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时间:2018年02月23日 18:01:5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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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 2016年公司債券 (第一期 )2018年付息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王昌順、譚萬庚及張子芳;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凡、顧
惠忠、譚勁松及焦樹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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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南方航空股票代码:600029公告编号:临 2018-010
债券简称:16南航 01债券代码:13625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 3月 2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 3月 5日
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
司”)于 2016年 3月 3日发行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年 3
月 5日开始支付 2017年 3月 3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6南航01,136256。


2


(三)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 50亿元。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81号”核准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七)票面利率:2.97%。

(八)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存续期 3年。

(九)起息日:2016年3月3日。

(十)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 3月 3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日:2019年 3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三)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年 3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四)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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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7%。本次付息每手“16
南航 01”(136256)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 29.70元(含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 3月 3日至 2018年3月 2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二)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年 3月 2
日。


(三)付息时间:2018年3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3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南航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
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
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4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
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二)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
自行缴纳。本次付息每手“16南航01”(136256)面值 1,000元,
派发利息为 29.70元(含税)。


5


(三)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南航 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
(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年 1
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
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 2009年 1月 23日发布的《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
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
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
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号冠昊科技园区一期办公
楼三楼 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联系人:钟仕鹏

电话:020-86123424

邮编:510406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6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联系人:王俊、李梦迪
联系方式:0755-82130833-701385
传真:0755-82133436(三)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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