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兴达: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2月28日 22:02:17 中财网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120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1204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
达公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同兴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
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兴达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同兴达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兴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同
兴达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同兴达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兴达公司证券
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83,76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343,544,000.00
元。


截止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

10886000000007415

184,504,000.00

---



10886000000010188

---

12,172.33

活期

10886000000017718

-

20,080,000.00

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梅龙支行

755910730510707

1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桃源居支行

773168407861

59,040,000.00

24,387,121.08

活期

CD003170714229875080

---

20,000,000.00

大额存单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696006898

10,216,000.00

---



合计

353,760,000.00

64,479,293.41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3,760,0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
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0,000,000.00元,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53,760,000.00元,于
2017年1月19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上述账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10,21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544,000.00元。


公司初时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
10886000000007415账号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4,504,000.00元,是用于新建基于ON-CELL
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江西赣州,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到全
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汇入赣州同兴达在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10886000000010188账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
“赣州同兴达”变更为“同兴达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
“赣州开发区宝福路以东、赣通大道以南”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
技工业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新建基于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
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18,450.40

8,934.64

8,934.64



2017年2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8,934.6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
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目的是增加研发人员,通过研发人员的投入增强公司
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通过研发设备的投入,以提高公
司整体研发效果,强化公司在手机、平板电脑显示模组领域的技术优势,保持公司产品的市
场领先性,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新建基于 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2017年属于建设期,未
预计效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354.4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906.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17年:27,906.4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1

新建基于 ON-CELL一
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
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新建基于 ON-CELL一
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
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30,030.00

18,450.40

16,441.18

30,030.00

18,450.40

16,441.18

-2,009.22

75%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不适用

3

研发中心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

5,904.00

5,904.00

1,465.29

5,904.00

5,904.00

1,465.29

-4,438.71

60%

合计

45,934.00

34,354.40

27,906.47

45,934.00

34,354.40

27,906.47

-6,447.93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年

1

新建基于 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
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不适用

项目达产年税后

内部收益率29.52%

4,462.42

4,462.42

不适用(注1)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2)

3

研发中心建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3)



注1: 新建基于 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2017年属于建设期,未预计效益;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产线已达
产运营并实际产生效益。


注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
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目的是增加研发人员,通过研发人员的投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
力;通过研发设备的投入,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果,强化公司在手机、平板电脑显示模组领域的技术优势,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领先性,增强公司整体
核心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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