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侨城06: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华侨城 A 股票代码: 000069 华侨城logo.jpg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 、 105 、 107 、 111 、 112 室)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三 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3 号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 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 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 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 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 给债券持有人造 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债券 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 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 本期债券 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 风险因素 ” 等有 关章节。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567 号”文核准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品种,债券全称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 第三期 ) (品种一) ,债券简 称 “ 18 侨城 0 5 ”,债券代码为“ 112655 ”。品种二为 7 年期品种,债券全称为 深 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 第三期 ) (品 种二),债券简称“ 18 侨城 0 6 ”,债券代码为“ 112 656 ” , 本期 债券采取网下面向 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 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本期债券 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1 0 亿元 。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 张。 二 、 经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评 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 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强 , 本期债券 具备很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 本期债券 上市前,发 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528.29 亿元(截至 201 7 年 9 月 3 0 日未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 79.89 亿元, 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23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2.89 % ; 本期 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4.35 亿元( 2014 年 -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 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度 报告 ,发行人 2016 年末 利润总额为 94.57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68.88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为 54.35 亿元( 2014 年 -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仍然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 发行及挂牌上市安 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债券 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 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 本期债券 投资者实际投资 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 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 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 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 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 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 的其它交易 场所上市。 五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六 、 本期债券 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 流。 最近三年及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7.18亿元、322.36 亿元、354.81亿元和193.68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73.5亿元、68.9亿元、85.71 亿元和62.72亿元;与之相对应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23.93% 、 21.37% 、 2 4.16 % 和 32.38 % 。 近年来,受市场调整、行业竞争以及地价占比日益提升的影响,房 地产行业的利润率普遍有所下降;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净额分别为 -25.88亿元 、 - 18.72 亿元 、 4 4.04 亿元 和 - 88.88 亿元 。 近年来,受宏观 经济环境及政策调控、房地产开发投资及销售进度以及房地产开发周期的影响,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 较 好,但在 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 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 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 本期债券 本息的按期兑付。 七 、 最近三年及 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26.28 亿元 、 7 30.90 亿元 、 982.29 亿元 和 1, 445.22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01% 、 63.41% 、 6 7.12 % 和 73.23 % ,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15 年末 上升 3 .71 个百分点;扣除 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46% 、 61.33% 、 6 3.34 % 和 65.06 % 。最近三年 及2017年9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分别为294.44亿元、350.25亿元、422.42 亿元和686.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01%、47.92%、43.00%和47.55%。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04 、 6.88 和 5.47 , 对利息 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但若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可能对公司销售情况 及资金回笼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 、最近三年及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7.18亿元、322.36 亿元、354.81亿元和193.68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73.50亿元、68.89亿元85.71 亿元和62.72 亿元 ;与之相对应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23.93 % 、 21.37% 、 24.16 % 和 32.38 % 。近年来,受市场调整、行业竞争以及地价占比日益提升的影响,房 地产行业的利润率普遍有所下降。整体看,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稳 健,公司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但亦不排除未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存在下降 的风险,则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7.05 亿元 、 17.83 亿 元 、 2 4.07 亿元 和 97.19 亿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0% 、 1.55% 、 1.64 % 和 4.92 % 。其他应收账款规模 维持在 一个 比较高的规模 。如果未来债务人未能及时 还款,则会导致公司的较大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十、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紧密相联、息息相关,长 期以来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因此,从 2002 年以来,国家相继采取 了一系列宏观政策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信贷、土地、住房供应结构、 税收、市场秩序、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 最近几年,政府为努力解决房地产市场过热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降低市 场对投资性房地产需求的政策,旨在稳定房价、抑制投机性购房,并结合供给端 的调整以期建立与完善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上述宏观政策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 使房地产市场短期内产生较大的波动。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政策的变化,则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土地是房地产的核心要素之一。土地制度的变革,往往给房地产行业带来重 大影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土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多个方面:在土地储备管理 政策方面,每年的建设用地增量计划安排、征收土地补偿费率的调整;在存量土 地管理政策方面,土地闲置费率的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政策变化;在土 地出让管 理政策方面,土地供给率政策调整、 “ 限房价、竞地价 ” 等拍卖政策变化、 拍地首付款比例及缴纳期限变化等。如果未来上述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动,例如 出现限制用地、控制供地速度或供地指标等,均可能对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造 成重大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一直都是影响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的 关键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包括购房按揭贷款和开发贷 款在内的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需要,对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按揭贷款是消费者购房的重要付款方式,购房 按揭贷款政策的变化对房 地产销售有重要的影响,如贷款利率上调将加大消费者的购房成本,不利于房地 产销售。购房按揭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对所有购房者产生影响,首付款比例的政策 变化将较大程度上影响自住改善型、投资型和投机型购房者的购房欲望,如果这 些政策及影响进一步深化,将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一定风险。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逐年放缓等影响,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 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联合发 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重新强调贷款利率下限为贷 款基准利率的 0 .7 倍,同时规定对于拥有 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 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 款政策。 