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铁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5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截至2018年3月1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5.76万元。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7号)核准,公司向黄建新等 三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206,348股(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999,990.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24,528.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075,462.58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8]第ZF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金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不超过(万元) 备案情况 1 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 升级扩建项目 96,834.07 90,000.00 江发改金融 【2017】01号 合计 96,834.07 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 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解决。 三、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2018年3月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额为6,715.7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3月1日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5.76万元。截至2018年3月1日,公司 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 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 金额 拟用募集 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 金额 拟置换 资金占 募集资 金拟投 入金额 的比例 1 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 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96,834.07 36,407.55 6,715.76 6,715.76 18.45% 合 计 96,834.07 36,407.55 6,715.76 6,715.76 18.45%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3 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华铁建筑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3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 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 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 意见,并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 证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715.76 万元置换截至2018年 3月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715.76 万元置换 截至2018年3月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 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出具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32 号《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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