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工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工科 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40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向获配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114,386,075股,发行价格1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7,299,985.00元,扣除保荐费余款及承销费22,000,000.00元后,保荐机 构于2017年11月17日将款项人民币1,785,299,985.0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2017年11月2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 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09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04,985.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4,386,075.00元,由于发行费用 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48,773.60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667,267,683.6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持股比例 项目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 产业化项目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5,349 35,349 2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 工厂建设项目 35,031 35,031 3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 项目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 有限公司 100.00% 49,923 49,923 4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 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60,490 57,717 合计 180,793 178,02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增资 募集资金到位后,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募投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增 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制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 体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56。增资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全资子公司 增资前注册 资本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利 息 增资总金额 增资后注册资本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 60,800 70,380 39.47 70,419 100,000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 限公司 20,000 49,923 36 49,959 60,000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 术有限公司 44,084 57,717 41.2 57,758 100,000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611,650.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制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已安排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500.36万元(含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861.16万元)。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制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9。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了 相关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制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购买理财银行 理财名称 产品 类型 理财金额 (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预计年化 收益率 武汉华工激光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 民生银行结构 性存款 保本 10,000 2017-12-29 2018-3-29 4.90% 武汉华工激光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自 贸区支行 中国银行单位 结构性存款 保本 20,000 2018-1-3 2018-4-3 3.70% 武汉华工正源光 子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武汉水 果湖支行 兴业银行“金 雪球-优悦”保 本开放式人民 币理财 保本 30,000 2017-12-21 2018-3-20 5.10% 孝感华工高理电 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孝感分 行 招商银行单位 结构性存款 保本 20,000 2017-12-20 2018-6-20 4.15% 4、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2,636.84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亿元,单次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7.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贷款利率4.35% 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132万元。 3、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 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华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工科技不会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瑞华 武远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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