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诚至裕: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 2 018 年 3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至裕 基金主代码 0032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 8 年 3 月 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至裕 A 信诚至裕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282 00328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需在开放日办理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下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 、投资者通 过 中信保诚 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 有如下费率优惠 : (1)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 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2 ) 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 率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 、本基金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上述销售机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 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4 、 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 2008 年 10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以及 2012 年 11 月 16 日刊登的《信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下限业务的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 .1 场外销售机构 4 .1.1 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直销柜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 邮编 200120, 直销传真 :021 - 50120895, 客服热线 :400 - 666 - 0066 。 ( 2 )网上直销平台 : 交易网址 http:// www.citicprufunds.com.cn ( 3 )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实行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 1)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 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 率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 行。 4 .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 1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 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 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 。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已 自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起,基金管理人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 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 将 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 将 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 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网站 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 收费方式,并最迟 将 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经向监管部门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 3 ) 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4 )本公告仅对 本基金 的开放 定投业务的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 ,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 销售 机构查阅《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和《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 电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00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 citicpru funds .com .cn 进行查询。 ( 5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8 年 3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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