废炉二氧化硫超标 排放;3、4#三废炉氮氧 化物超标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 101,600.00 元 18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 【2014】 2015年 丢弃工业固体废物 罚款0.50万 第118号 元 19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5】 73号 2015年 漏水事故发生后,未及 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 预案,未采取有效措施 罚款8.00万 元 20 润兰化工注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5】 24号 2015年 二异氰酸酯非光气法工 业化实验装置未依法报 批环境影响报批文件 罚款5.00万 元 2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9号 2017年 4号三废炉2017年1月 21日烟尘排放浓度日均 值43.8毫克/立方米, 超过排放标准1.19倍。 罚款20.00 万元 2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10号 2017年 2017年1月22日4号三 废炉外排烟气烟尘日均 浓度超标1.19倍排放 罚款20.00 万元 23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34号 2017年 4号三废炉2017年3月 3日烟尘排放浓度107毫 克/立方米,超过排放标 准4.35倍。 罚款30.00 万元;对4号 三废炉限制 生产,2017 年3月31日 前运行负荷 不得高于50% 2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 【2017】 第18号 2017年 2号煤场及3-4号灰库 未采取有效措施,扬尘 污染严重;污水处理厂 未安装异味处理设施, 周边异味较大 罚款3.00万 元 2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 【2017】 第71号 2017年 2号热能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 批准擅自进行建设,并 建成投产 罚款19.00 万元 2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7】 第9号 2017年 2017年4月13日,三号 站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35.5毫克/立方米,超标 2.55倍 罚款100.00 万元 27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7】 第18号 2017年 2017年4月14日,4月 15日,三号站点颗粒物 浓度分别为41.6毫克/ 立方米、43.6毫克/立方 米,分别超标3.16倍、 3.36倍 罚款200.00 万元 注:报告期内,润兰化工为齐鲁一化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1、淄环罚字【2014】第00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备,对下游齐城污水处理厂水质造成 冲击。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4】第001号), 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积极规范水污染物处理设备使用,保证下游水质不受污染 物冲击,建立健全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 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淄环罚字【2014】第001-1号罚款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设施。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 决定书》(淄环罚字【2014】第001-1号),对齐鲁一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积极规范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使用,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 排放,建立健全了污染物设备使用规范,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 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临环罚字【2014】第18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淄博市 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4】第18号),对齐 鲁一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停炉检修,清理脱硫脱硝设备,更换部分设备,增加脱硫 脱硝装置运行效率,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 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 4、淄环罚字【2014】第001-2/3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外排废气SO2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淄博市环境保护 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4】第001-2/3号),对齐鲁一化罚款 12.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组织维修脱硫系统,增强脱硫泵工作效率,保证了二 氧化硫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2.00万元罚款。 5、淄环罚字【2014】第001-5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的3#、4#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 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4】第001-5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5.00 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组织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 率,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5.00万元罚款。 6、临环罚字【2014】第11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烟尘超标排放。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 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4】第111号),对齐鲁一化罚款3.00 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除尘系统,清理除尘设备,增加静电装置工作效率, 更换振动棒,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3.00万元罚款。 7、临环罚字【2014】第126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 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4】第126号),对齐鲁一化罚款5.00 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积极规范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使用,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 排放,建立健全了污染物设备使用规范,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 部5.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8、临环罚字【2014】第13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未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擅自建成投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4】第131号),对齐鲁一化罚款8.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停炉,停止生产使用,并积极办理相关环评文件,待 得到相关环保部门批复后再投用使用,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 8.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9、临环罚字【2015】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1#号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1毫克/立方米,超标 0.205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 9号),对齐鲁一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并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罚款及执行费共50,850.00元。 10、临环罚字【2014】第124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1.2倍。淄博市 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4】第124号),对齐 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并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罚款及执行费共101,600.00元。 11、淄环罚字【2015】第1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烟气氮氧化物超标0.35倍,日均值269mg/m3。淄 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5】第11号),对齐鲁一 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并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 12、临环罚字【2015】第14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1.24倍。