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宝生物: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20:31:47 中财网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075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0750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宝生物)《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宝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宝生物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宝生物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宝生物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宝生物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忻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彦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向社会公众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3,288.91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42元。截至2015
年10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75,592,996.68元,扣除发行费用11,541,218.00元,
募集资金净额364,051,778.68元。


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以“大华验字[2015]0010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8,352,063.30元,其中:
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796,578.86
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874,327.59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0,000,000.00元;2016
度使用募集资金139,493,137.4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188,019.41元。


2015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于2016
年度归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1,423,268.51元,其中:
两个活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375,493.01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为39,047,775.50元。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
41,423,268.51元,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已使用金额后余额35,699,715.38元差异
5,723,553.13元,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2015年8月,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
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

600057293



1,029.94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
稀土高新区支行

49030154740001647

364,051,778.68

2,374,463.07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
稀土高新区支行

49030167330000038



39,047,775.50

通知存款

合 计



364,051,778.68

41,423,268.5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5,699,715.38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41,423,268.51元的差异5,723,553.13元,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
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051,778.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188,019.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8,352,063.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500吨新工艺明胶建
设项目



253,573,000.00

253,573,000.00

53,531,869.05

218,992,916.08

86.36

2017-06-01

2,181,505.58

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020,000.00

40,478,778.68

6,656,150.36

39,359,147.22

97.23

2017-06-01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5,593,000.00

364,051,778.68

60,188,019.41

328,352,063.30





2,181,505.5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75,593,000.00

364,051,778.68

60,188,019.41

328,352,063.30





2,181,505.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募集资金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整体已完工,但是项目部分设备及工程款项尚未达到付款节点,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年产3500吨新工艺明胶建设项目的承诺效益是指项目100%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208.50万元。项目投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达到60%,
预计税后利润为1,707.4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0日正式投产,2017年度尚未完全达产,实际产生效益的期间较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796,578.8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15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16年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592,996.68元,扣减发行费用11,541,218.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4,051,778.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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