2017 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房贷额度不断收紧,部分 银行房贷利率已上调至基准利率的 0.9 - 0.95 倍。 同时,公司销售受银行按揭贷款规模影响较大,如受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自 身流动性变化、银行风险控制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银行按揭贷款规模或比例缩 小等情况,将导致消费者不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从而对公司销售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房地产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明显,若土地增值税 等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将直 接影响公司的盈利和资金流。国家已经从土地持有、开发、转让和个人二手房转 让等房地产各个环节采取税收调控措施,若国家进一步在房产的持有环节进行征 税,在未实施房产税的地区开征房产税或房产税率发生变化,将较大程度地影响 商品房的购买需求,特别是投资性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 场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房地产行业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整体增长速度、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阶段 以及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等经济基本面的影响。从中短期的角度,政策层面对于 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波动可能带来一定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政府政策将影响房地 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短期内产生波动。 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需求将会不断提升,市场前景持续看好, 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财务状况的改善相对较易,处于上升周期;而在宏观经济 不景气时期,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财务状况的改善相对困 难,可能便处于下行周期。因此,能否正确判断经济发展周期,并针对宏观经济 及行业的周期转换适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 营业绩。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 水平都受到房地产行业周期影响。如果未来房地产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 退,住房及各类设施的使用需求减少,使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 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华南地 区以深圳为主,华东地区以上海为主,所在地域较为集中,若该地区房地产价格 下跌,将影响购房人的价格预期,延缓购买需求,从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如未来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一线城市人口增长放缓,可能导致深圳 和上海房价出现回落,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地域较为集中,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 生不利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净额分别为445.19亿元、 509.41亿元、677.22亿元和903.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6.92%、44.19%、 46.27%和45.76%。公司存货规模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均相对较高。受到宏观经济 增速处于低位、前期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巨大和人口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房 地产库存一直居高不下,三四线城市的问题更加突出。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中, 有部分项目在重庆、成都、西安和宁波等二三线城市,如未来这些城市的房地产 库存未有明显降低,可能对公司未来项目的销售及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截至 2017 年 9 月 3 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完备权属证 书的房产账面净值合计约 72.18 亿元。其中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账面净值合 计约 55.11 亿元,因在租赁土地上而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账面净值合计约 8.09 亿元,由于相关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等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 房产账面净值合计约 2.36 亿元,包括停车场(车库)及其他配套物业等。虽然 以上未取得完备权证书的房产对公司经营不存在实际影响。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房地产调控政 策变化和宏观政策的出台与调整,存在金额较大及办 理不确定的风险。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 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 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 本次债券 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 本次债券 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 六 、 本期债券 为无担保债券。在 本期债券 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 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 本期债券 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 本期 债券 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此外,截至 2017 年 9 月 3 0 日 ,公司 抵押借款、抵押担保并质押借款 金额合计为 9.64 亿元。 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 本期债券 持有人对发行人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 后于发行人的抵质押债权。 十 七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 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 本次债券 存续期 内,持续关注 本次债券 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 本次 债券 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本 次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 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 )予以公告。发行 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 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 八 、 发行人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和201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15年4月24 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15年1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12月11日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收购由公 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持有的武汉华侨城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9.87%股权、 酒店管理公司38.78%股权,投资于西北片区2号地项目、西北片区3号地项目、 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以及偿还借款。截至2016年1月6日,发行人已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和上市。发行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 宜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相关公告。 十 九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发行采 取网 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 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 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王久玲先生任董事, 原董事陈剑先生离职;吴安迪女士、许刚先生、周纪昌先生任独立董事,原独立 董事杜胜利先生、赵留安先生、曹远征先生、谢朝华先生离职;叶向阳先生任监 事,原监事长郑凡先生、监事刘丹林先生离职;杨杰先生、张大帆先生、袁静平 先生任副总裁,原副总裁陈跃华先生、陈剑先 生、张立勇先生、姚军先生、倪征 先生离职;关山先生任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曾辉先生离职。 公司上述人员 变动为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存在重大影响 。 二十 一 、发行人自领取批复之日起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止,没有发生影 响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 事项 。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5 三、认购人承诺 ................................................................................................................. 27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9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29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31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40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4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40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42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4 一、增信机制 ..................................................................................................................... 44 二、偿债计划 ..................................................................................................................... 44 三、偿债资金来源 ............................................................................................................. 44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45 五、偿债保障措施 ............................................................................................................. 46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 48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0 一、发行人概况 ................................................................................................................. 