淄博市 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第14号),对齐 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并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 13、淄环罚字【2015】第28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1#三废炉二氧化硫超标2.77倍排放,氮氧化物超标1倍排放, 烟尘超标10.5倍排放。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5】 第28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检修 震动棒,清洗静电除尘器。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 14、淄环罚字【2015】第2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1#、2#三废炉二氧化硫超标3.08倍排放,氮氧化物超标0.47 倍排放,烟尘超标3.05倍排放。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 罚字【2015】第29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维修脱硝系统,清理设备,增加脱硝装置工作效率。检修 震动棒,清洗静电除尘器。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 15、临环罚字【2015】第20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20号), 对齐鲁一化罚款30.00万元。 污水排放超标的原因:齐鲁一化造气车间造气炉为固定床间歇造气炉,在制气 过程中产生污水较多,产生的污水循环利用,解决这部分污水靠蒸发,但到冬季气 温很低,污水过剩。因此,污水暂存于厂外应急池内,待温度升高,造气循环污水 减少后,再由应急池送回造气,不外排。造气车间与厂外应急池距离约600多米, 污水采用管线输送,因2015年2月4日天气寒冷,气温很低,为了不冻坏管线, 采取稍开倒淋流水的办法防冻,会出现少许废水外流的情况,此种情形被淄博市环 境保护局临淄分局认定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 污染物”。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将倒淋关闭,下午将倒淋到地沟管线拆除,并主动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30.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 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6、临环罚字【2015】2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 3-4号三废炉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超标1.24倍,并向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5】21号),要求公司立即整改;临淄分局对齐鲁一化公司改正情 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公司:3-4号三废炉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临淄分局对齐鲁一化实行了连日计罚。 废弃超标排放的原因: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流化混燃余热锅炉是只在以 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尿素的化肥企业应用的特有炉型,目前全国仅有几十台投入 使用,由于其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全国煤头化肥厂陆续采用该炉型替代原有的吹 风气锅炉。由于生产工艺特性,决定了造气吹风气到“三废炉”的量是一个周期性 的波动,从而导致了“三废炉”可用于脱硝部位的温度变化幅度大,氮氧化物转化 率低,脱硝效果差。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完成了4号“三废炉”脱硝工程(低氮燃烧+SNCR)与3 号“三废炉”脱硝工程(低氮燃烧+SNCR),实现了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 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270.00万元罚款。 17、临环罚字【2015】第2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2#三废炉二氧化硫超标3.08倍排放,氮氧化物超标0.47 倍,烟尘超标3.05倍排放。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5】第29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停炉检修,清理脱硫脱硝设备,更换部分设备,增加脱硫 脱硝装置运行效率,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 纳了全部罚款及执行费共101,600.00元。 18、临环罚字【2014】第118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3#、4#三废炉脱硫沉渣违法丢弃。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4】第118号),对齐鲁一化罚款 0.5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组织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增强环保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按 照国家规定将固废、危废按手续转移处理,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 全部0.5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9、淄环罚字【2015】第73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齐鲁一化漏水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未采取有效 措施。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5】第73号), 对齐鲁一化罚款8.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领导立即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会议,加强对相关人员思想教 育,保证以后发生类似事情积极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 8.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0、临环罚字【2015】24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润兰化工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润兰化工二异氰酸酯非光气法工业化实验装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 响报批文件。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环罚字【2015】 24号),对润兰化工罚款5.00万元。 整改情况:受到处罚后,润兰化工立即停止实验装置建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 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1、临环罚字【2017】第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4#三废炉烟尘排放浓度日均值43.8毫克/立方米,超 过排放标准1.19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 字【2017】第9号),对齐鲁一化罚款2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措施,2017年3 月31日前运行负荷不得高于50%,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20.00万元罚款。 22、临环罚字【2017】第10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4#三废炉2017年1月22日外排烟气烟尘日均浓度超 标1.19倍排放,2017年1月24日外排烟气烟尘日均浓度为39.1毫克/立方米, 属于超标排放。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 【2017】第10号),对齐鲁一化罚款20.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措施,2017年3 月31日前运行负荷不得高于50%,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20.00万元罚款。 23、临环罚字【2017】第34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4#2017年3月3日烟尘排放浓度107毫克/立方米,超 过排放标准4.35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 字【2017】第34号),对齐鲁一化罚款3.000万元;对4号三废炉限制生产,2017 年3月31日前运行负荷不得高于50%。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对4#三废炉限负荷生产,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2017年 3月31日前运行负荷不得高于50%,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 30.00万元罚款。 24、临环罚字【2017】第18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2#煤场及3#4#灰库未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扬尘污染 严重;污水处理场未安装有效的处理设施,周边异味较大。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 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第18号),对齐鲁一化罚款3.00 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煤炭及灰粉贮存场封闭处理,增 加雾化炮喷淋,确保无扬尘产生;安装异味回收处理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3.