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广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授信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事宜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事宜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 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宁) 二О一八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韦传军) 二О一八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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