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投稳定: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2月)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01 8 年 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7年12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7]33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 年1月11日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8年2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 21 六、基金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 ................................ ................... 59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 ....................... 66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67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7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 76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 78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 7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3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8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9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2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 12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 129 一、绪言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 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 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不时 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AM 指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 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 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 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 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 为;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支付基金销售代理人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 的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费等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 为;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 为办理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 构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 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 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 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 。 现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 国投 泰康 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 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 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 ,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 副主任、主 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国投瑞 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京能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人民政 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董日成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文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董事,瑞银 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营运官,瑞银资产管理台湾总经理,香港瑞银财富管 理部门主管,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代总经理和首席营运官,美林投资经理 人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营运领域担任多个重 要职务等。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 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黄雪婷女士,董事,中国香港籍,工商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新加坡)有 限公司亚太区产品开发及管理主管,曾任美盛集团(Legg Mason, Inc.) 亚洲及澳大利 亚产品开发部主管,瀚亚投资(Eastspring Investments)区域投资解决方案及基金平台 主管,富达基金(Fidelity) 亚洲产品部董事,苏黎世保险(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业务规划及项目高级经理,怡富基金Jardine Fleming (JPMorgan) 产品开发部业务分 析师。 李哲平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金融学硕士。现任《当代金融家》杂志执行 社长兼主编,兼任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 粤银行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统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皇冠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和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公 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 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 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王明辉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 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CIA)资格。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任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 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 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 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 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 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 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湘财证券 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国信 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储诚忠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总监、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华南营销中心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产品开 发部总监、渠道服务部总监,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综合研究部总经理,武汉大学金融 系副主任、副教授,重庆建筑专科学校(现重庆大学)经济学教研组组长。 刘凯先生 ,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 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 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玮菁女士,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中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1 4 年金融行 业从业经历。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经理、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总部交易员、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 资经理。 2012 年 9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2015 年 3 月 3 日起任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 17 日起兼任国 投瑞银岁丰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年 6 月 2 日起兼 任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兼任国投 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芮颖女士,2008年1月1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5月30日; 韩海平先生,2008年4月3日至2012年9月14日; 陈翔凯先生,2012年9月15日至2015年1月19日; 刘兴旺先生,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6月1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袁野先生,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资产配置部部门总经理 (3)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 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 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 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 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 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目标 (1)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最高性原则:风险控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工作,代表着公司经营管 理层对企业前途的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内部控制的首 要地位并对此作出郑重承诺。 (2)及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公司开办新的业务品 种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建章立制。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五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管理 制度;第五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它们在 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 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 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规行为, 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部 门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 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审议基金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票名单;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 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 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等的风险预测和合规评价报告;协调各 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 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投资的业绩与风险分析 评价,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 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 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 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 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 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交易 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 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 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 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了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 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 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 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 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 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 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及其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 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 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 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 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 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 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内,中国银行首 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 7 年 12 月 3 1 日 ,中国银行已托管 6 5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 13 只, QDII 基金 3 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 业前列。 (四)托管业 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 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 “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 的原则。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 通过 风险识别 与 评估 、 风险控制措施设 定及 制度建设 、 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 的风险管 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 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 “ AAF01 / 06” 、 “ ISAE3402 ” 和 “ SSAE16 ” 等国际主 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阅报告。 201 7 年,中国银行 继续 获得了基于 “ ISAE3402 ” 和 “ S 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 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 2 、 8357599 3 传真:(0755)82904048、82904007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 - 85109219 联系 人:客服中心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010 - 6659 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 95566 网站: www.b oc .c n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 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网站: www.ccb.com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 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 010 - 65558888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http ://bank.ecitic.com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虞谷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 www.spdb.com.cn (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宁路 1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 52629999 - 218022 传真: 021 - 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 63636150 传真: 010 - 63636157 联系人:薛军丽 客服 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 82806180 传真: 010 - 82806363 联系人 : 许广圣 客服电话: 95568 直销银行客服电话: 10100123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直销银行网址: www.mszxyh.com (注:目前仅在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开通,民生银行柜台开通时间需另行公告。 该产品目前仅在民生银行柜台渠道上线销售) ( 1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 010 - 68859404 传真: 010 - 68858057 联系人: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1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 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 010 - 85237675 传真: 010 - 85238680 联系 人:张晔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 1 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电话: 021 - 50979384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 bank.pingan.com ( 1 6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5831 6666 传真: 022 5831 6569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 1 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27 传真: 0411 - 82356590 联系人:李格格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公司网站: www.bankofdl.com ( 1 8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电话: 0512 - 63969841 传真: 0512 - 63969841 联系人:王健 客服电话: 0512 - 96068 、 400 - 8696 - 068 公司网站: www.wjrcb.com ( 19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联系人:刘芳 客服电话: 96016 (内蒙、北京), 967210 (深圳、宁波), 65558555 (成都) 公司网 站: http :// www . bsb . com . cn / (2 0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 电话: 0571 — 87923324 传真: 0571 — 87923314 联系人: 张强 客服电话: 96592 公司网址: www.urcb.com ( 2 1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 园石桥路 66 号 25 楼 2501 室、 26 楼、 27 楼 2701 室、 28 楼、 37 楼、 38 楼(名义楼层 28 楼 2801 室、 29 楼、 30 楼 3001 室、 31 楼、 41 楼、 4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电话: 021 - 3866 3866 传真: 021 - 3866 3966 联系人:杨俊 垂询热线: 800 830 3811 公司网址: www.hkbea.com.cn (2 2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 0791 - 86796029 传真: 0791 - 86771100 客服电话: 0791 - 96266 公司网站 : http://www. jx - bank.com.cn ( 2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2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2 5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2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2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http://www.gf.com.cn ( 2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 : 顾凌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 2 9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83574807 联系人: 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 95551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3 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 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3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李玉婷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 www.swhysc.com ( 32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 0991 - 5801913 传真: 0991 - 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 3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 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65547 传真: 021 - 38565783 联系人:乔琳雪 客服电话: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3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 - 82558305 传真: 0755 -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 - 00 1 - 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 3 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 - 68634510 - 8620 传真: 021 - 68865680 联系人:吴昊 客服电话: 400 - 888 - 1551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 3 6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 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 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 020 - 38286026 传真: 020 - 38286930 联系人:甘蕾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33 网址: www.wlzq.cn ( 3 7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余政 电话: 010 - 85 127999 传真: 010 - 85 127917 联系人 :赵明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