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 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5、临环罚字【2017】第71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齐鲁一化热能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建 成投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淄博市环境保护 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第71号),对齐鲁一化罚 款19.00万元。 整改情况:齐鲁一化立即停止运行,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环评文件前暂 停运行生产设备。待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验收完工后,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并向淄 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缴纳了全部19.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 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6、淄环罚字【2017】第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3#站点2017年4月13日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5.5毫克/立方米,超标 2.55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7】第9号), 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0万元。 废气超标排放的原因:山东省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改单标准,其中烟尘:10 mg/m3、SO2:mg/m3、 NOX:100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 mg/m3。齐鲁一化3#、4#三废炉2016年经 超低排放改造后,SO2、NOX能够达标排放,但烟尘排放达不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改单标准。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停炉并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 改造后,齐鲁一化3-4#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 污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 修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0万元罚款。 27、淄环罚字【2017】第18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3#站点2017年4月14日、15日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41.6毫克/ 立方米、43.6毫克/立方米,分别超标3.16/3.36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7】第18号),对齐鲁一化罚款200.00万元。 废气超标排放的原因:山东省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2-2013)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改单标准,其中烟尘:10 mg/m3、SO2:35 mg/m3、 NOX:100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 mg/m3。齐鲁一化3#、4#三废炉2016年经 超低排放改造后,SO2、NOX能够达标排放,但烟尘排放达不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改单标准。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停炉并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 改造后,齐鲁一化3-4#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 污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 修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200.00万元罚款。 B、丰喜肥业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临猗污水处 理注1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4】001 号 2014年 生产运营中排放的生 产废水中氨氮浓度超 标 罚款 40.00万 元 2 三维丰海注2 运城市盐 湖区环保 局 运盐环罚字 【2014】第 (003)号 2014年 设备未安装任何大 气污染防治设施即 投入使用,导致烟气 直排 罚款 5.00万 元 3 三维丰海 运城市环 保局 运环罚字 【2014】第 (35)号 2014年 在建项目中煤场未 建防风抑尘措施、热 风炉未通过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等原因 罚款 20.00万 元 4 丰喜肥业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5】004 号 2015年 废水在线监测数据 存在超标排放 罚款 3.00万 元 5 丰喜肥业 平陆县环 保局 平环罚字 【2015】第 004号 2015年 违反《大气污染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 罚款 5.00万 元 6 丰喜肥业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5】005 号 2015年 废气超标排放 罚款 5.00万 元 7 三维丰海 运城市环 境保护局 运环罚字 【2015】38 号 2015年 MBR处理工艺泥活性 度低,不正常运行水 污染防治设施;部分 锅炉除尘水经南墙 上一洞口排放 罚款 5.10万 元 8 三维丰海 运城市盐 湖区环保 局 运盐环罚字 【2015】第 (065)号 2015年 所建设的MVR蒸发浓 缩系统未办理“环 评”审批手续,擅自 建设并投入运行 罚款 5.00万 元 9 丰喜肥业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5】009 号 2015年 锅炉在线监控平台 NOX浓度在201.31 mg/m3—1033.19 mg/m3之间,8月27 日SO2连续24小时 超标 罚款 5.00万 元 10 丰喜肥业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5】036 号 2015年 危险废物标识、标 牌、贮存场所不健全 不完善,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代码、数量与 计划不符,未按环评 要求处理,危险废物 管理制度不健全,责 任不明确 罚款 1.00万 元 11 丰喜肥业 临猗县环 保局 临环罚字 【2015】037 号 2015年 220t/h锅炉脱硝改 造工程未按要求在 2015年10月底前完 成,锅炉烟气NOX在 线监测仪器损坏一 周未修,设备老化、 无组织排放严重 罚款 5.00万 元 12 丰喜肥业 运城市环 保局 运环罚字 【2016】24 号 2016年 三废炉烟气在线监 测平台NOX排放超 标,拖尾现象严重, 指标为100 mg/m3, 在线平台数据为 126.39 mg/m3 罚款 10.00万 元 13 三维丰海 运城市盐 湖区环保 局 运盐环罚字 【2016】第 (014)号 2016年 MVR污水处理系统和 三氯吡啶醇钠干燥 系统未办理环境保 护竣工验收手续;危 险废物未能及时进 入危废暂存库,且未 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存在渗液溢流现象 罚款 2.00万 元 14 丰喜肥业 运城市环 保局 运环罚字 【2016】54 号 2016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第五 十五条规定和《企业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 公开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 罚款 2.80万 元 15 三维丰海 运城市环 境保护局 运环罚字 【2017】1 2017年 6.5吨锅炉脱硫设施 运行不正常,PH值为 2,部分脱硫废水溢 罚款 10.00万 号 排;事故池未按要求 排空,存有大量生产 废水;初期雨水不能 完全收集,雨水排放 口排放的雨水含有 煤粉;未按要求建设 炉渣堆放场,炉渣露 天堆放;MVR污水处 理池运行不正常,部 分工业废水溢流池 外 元 16 丰喜泉稷注3 稷山县环 保局 稷环罚字 【2017】05 号 2017年 投产至今未通过项 目环保竣工验收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 可证 罚款 10.00万 元 17 丰喜泉稷 稷山县环 保局 稷环罚字 【2017】022 号 2017年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工业固体废物堆 放到西社镇山底村 南(原恒利焦化厂 内),约2万余吨, 部分未采取覆盖措 施,易造成扬尘污染 罚款 10.00万 元 注1:报告期内,临猗污水处理为丰喜肥业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注2:报告期内,三维丰海为丰喜肥业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注3:报告期内,丰喜泉稷为丰喜肥业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1、临环罚字【2014】001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2月18日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临猗污水处理开展现 场检查工作并随机取样,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总排口废水COD浓 度为146mg/L,氨氮浓度为40.2mg/L”。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4】001号),对临猗污水处理罚款40.00万元。 废水排放超标的原因:临猗污水处理负责对全县城市污水(包括工业企业排放 的污水)予以净化处理。