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 8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 年 9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 962 号文准 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 7 年 7 月 1 4 日正式生效。基金类型为契约 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 ,第一期运作期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期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截至 第二期集中申购期 最后一日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日终,本 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金额后的余额 低于 5000 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下一运作期运作。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 投资人 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 投资人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认购(或 集中 申 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 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承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 资产 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 ,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 支行行长 、 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 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 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明先生 ,董事,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交通银行 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证 券业务部负责人、证券业务部副主任、证券业务部主任,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 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 委组织部部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 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 陶乐斯( Ligia Torres )女士 , 董事, 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 至今 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黄金源 (Alex NG Kim Guan) 先生, 董事,马来西亚国籍,文学学士,历任荷 兰通用投资银行新加坡代表处客服主任,荷兰通用资本市场远东区域香港公司证 券部经理,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法国巴黎 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投资总监。 郑国汉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 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 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 校长。 巴约特( Marc Bayot )先生 ,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 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米兰及都柏林)独立副董事 长, Fundconnect 独立董事长、 Degroof 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 巴黎银行 B Control SICAV 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 ,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 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 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教授。 198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 学院,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院长。现任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础前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 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海诺( Bruno Weil )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 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 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 发展部总 监。 2012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 起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虹女士, 监事,法学士。历任香港的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工银 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奚万荣先生 ,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 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 、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章明女士 ,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 ’ l Inc 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 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 行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 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 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谈云飞女士 , 硕士。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6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海富通现金管理 货币基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海富通双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益混合、 海富通聚利债券及海富通欣荣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强化回 报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兼任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 通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 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多资 产策略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 研究副总监;陈甄璞 , 量化投资部总监;陈轶平, 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 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暴潇菡 电话: 021 - 3865079 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 66 网址: www. boc .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 www.gzs.com.cn (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联系人:刘婧漪 网址: www.gjzq.com.cn (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 0931 - 95368 ( 甘肃 ) 、 4006898888 (全国)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hlzq.com (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转 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 stock.pingan.com (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 www.zts.com.cn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 www.swhysc.com (1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 www.hysec.com (1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555 或 010 - 66045777 或 010 - 66045678 (基金) 联系人:谭磊 网址: www.txsec.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顾凌 网址: www.cs.ecitic.com (14)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赵艳青 网址: www.citicssd.com (1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联系人:韩钰 网址: www .citicsf.com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联系人:周志茹 网址: www.hx168.com.cn (1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 12 、 13 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联系人:薛津 网址: www.dtsbc.com.cn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 或 4008888888 联系人:邓颜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23000 联系人:袁媛 网址: www.csco.com.cn (20)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2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联系人:陆敏 网址: www.ehowbuy.com (2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联系人:单丙烨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6661 联系人:罗恒 网址: www.myfund.com (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88920897 、 4008 - 773 - 772 联系人:董一峰 网址: www.5ifund.com (2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 4008 6666 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 https:/www.lu.com (27)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 95118 / 400 - 098 - 85 11 联系人:赵德赛 网址: http://fund.jd.com (2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人代表:钱燕飞 客服电话: 95177 联系人:喻明明 网址: www.snjijin.com (2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人代表:钟斐斐 客服电话: 4000 - 618 - 518 联系人:候芳芳 网址: www.danjuanapp.com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 010 - 59378 782 传真: 010 - 59378907 联系人: 赵亦清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 、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 、 都晓燕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都晓燕 四、 基金的 名称 本基金 的名称: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金 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金的投资 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为投 资者提供稳定的资产回报。 七 、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 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 债、次级债、中期票据 、 资产支持证券 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 八 、 基金的投资策略 ( 一 )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匹配作为基本原则,本基金将 严格 采用买入 并持有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运作期的固定收益 类工具。在集中申购期内,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 。 1 、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 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各类资产的利差水平进行判断,从而决定资产配 置比例。 2 、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在对银行存款利率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将对银行的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研 究,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决定各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 3 、短期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 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 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 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挑选期限适当 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4 、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回购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 并 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 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 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另外,本基金将根据运作期内资金面情况,决定回购期 限的选择。 (二) 、投资决策和程序 ( 1 )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 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 )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 2 )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 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 大投资决定。 2 )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 报告。 3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 据基金 集中 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 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 )交易部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 )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 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 险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 控。 九 、 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 险与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 、 基金的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 8 年 2 月 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 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 4 其他资产 - - 5 合计 - -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 - 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 ( 含 ) — 6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 ( 含 ) — 9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 ( 含 ) — 1 2 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 2 0 天 ( 含 ) — 397 天 (含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 240 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 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 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25% 。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 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5% 。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2007 年 7 月 1 日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 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 计提收益。 9 .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 十 一 、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 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 本 报告期基金 份额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 .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 A :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7.14 (基金合同 生效日) - 2017. 10 . 1 1 0. 7128 % 0.00 3 6% - - - - 2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 B :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7.14 (基金合同 生效日) - 2017. 10 . 1 1 0. 7389 % 0.00 30 % - - - - 注: 本基金第一期运作期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 第二期运作期集 中申购期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截至 第二期集中申购期 最后一日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金额 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下一运作期运作。 (二) 本基金累计 份额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 A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 ) 说明: 走势图1.jpg 2 .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B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 ) 说明: 走势图2.jpg 注: 1 、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已在第一个运作期开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 3、本基金第一期运作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27日。截至第二期集中申购期 最后一日即2017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最后一 日的申购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下一运作期运作。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暂停 运作状态。 十 二 、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2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 0. 2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08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 0. 08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 A 类及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销售服务费计 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 E ×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 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 三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1. 对基金管理人概况进行了更新。 2. 更新了 张文伟先生、 陶乐斯女士、黄金源先生、 巴约特先生、 谈云飞女士 的简历 。 3. 增加了任志强先生、吴淑琨先生的简历。 4. 删除了 黄正红 先生的简历。 5. 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相关信息 。 6.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 第 四 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四、“ 第 六 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认购结束后募集的信息。 五、“第七部分 基金的运作期、集中申购期及暂停运作 ”部分,增加了本 基金暂停运作的相关信息。 六 、“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日进行了更 新。 七 、“ 第 十 部分 基金的投资”和 “ 第 十 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 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 2017 年 12 月 3 1 日。 八、“第二十 一 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 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8 年 2 月 2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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