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汇添富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关于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业..
第 二 次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绝对收益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7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 《 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 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 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此后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开放期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 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 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 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 8 年 4 月 4 日为 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 第 二 个开放期。本 基金将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 8 年 4 月 4 日 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 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 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 20 18 年 4 月 5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 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 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基金 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 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 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 下: 购买金额( M ) 申购费率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 1000 万元 1.20% M ≥ 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天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投资人 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180 天少于 365 天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 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65 天少于 730 天的投资人收取 0.25% 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 N )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N < 7 天 1.50% 100% 7 天≤ N < 30 天 0.75% 100% 30 天≤ N < 9 0 天 0.50% 75% 90 天≤ N < 180 天 0.50% 50% 180 天≤ N < 365 天 0.50% 25% 365 天≤ N < 730 天 0.25% 25% N ≥ 730 天 0 - 5 基金销售机构 5 .1 场外销售机构 5 .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 销系统( trade.99fund.com ) 办理 本基金 的申购、赎回业务。 5 .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 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泛 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 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 ,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在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 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 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半年,集中开 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半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 额。每个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开放 期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开放期 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为期半年的封闭期。依此类推,循环运 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 一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续封闭期为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 起 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 8 年 4 月 4 日 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 第 二 个开放期。本 基金将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 8 年 4 月 4 日 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 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 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 2018 年 4 月 5 日 起,本基金将进入下 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本次 开放期 开放 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99fund.com) 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 400 - 888 - 9918 )咨询相关信息。 3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 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 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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