当县城内工业企业无序排放情况较多时,污水处理设备进 水口的水量偏大,且水质不稳定,会导致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出现波动,出现 经处理后外排废水所含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整改措施:临猗污水处理主动联系临猗县环保局,加强对县城内工业企业废水 无序排放情况的督察,稳定污水处理设备进水口的进水量;同时加大城市污水处理 系统进口水质分析频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排 放;并主动向临猗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40.00万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 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盐环罚字【2014】第(003)号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 环境违法行为:“在建设两条JRF-120型热风炉时违反“三同时”制度,未安装任 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使用,导致烟气直排”。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盐环罚字【2014】第(003)号),对三维丰海罚款5.00 万元。 整改措施:三维丰海将JRF—120热风炉烟气接入到锅炉烟气脱硫除尘系统, 实现了达标排放,并向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上述 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运环罚字【2014】(35)号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原煤堆场未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未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厂区存在较多排 污口;临时检修污水未经处理,经厂区西南排污口直接排放;外排废水在厂区南墙 外形成约200㎡渗坑;废机油未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2台JFR-120热风炉 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4年6月投入使用”。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运环罚字【2014】(35)号),对三维丰海罚款20.00万元。 整改措施: (1)对于煤场未建防风抑尘设施问题,三维丰海于2014年12月完成了在煤 场现有2.5米高围墙基础上建设3米高挡风抑尘网,并设置了洒水装置; (2)对于未建设规范化排污口问题,三维丰海规范了厂区排水口、并于2015 年6月建造了MVR污水处理系统处置生产污水; (3)对于外排废水形成渗坑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三维丰海当时检修锅炉 时废水外排形成渗坑,检查指出后三维丰海立即将废水抽回,平整场地; (4)对于废机油未按要求处理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三维丰海当时检修冷 冻机时形成废机油,此后三维丰海将废机油经过滤油机过滤后用于车间设备保养; (5)对于2台JFR-120热风炉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三 维丰海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停止使用热风炉,为了不影响正常生产,通过蒸 汽锅炉增加换热器替代热风炉进行产品干燥。同时,三维丰海经运城市盐湖区环保 局批准后,于2015年5月启动对热风炉的环境保护整改,并于2016年8月竣工投 入试生产。2016年11月,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表,认为“各项结果基本达到竣工验收考核的要求”。目前,由于下游产品 市场不景气,尚未满负荷生产,无法达到联运状态,不具备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的条件。三维丰海将在生产联运后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6)向平陆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20.00万元罚款。 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临环罚字【2015】004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2015年1至3月份污水处理系 统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超标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 字【2015】004号,对丰喜肥业本次在线超标行为处以3.00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对污水处理系统ASBR、DAT-IAT处理系统曝气池进行检修, 对损坏的曝气头进行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处理的废水达标排 放。并向临猗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3.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 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平环罚字【2015】第004号 国家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对公司进行了环保管理情况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 违法行为:“ 二改一回收装置烟气拖尾;回流池液位计失灵;再生池Ph检测仪显 示与实际不符。”平陆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5】第 004号),对丰喜肥业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 (1)对于二改一回收装置烟气拖尾现象;丰喜肥业采取以下两点措施:①调 整造气工艺,确保燃烧炉内的废气充分燃烧;②原烟囱设计直径1.4m,高20m进 行封堵,保留原除尘设施,新增一套除尘设施与原除尘设施串联,采用二级除尘和 对其内部二级喷淋降温来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2)对于回流池液位计失灵;丰喜肥业在回流池加装了适合于脱硫装置运行 的液位计。 (3)对于再生池PH检测仪显示与实际不符;丰喜肥业对PH检测仪进行了更 换。 (4)向平陆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 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临环罚字【2015】005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排放尾气呈黑灰色,废气排放超标,持续时间约20分钟左右,并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005号,对丰喜肥业处以5.00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在造气工段增建水洗装置,杜绝了工况异常情况下冒黑烟 现象。并向临猗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 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7、运环罚字【2015】38号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MBR处理工艺泥活性度低,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部分锅炉除尘 水经南墙上一洞口排放至南侧围墙外”。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6月2日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环罚字【2015】38号),对三维丰海罚款5.10万元。 整改措施:三维丰海于2015年5月5日通过增加MBR处理工艺泥活性度菌, 使得活性度达到水污染防治要求;并于检查当天对南墙孔洞使用水泥封堵,保证锅 炉除尘水通过脱硫塔循环利用。向运城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10万元罚款。 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8、运盐环罚字【2015】第(065)号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 环境违法行为:“所建设的MVR蒸发浓缩系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 入运行”。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盐环罚字【2015】 第(065)号),对三维丰海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三维丰海积极办理了MVR蒸发浓缩系统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批复文 号为运盐环函【2015】249号。并向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5.00万 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9、2015年8月3日临环罚字【2015】009号 临猗县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 行为:锅炉在线监控平台NOX浓度在201.31 mg/m3—1033.19 mg/m3之间,8月27 日SO2连续24小时超标。临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 009号),对丰喜肥业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立即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维修处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 正常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临猗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 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0、临环罚字【2015】036号 山西省环保厅交叉检查发现丰喜肥业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贮存场所不健全不 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代码、数量与计划不符,未按环评要求处理,危险废物管 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临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5】 036号),对丰喜肥业罚款1.