5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50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56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56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63 六、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70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1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77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77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22 十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136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13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40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40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48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51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15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5 六、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97 七、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98 八、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201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02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02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2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203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20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204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204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1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 21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216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2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43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4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243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 24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 人、 华侨城 A 指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控股股东 指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实际 控制人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次债券 指 根据 发行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 五 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3 0 亿元(含 13 0 亿元)的公 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的 第 四 期 发行,即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 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 《 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 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 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 限公司 201 6 年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 补充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 本期债券 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 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 本期债券 的主体 双边挂牌方式 指 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 指 深圳 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 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 41 项 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告期 指 2014 年、 2 015 年、 2016 年以及 201 7 年 1 - 9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 4 年 、 2015 年 以及 201 6 年 交易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元 / 万元 / 亿元 指 人民币元 / 万元 / 亿元 康佳集团 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磨房 指 北京南磨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恒祥基 指 深圳市恒祥基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 华夏艺术中心 指 深圳华夏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东部华侨城 指 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 泰州华侨城 指 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 大鹏旅游 指 深圳大鹏华侨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华侨城房地产 指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都市娱乐 指 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 上海天祥华侨城 指 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万锦置业 指 上海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侨城物业 指 深圳市华侨城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指 深圳特区华侨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华侨城高尔夫 指 深圳市华侨城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天津华侨城 指 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华侨城 指 西安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曲江华侨城 指 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创意园 指 深圳华侨城创意园有限公司 深圳欢乐谷 指 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 威尼斯酒店 指 深圳威尼斯酒店 华侨城旅行社 指 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国际传媒 指 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 文化演艺营销 指 深圳华侨城文化演艺营销有 限公司 上海华侨城 指 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侨城 指 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歌舞团演艺 指 深圳歌舞团演艺有限公司 云南华侨城 指 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华侨城 指 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侨城投资 指 深圳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水电公司 指 深圳华侨城水电有限公司 华中发电 指 深圳市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文化旅游科技 指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指 深圳华侨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侨城大酒店 指 深圳华侨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海景酒店 指 深圳海景奥思廷酒店有限公司 酒店置业 指 深圳市华侨城酒店置业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公司 指 深圳市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华侨城培训中心 指 深圳特区华侨城培训中心 城市客栈 指 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 香港华侨城 指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 华侨城亚洲 指 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耀豪国际 指 耀豪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置地 指 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 成都华侨城 指 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天潇公司 指 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力控股 指 华力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深圳华力 指 深圳华力包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华励 指 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 华励惠州 指 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 中山华励 指 中山华励包装有限公司 中山华力 指 中山华力包装有限公司 安徽华力 指 安徽华力包装有限公司 惠州华力 指 惠州华力包装有限公司 深圳世界之窗 指 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锦绣中华 指 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世界之窗 指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星美机电 指 深圳星美机电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兴侨科技 指 深圳市华侨城兴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 华侨城 指 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华侨城物业 指 深圳招商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体育中心 指 深圳市华侨城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华侨城 指 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港企业 指 华港企业有限公司 北京广盈 指 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顺德华侨城 指 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华侨城 指 福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创意文化酒店 指 深圳市华侨城创意文化酒店有限公司 重庆华侨城 指 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华侨城 指 江苏华侨城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天潇 指 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鑫环城 指 成都市华鑫环城实业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段先念 设立日期 : 1997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 8,205,681,415 元 人民币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 、 105 、 107 、 111 、 112 室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 : 518 053 联系电话 : ( 0755 ) 2690 9069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 1440300279374105B 经营范围 : 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 酒店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策划;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旅 游工业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期限不超 过 10 年(含 10 年),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有关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印发的 “ 证监许可 [2016] 567 号 ” 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 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 、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 本期债券 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第三期 )。 