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陆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3月05日 22:01:26 中财网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119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4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1196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陆电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科陆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陆电
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陆电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国平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2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凯石益盛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淳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46万股,每股
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50元。截至2010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550,350,000.00元,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939,217.50元,募
集资金净额521,410,782.50 元。


截止2010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出具“立信大
华验字[201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27,936,657.35
元,其中:于2010年10月29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728,190.68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6,450,367.60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为84,429,277.81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8,516,335.10元;2015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836,583.21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975,901.55
元,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0元,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3,578,550.4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募集资
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10,104,425.3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013年3月、2017
年4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
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
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注1)

11005458535708

128,610,000.00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6012100066192

89,970,000.00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100243111160010002

40,840,782.50

--

--

中国银行时代金融中心支行(注2)

773157963615

52,19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44201506600052512687

209,8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44201506600052535022

----

--

--

合计

---

521,410,782.50

--

--



注1:因深圳发展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公司原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银
行账户变更为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注2:因中国银行时代金融中心支行业务系统升级,银行对公司结算账户的账号进行了
变更,银行账号由原81681350838097001变更为773157963615,账户性质不变。


注3:2016年10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设的账
号为11005458535708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12月30日办理销户;在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开设的账号为601210006619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12月16日办理销户;在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0024311116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
年12月26日办理销户;在中国银行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73157963615的募集
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1月6日办理销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
的账号为44201506600052512687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12月26日办理销户;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4201506600052535022的募集资金专户
已于2016年12月20日办理销户。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141.08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52,793.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807.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5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1、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61.00

13,861.00

---

13,032.58

94.02%

201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2、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




9,997.00

9,997.00

---

9,014.16

90.17%

2014年12月31日

606.52





3、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993.00

4,993.00

---

4,135.95

82.83%

201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4、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



5,219.00

1,831.18

---

1,986.84

已变更

--

--

--



5、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
产建设项目



20,980.00

11,560.77

---

11,790.31

已变更

--

--

--



6、科陆电子(南昌)智能电
网研发与产业基地项目



---

12,807.05

---

12,833.83

100.21%

201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50.00

55,050.00

---

52,793.67

--

--

606.52

--

--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一)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980.00万元,原计划2012年4月29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态。该项目未达到预计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水电、消防工程施工进度及天气的影响,导致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延迟。2012年8月13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科陆洲智能、
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该议案于2012年8月31日已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较预计进度有所滞后,
主要原因是:①科陆研发中心建设地点位于科陆大厦内,科陆大厦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因地质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地下情况复杂,各
种管道、地下线路纵横交错,地下室施工的工程量大,影响进度;②2011年深圳大运会召开期间,工程曾一度停滞。以上原因导致公司
无法在原计划工期内完成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的研发及办公场地、“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的总部销售服务中心也位于科陆大厦内,基于相同原因,项目相应延迟。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完成时间。


“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主要是为解决子公司的变频器产品产能瓶颈所设立。鉴于目前宏观经济下行导致变频器的传统应用行业
需求下滑,此时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谨慎安排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延缓
实施募投项目的扩产建设内容。


2012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科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3年4月29日

2013年6月30日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2012年10月29日

2013年6月30日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2年10月29日

2013年6月30日

4

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

2012年10月29日

2013年12月31日



该议案于2012年11月12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在成都实施。由于成都冬季多阴雨、霜冻天气,加上春节前后劳务
人员不稳定、招工难等原因。在生产基地工程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已规划的生产线无法投入,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投资进度。以
上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工期内完成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2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科陆洲智能、
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9月30日



该议案于2013年4月19日已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较预计进度有所滞后,
主要原因是:①公司科陆大厦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基本完成,剩余屋面、消防和室内、外装修工程未完成。受制于项目工程与政府报建
等审批程序流程超出前期预期,从而导致大厦不能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科陆大厦投入使用的日期需向后顺延。②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
位于科陆研发大厦内,由于科陆大厦建筑工程的延期,导致上述三项募投项目相应延迟。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上述募集资金
项目的完成时间。


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3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2013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3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 日



该议案于2013年9月2日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剩余房屋验收手续和部分室内、外装修工
程未完成。由于当地政府办事程序复杂、审批流程较长,项目进度超出前期预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影响项目进
度。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的完成时间。


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态日期

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该议案于2013年11月29日已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主要是为解决子公司的变频器产品产能瓶颈所设立。2013年世界及国内经济仍
处在调整期,我国工业增速持续回落,变频器的传统应用行业整体需求持续放缓,且国内与国外品牌向中端市场扩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市场容量难有大的提升,公司进行大规模投入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调整该募集资金项目
的完成时间。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6月30日