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在生产装置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暂存、转运、处置场所设 立警示牌、责任牌、应急处置牌,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在县 局备案,同时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向临猗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1.00万元罚 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1、临环罚字【2015】037号 国家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检查发现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220t/h锅炉脱硝 改造工程未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锅炉烟气NOX在线监测仪器损坏一周 未修,设备老化、无组织排放严重。临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 罚字【2015】037号),对丰喜肥业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加快了220t/h锅炉脱硝改造,于2015年12月底改造完 成,于2016年1月通过了临猗县环保局的验收。同时联系第三方运营单位对NOX 在线监测装置进行维护,加强现场设备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现象,并向临猗县环 保局缴纳了全部5.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 的不利影响。 12、运环罚字【2016】024号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三废炉烟气在线监测平台NOX排放超标,拖尾现象严重,指标为100 mg/m3, 在线平台数据为126.39 mg/m3。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环 罚字【2016】024号),对丰喜肥业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立即对三废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治 理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并向运城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 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3、运盐环罚字【2016】第(014)号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 环境违法行为:“MVR污水处理系统和三氯吡啶醇钠干燥系统未办理环境保护竣工 验收手续;危险废物未能及时进入危废暂存库,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存在渗液 溢流现象”。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盐环罚字【2016】 第(014)号),对三维丰海罚款2.00万元。 整改措施:(1)三维丰海积极办理了MVR蒸发浓缩系统和三氯吡啶醇钠干燥系 统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文号分别为运盐环函【2017】88 号、运盐环函【2017】87号;(2)完成了危废暂存库整改,达到环保“三防”要 求;(3)向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2.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 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4、运环罚字【2016】054号 运城市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 为:(1)2015年公布的第4季度4#尿素放空管尾气氨监测结果仅有浓度监测值, 未披露排放单位、标准限值、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的信息,部分监测结果没有监测 项目;(2)2016年公布的1月、2月甲醇燃料煤输送转运、甲醇原料煤输送转运的 监测结果仅有污染物浓度监测数值,未披露监测项目、排放单位、标准限值、排放 方式和排放去向的信息;(3)未公开2016年1、2月份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 监测结果;(4)2016年3月10日公开的监测结果与监测报告中的结果不一致;(5) 丰喜肥业环境监测站出具的2015、2016年监测记录不完整。运城市环保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运环罚字【2016】054号),对丰喜肥业罚款2.8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信息披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 及时、准确的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并对公司内部监测制度和监测记录进行完善,做 到每个监测结果有据可查,同时委托资质单位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污染因子进行监 测,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并向运城市环保局缴纳了全部2.80万元罚款。上述整 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5、运环罚字【2017】1号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维丰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6.5吨锅炉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PH值为2,部分脱硫废水溢排;事故 池未按要求排空,存有大量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不能完全收集,雨水排放口排放的 雨水含有煤粉;未按要求建设炉渣堆放场,炉渣露天堆放;MVR污水处理池运行不 正常,部分工业废水溢流池外”。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环 罚字【2017】1号),对三维丰海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 (1)对于6.5吨锅炉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PH值为2,部分脱硫废水溢排问 题,三维丰海于当天对6.5吨锅炉脱硫泵更换机封,运行正常,PH值达标,脱硫 废水使用泵抽回中和沉降池; (2)对于事故池未按要求排空,存有大量生产废水问题,三维丰海将事故池 存有的生产废水全部通过MV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将事故池清空; (3)对于初期雨水不能完全收集,雨水排放口排放的雨水含有煤粉问题,三 维丰海在煤场旁新建一座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全部收集; (4)对于未按要求建设炉渣堆放场,炉渣露天堆放问题,三维丰海在炉渣堆 放场搭设防雨棚,使用苫布覆盖炉渣,并及时清运。 (5)对于MVR污水处理池运行不正常,部分工业废水溢流池外问题,形成的 主要原因是当时管道有泄漏,三维丰海于当天对管道进行维修,并对MVR溢流的工 业废水全部抽回工艺污水池。 (6)向运城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 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6、稷环罚字【2017】05号 稷山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泉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投产至今未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稷山县 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稷环罚字【2017】05号),对丰喜泉稷罚款 10.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泉稷积极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已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环保 竣工验收批复;于2017年12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 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7、稷环罚字【2017】022号 稷山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泉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泉稷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到西社镇山底村南(原 恒利焦化厂内),约2万余吨,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易造成扬尘污染”。稷山县环 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稷环罚字【2017】022号),对泉稷公司罚款10.00 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泉稷对工业固体废物积极转运,并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整 改。