其中 , 5 年期 品种的债券 名称 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 第三期 ) (品种一), 债券简称为 “18 侨城 0 5 ” ; 7 年 期 品种的债券 名称 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 债券 ( 第三期 ) (品种二), 债券简称为 “18 侨城 0 6 ” 。 债券期限 :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品种, 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 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 拨权。 发行规模 :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 0 亿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 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本期债券票 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品 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 调 整 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利率加公司 调整 的 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可选择 调整 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 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利率加公司 调整 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 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公司未行使利率 调整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 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 调整 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 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本期债券面向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 8 年 3 月 12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 1 个交易 日。 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1 9 年至 202 3 年每年的 3 月 12 日 。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 9 年至 20 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1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 201 9 年至 202 5 年每年的 3 月 12 日 。若品种 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 9 年至 202 3 年间每年的 3 月 1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如品种一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 21 年 3 月 12 日 。本期债券 品种二的到期日为 202 5 年 3 月 12 日 ,如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 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 兑付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之 前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 21 年 3 月 12 日 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 5 年 3 月 1 2 日 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若品种一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 21 年 3 月 12 日 。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 5 年 3 月 12 日 。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 3 年 3 月 1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 3 年 3 月 11 日 。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 21 年 3 月 11 日 。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 5 年 3 月 11 日 。若品 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 3 年 3 月 11 日 。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 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 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 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 建档,按照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 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 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 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承销方式 :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 团余额包销, 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比例对应的募集款项。 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 本期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质押式回购 :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 ,主要包 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 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 用于偿还 银行 贷款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 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 个月内与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账户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 银行账户: 75590087721020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 本期债券 发行及上市安排 1 、 本期债券 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 8 年 3 月 8 日 。 发行首日: 201 8 年 3 月 12 日 。 预计发行期限: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1 8 年 3 月 13 日 ,共 2 个 交易日 。 网下发行期限: 201 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1 8 年 3 月 13 日 。 2 、 本期债券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本期债券 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 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 、 105 、 107 、 111 、 112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段先念 联系人:刘轲 联系电话: 0755 - 2690 9069 传真: 0755 - 2660 093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刘忠江、王艳艳、朱军、 蔡林峰 电话: 010 - 60833551 、 010 - 60833585 传真: 010 - 60833504 (三)分销商 1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人:桓朝娜 电话:021 - 20333219 传真:021 - 50498839 (四)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孙林、钟晓敏 联系电话: 010 - 66090088 传真: 010 - 66090016 (五)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 - 11 层 负责人: 顾仁荣 联系人: 何晓娟、汤其美 联系电话: 010 - 88095588 传真: 010 - 88091199 (六)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100088 负责人: 罗光 主要联系人: 朱天明 联系电话: 010 - 62299800 传真: 010 - 65660988 ( 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华侨城支行 银行账户: 755900877210201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 王建军 电话: 0755 - 88668888 传真: 0755 - 82083947 邮政编码: 51803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 周宁 电话: 0755 - 21899999 传真: 0755 - 21899000 邮政编码: 518031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 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包括 本期债券 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 本期债券 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 本期债券 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 本期债券 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 本期债券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 本期债券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 截 至 2017 年 9 月 3 0 日 ,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 发行人股票 共 11,635,061 股, 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0.14 % ;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帐户累积持有发行人股票 334,200 股,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4 % ; 信用融券专户 不 持有 发行人股票 。 中信证券持有发 行股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 、 LOF 、组合投资、避险投 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事交 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 户 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