该议案于2014年4月16日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募投项目中,“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科陆研
发大厦内,截止2014年7月28日,科陆大厦建设工程已完成,大楼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
化系统项目”还需要对研发设备等进行采购、安装、调试;“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产品展示厅及演示系统、客户接待室等建设内容仍在
进行内部装修。鉴于以上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讨论,拟将募投项目中“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和“营销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2014年6月3 日

2014年12月31日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该议案于2014年8月15日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本期实现效益606.5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项目产能充足,但销售量未达预期。


(九) “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投资已完成,并已投入营运使用。

该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建设及设备的投入等。


“科陆电子(南昌)智能电网研发与产业基地项目”项目主体目前已投入生产,该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材料采购,设备购入
等。


项目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将截止2014年6月30日“科陆洲智能、网络
电表生产建设项目”与“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807.05万元变更到“科陆电子(南昌)智能电网研发与产业基地项
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科技园区与深圳市龙岗工业园变更至南昌科陆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陆洲电子有
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变频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8月15日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20,650,482.05元自筹资金。该议案于2011年2月16日已经公司201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1)201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该议案于2011年2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8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5,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2)2011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该议案于2011年9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3月5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20,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201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总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该议案于2012年4月20日公司201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10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3,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4)2012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将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该议案于2012年11月12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5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6,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5)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将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21,410,782.50元的9.59%,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8月11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5,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根据各募
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6个月的定期存款。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
与上述银行就该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单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
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定期存款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将16,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
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资金为人民币3,578,550.48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

科陆电子(南
昌)智能电网
研发与产业
基地项目

科陆变频
器扩产建
设项目

12,807.05

---

12,833.83

100.21%

201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科陆洲智
能、网络电
表生产建
设项目

合计

---

12,807.05

---

12,833.8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主要是为解决子公司的变频器产品产能瓶颈所设立,近几年宏观
经济下行导致变频器的传统应用行业需求下滑,此时再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
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不利于公司的经济收益,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募投项目
实施的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结合公司整体产业布局,为使得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
好地产生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不再扩大“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

的生产能力,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科陆电子(南昌)智能电网研发与产业基
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陆变频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科陆。


(2)“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于2010年10月到位后,由于成都科陆洲项
目工程建设部分的进度缓慢,公司在深圳龙岗制造中心充分挖掘产能,提高自动化生产程度,提高
生产效率,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生产订单需求。随着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龙岗制造中心已不能
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计划未来将智能电表等智能电网相关
产品的生产制造统一集中到南昌产业园,成都工业园主要进行风电变流器、光储一体机、光伏逆变
器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鉴于此,公司决定对“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与“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
变更。其中:科陆变频减资3,528.98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96%收回3,387.82万元,收回的募集资金
将增资南昌科陆,用于实施“科陆电子(南昌)智能电网研发与产业基地项目”;成都科陆洲以剩
余未使用募集资金9,419.23万元对南昌科陆进行增资,由南昌科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科陆电子(南
昌)智能电网研发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
8月15日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
过223,118,21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52元。截至2017年3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99,435.00股,募集资金总额
1,815,607,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4,152,081.78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648,402.91元可予以抵
扣,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1,804,800,484.69元。


截止2017年3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9,915,170.70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7,145,874.41元,其中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为
132,145,874.41元,定期存款为245,000,000.00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
息金额人民币2,260,560.4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013年3月、
2017年4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
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338781

280,014,400.00

72,408,695.14

活期72,408,695.14

定期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山支行

44250100000500000683

459,274,400.00

56,974,693.19

活期56,974,693.19

定期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山支行

44250100000500000907

---

22,240.13

活期22,240.13

定期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338519

697,312,000.00

166,213,156.45

活期1,213,156.45

定期165,00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347118

368,199,684.69

81,527,089.50

活期1,527,089.50

定期80,000,000.00

合计

---

1,804,800,484.69

377,145,874.41

活期132,145,874.41

定期245,000,000.00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0,480.05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22,991.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22,991.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
电网产业化项目



28,001.44

28,001.44

5,863.41

5,863.41

20.94%

2019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
与运营项目



45,927.44

45,927.44

10,278.60

10,278.60

22.38%

2018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



69,731.20

69,731.20

3,134.33

3,134.33

4.49%

2019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11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46,436.64

36,819.97

3,715.17

3,715.17

10.09%

2019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0,096.72

180,480.05

22,991.52

22,991.52

12.7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不适用。


项目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787,464.02元。该议案于2017年4月28日已经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
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7年4月28日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
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25亿元的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调整
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
公司,现调整为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南昌市科陆智能
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具体落地情况,逐步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或其他合法形式注入到南昌科陆新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公司将在南昌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该项目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丽华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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