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C、和顺化工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和顺化工 和顺县环 境保护局 和环罚字 【2014】02 号 2014年 淤泥外排 罚款 10.00万 元 2 和顺化工 和顺县环 境保护局 和环罚字 【2014】09 号 2014年 未完成环保竣工验 收 罚款 10.00万 元 3 和顺化工 和顺县环 境保护局 和环罚字 【2014】12 号 2014年 将生产废水外排,违 反相关环保条例 处罚50.00 万元 4 和顺化工 和顺县环 境保护局 和环罚字 【2015】09 号 2015年 在线监测罚款 罚款 76,522.00 元 1、和环罚字【2014】02号 和顺县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和顺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 为:将清理应急池时产生的淤泥外排至厂区南侧的闲置土地。和顺县环保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和环罚字【2014】02号),对和顺化工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和顺化工立即对外排的淤泥进行了收集清理,与锅炉燃料煤进行掺 烧。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各车间及外施工单位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集中处置,杜 绝私拉乱倒。并向和顺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 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和环罚字【2014】09号 和顺县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和顺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 为:试生产超一年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和顺县环保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和环罚字【2014】09号),对和顺化工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和顺化工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安环部收集验收需要的资料, 组织现场验收,并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文号为市环函【2015】239号。并向和顺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10.00万元罚款。上 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和环罚字【2014】12号 晋中市和顺县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和顺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 行为:生产废水外流。晋中市和顺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环罚字【2014】 12号),对和顺化工罚款50.00万元。 生产废水外流的原因:2014年11月4日1时50分,和顺化工合成循环水调 节不当造成外溢,外溢水本应回收到3000m3事故应急池,但因员工操作原因,未 关死雨水阀门,造成合成循环水沿地面流入雨水沟,致使部分合成循环水从雨水阀 流出厂外。 整改措施: (1)和顺化工接到环保局电话通知污水流出的情况后,立即通知当班调度安 排雨水阀门的管理者立即关闭雨水阀,使溢出的合成循环水流回3000m3事故应急 池; (2)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重新组织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 员的责任心,从而杜绝环保违法事件; (3)向和顺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50.00万元罚款。 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和环罚字【2015】09号 和顺县环保局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和顺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 行为:2015年6月23日23时开始至6月24日17时,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超标 达18个小时。和顺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环罚字【2015】09号), 对和顺化工罚款7.6522万元。 整改措施:和顺化工积极加强烟气脱硫岗位管理,对岗位员工进行了脱产环保 教育;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疏通了伴热保温管线,重新吹除管线,在 线监测数据达标。并向和顺县环保局缴纳了全部7.6522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 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D、恒通化工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恒通化工 郯城县环 境保护局 郯环罚 【2015】108 号 2015年 30万吨/年聚氯乙烯 原料路线改造及20 万吨/年双氧水法环 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未经验收, 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 产。 罚款4.00 万元;并 责令停产 2 恒通化工 郯城县环 境保护局 郯环罚 【2016】21 号 2016年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 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 放标准。 罚款 15.00万 元;责令 改正违法 行为 3 恒通化工 郯城县环 境保护局 郯环罚 【2017】第1 号 2017年 热电厂6号锅炉及6 号、7号汽轮发电机 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 保部门验收,主体工 程投入生产。 罚款4.00 万元;6 号锅炉及 6、7号汽 轮发电机 停产 4 恒通化工 郯城县环 境保护局 郯环罚 【2017】第 17号 2017年 氨醇装置节能技术改 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罚款4.00 万元;氨 醇装置节 能技术改 造项目停 止生产 1、郯环罚【2015】108号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通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 3O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 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郯城县 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郯环罚【2015】108号),对恒通化工罚款4.00 万元;并责令停产。 整改措施:恒通化工立即停产积极补办环保设施验收备案手续,通过了环境保 护验收,并向郯城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4.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 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郯环罚【2016】21号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通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郯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郯环罚【2016】21号),对恒通化工罚款15.00万元。 整改措施:恒通化工立即对锅炉布袋除尘器进行维修,消除缺陷,经环保扃再 次监测达标。并向郯城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15.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 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郯环罚【2017】1号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通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热电厂6号锅炉及6号、7号汽轮发电机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主体工程投入生产。郯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郯环罚【2017】1 号),对恒通化工罚款4.00万元,并责令6号锅炉及6、7号汽轮发电机停产。 整改措施:恒通化工立即停产积极补办环保设施验收备案手续,于2017年7 月11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批复文号为郯环发【2017】121号。并向郯 城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4.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 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郯环罚【2017】17号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通化工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 法行为:氨醇装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 入生产。郯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郯环罚【2017】17号),对 恒通化工罚款4.00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 整改措施:恒通化工立即停产积极补办环保设施验收备案手续,于2017年7 月25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批复文号为郯环发【2017】35号。并向郯城 县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4.0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 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E、中冀正元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中冀正元 无极县环 保局 无环罚 【2016】B13 号 2016年 苯胺及下游产品升级 节能改造环评手续办 理 罚款5.40 万元 无极县环保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冀正元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 为:建设项目开工前未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无极县环保 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无环罚【2016】B13号),对中冀正元罚款5.40万元。 整改措施:中冀正元立即停止生产,积极办理苯胺及下游产品升级节能改造项 目环评手续,于2017年3月取得了石家庄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并向无极县环保局 缴纳了全部5.40万元罚款。上述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 利影响。 (二)说明报告期公司是否存在涉及环保问题的诉讼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涉及环保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A、齐鲁一化共涉及环保诉讼10项 1、【2014】张行执字第57号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与被执行人齐鲁一化 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2、【2015】临行执字第176号、【2015】临行执字第176-1号 2015年1月23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4】第111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因齐鲁一化3#、4#三废炉烟尘超标排放,对其罚款3万元。2015年 7月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保 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7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3、【2015】临行执字第177号、【2015】临行执字第177-1号 2015年1月23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4】126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 定书,决定因齐鲁一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对其罚款5万元。2015年7 月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保 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7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4、【2015】临行执字第178号、【2015】临行执字第178-1号 2015年1月23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4】第131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因齐鲁一化3#、4#三废炉未取得环评文件,擅自建成投用,对其罚 款8万元。2015年7月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7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款, 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5、【2015】临行执字第186号、【2015】临行执字第186-1号 2015年2月9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5】第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 定因齐鲁一化1#号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1毫克/立方米,超标0.205倍,罚 款5万元。2015年8月7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8月14日自觉缴纳了罚款, 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6、【2015】临行执字第174号、【2015】临行执字第174-1号 2015年2月12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4】第124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因齐鲁一化3#、4#三废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1.2倍,对其罚款 10万元。2015年7月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7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款,该 案件已执行完毕。 7、【2015】临行执字第179号、【2015】临行执字第179-1号 2015年6月24日齐鲁一化收到临环罚字【2014】第118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因齐鲁一化3#、4#三废炉脱硫沉渣违法丢弃,罚款5000元。2015 年7月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 保护行政处罚。齐鲁一化于2015年7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8、【2015】临行执字第196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于2015年9月24日向淄博市临淄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齐鲁一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一案,因临环罚字【2015】28号行政 处罚决定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对申请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要求强制执行 临环罚字【2015】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9、【2015】临行执字第197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于2015年9月24日向淄博市临淄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齐鲁一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一案,因临环罚字【2015】29号行政 处罚决定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对申请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要求强制执行 临环罚字【2015】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10、【2015】临行执字第209号、【2015】临行执字第209-1号 2015年3月26日润兰化工收到临环罚字【2015】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 因润兰化工2000吨/年1,6-己二异氰酸酯非光气法工业化实验装置未依法报批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5万元。2015年12月1日淄博市环境保护 局临淄分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润兰化工于 2015年12月16日自觉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B、平原化工 1、【2014】平民初字第1406号 原告平原伟家纺有限公司诉被告平原化工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山东省平原 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9日受理后,于2016年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平原军伟家纺有限公司的起诉。 2、【2016】鲁14民终1321号 因上诉人平原军伟家纺有限公司与平原化工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 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14】平民初字第1406号民事裁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补充说明2017年下半年环保违规情况(如有) 2017年下半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共受到11起环保处罚,罚款累计金额84 万元,环保处罚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如下: A、齐鲁一化 序号 发行人及 子公司名 称 处罚机 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7】 第4号 2017年 下半年更换的1#-4#锅 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长 期处于调试运行状态, 未按照规定完成验收, 致使在线监测数据无法 应用于环境管理工作 罚款5.00万 元 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 【2017】 第17号 2017年 2017年4月5日,《淄博 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数据报告表》显示3号 站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12.8mg/m3,标准为 10mg/m3,超标0.28倍 罚款10.00 万元 3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77号 2017年 煤气净化工序产生的废 活性炭申报登记不实 罚款10.00 万元 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209号 2017年 3号三废炉2017年5月 17日颗粒物平均排放浓 度14.9毫克/立方米, 超过排放标准0.49倍 罚款10.00 万元 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210号 2017年 3号三废炉2017年5月 18日颗粒物平均排放浓 度15.9毫克/立方米, 超过排放标准0.59倍 罚款10.00 万元 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152号 2017年 3号三废炉2017年5月 16日颗粒物平均排放浓 度14毫克/立方米,超 过排放标准0.4倍 罚款10.00 万元 7 建兰化工 注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字 【2017】 第783号 2017年 造气废水沉淀处理后直 接经凉水塔蒸发排放, 未采取措施集中收集处 理 罚款5.00万 元 注:报告期内,建兰化工为齐鲁一化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1、淄环罚字【2017】第4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公司2016年下半年更换的1#-4#锅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长期处于调 试运行状态,未按照规定完成验收,致使在线监测数据无法应用于环境管理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7】第4号),对齐鲁一 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指示,对1#-4#三废炉按验收流程 验收,并实时上传在线监测数据。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 不利影响。 2、淄环罚字【2017】第17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2017年4月5日,3#三废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8毫克/立方米, 超标0.28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环罚字【2017】第 17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 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改造后,齐鲁一化3# 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污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 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 放。 3、临环罚字【2017】第77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 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煤气净化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申报登记不实。淄博市环境保 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第77号),对齐鲁一化 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 物管理。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临环罚字【2017】第209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 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5月17日,3#三废炉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14.9 毫克/立方米,超标0.49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7】第209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停炉并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 改造后,齐鲁一化3#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污 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 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5、临环罚字【2017】第210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 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5月18日,3#三废炉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15.9 毫克/立方米,超标0.59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7】第210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停炉并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 改造后,齐鲁一化3#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污 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 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6临环罚字【2017】第152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 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5月16日,3#三废炉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14.0 毫克/立方米,超标0.40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罚字【2017】第152号),对齐鲁一化罚款10.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停炉并对3#三废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尘系统均采用三电厂静电除尘,并配套一座静电除尘器,使用临界脉冲点源。经 改造后,齐鲁一化3#三废炉烟气超低排放系统已运行平稳,处理后的各项废弃污 染已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2号修 改单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7、临环罚字【2017】第783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 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造气废水沉淀处理后直接经凉水塔蒸发排放,未采取措施集 中收集处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 第783号),对齐鲁一化罚款5.00万元。 整改措施:齐鲁一化立即停止蒸发排放,将此凉水塔密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 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B、丰喜肥业 序号 发行人及 子公司名 称 处罚机 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丰喜肥业 临猗县 环境保 护局 临环罚字 【2017】3 号 2017年 渣场未采取有效密闭覆 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2.00万 元 2 丰喜肥业 闻喜县 环境保 护局 闻环罚字 【2017】 319号 2017年 扬尘污染 罚款15.00 万元 3 丰喜肥业 临猗县 环境保 护局 临环罚字 【2017】 40号 2017年 煤堆场及渣场未采取有 效密闭覆盖措施防治扬 尘污染 罚款2.00万 元 4 闻喜复肥 临猗县 环境保 护局 临环罚字 【2017】 46号 2017年 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 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 置措施 罚款5.00万 元 1、临环罚字【2017】3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渣场未采取有效密闭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临猗县环境保护局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3号),对丰喜肥业罚款2.00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将炉渣暂存于厂西暂存场所,在该场所四周设置挡风抑尘 墙,对暂存的炉渣用黄土覆盖,再用纱网遮盖,减少炉渣暂存过程重点扬尘。该整 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闻环罚字【2017】319号 闻喜县环境保护局对丰喜肥业下属子公司闻喜复肥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30余吨原煤苫盖不严;硝基原料工段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下方出尘口 封闭不严,有扬尘现象。闻喜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闻环罚字【2017】 319号),对闻喜复肥罚款15.00万元。 整改措施:对于30余吨原煤苫盖不严的问题,闻喜复肥马上对现场原煤实施 全封闭式苫盖,并检查其它地方是否有露点,杜绝有扬尘现象;对于硝基原料工段 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下方出尘口封闭不严的问题,闻喜复肥立即将下方出尘口用布袋 封住,已经整改完毕,不再有扬尘泄露。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 环境的不利影响。 3、临环罚字【2017】40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公司煤堆场及渣场未采取有效密闭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临猗县环 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7】40号),对丰喜肥业罚款2.00 万元。 整改措施:丰喜肥业立即组织人员对煤场堆放的煤堆用纱网进行全部覆盖,同 时对炉渣暂存场所破损、裸露的渣堆进行修整,将整改后的照片发至临猗县环境执 法大队。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临环罚字【2017】46号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丰喜肥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 境违法行为: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临猗县环境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