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蓉环境: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0:04:21 中财网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02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六、12,402,966,254.12 1,670,577,270.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六、24,000,000.00
应收账款六、3738,125,315.84 516,333,652.36
预付款项六、419,020,974.45 18,646,057.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六、523,540,654.94 2,170,835.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六、669,680,103.58 77,316,759.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六、7361,350,795.03 255,014,126.8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六、874,240,411.62 62,824,792.19
其他流动资产六、972,889,514.08 124,407,612.36
流动资产合计3,765,814,023.66 2,727,291,105.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六、101,149,090,273.87 634,449,151.97
长期股权投资六、11302,975.0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六、127,339,791,571.67 6,305,831,774.64
在建工程六、132,434,807,732.77 4,192,879,689.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95,767.11 2,273,651.6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六、143,931,213,686.26 2,701,150,895.93
开发支出
商誉六、151,866,108.25 1,866,108.25
长期待摊费用六、164,746,963.91 4,547,43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六、1776,876,892.82 61,988,277.09
其他非流动资产六、1850,050,123.12 287,057,569.48
非流动资产合计14,988,842,094.82 14,192,044,548.16
资产总计18,754,656,118.48 16,919,335,653.64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六、191,038,000,000.00 1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六、2048,206,809.03 34,540,761.83
应付账款六、212,062,312,482.31 2,153,605,882.22
预收款项六、22402,061,315.22 305,603,382.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六、2370,357,192.53 64,895,554.94
应交税费六、24141,769,174.13 118,692,065.91
应付利息六、2537,914,939.52 36,718,088.82
应付股利413,089.39 3,361,189.39
其他应付款六、26514,748,609.12 435,895,628.1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六、2753,058,211.12 105,134,414.60
其他流动负债六、2831,601,296.14 522,425,091.40
流动负债合计4,400,443,118.51 3,890,872,060.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六、29962,019,897.53 1,011,802,655.94
应付债券六、302,493,041,643.68 2,189,534,490.2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六、31350,660,000.00 353,29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六、32154,978,803.17 151,144,725.00
预计负债六、33112,385,904.48 84,673,140.53
递延收益六、3496,936,711.21 85,105,405.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170,022,960.07 3,875,550,416.95
负 债 合 计8,570,466,078.58 7,766,422,477.18
股东权益:
股本六、352,986,218,602.00 2,986,218,60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六、361,779,966,946.99 1,779,966,946.9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六、3714,194,504.85 11,100,201.65
盈余公积六、38281,806,016.54 205,279,661.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六、394,621,825,011.39 3,977,279,515.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684,011,081.77 8,959,844,927.57
少数股东权益500,178,958.13 193,068,248.89
股东权益合计10,184,190,039.90 9,152,913,176.4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8,754,656,118.48 16,919,335,653.64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17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28,165,817.30 125,293,824.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六、1108,099,013.39 86,830,488.73
预付款项216,077.87 395,473.05
应收利息11,061,056.85
应收股利1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十六、233,890,192.94 37,557,840.54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8,185,986.74 58,263,405.31
其他流动资产150,000,000.00 65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878,557,088.24 969,402,088.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945,289,549.90 1,889,491,078.40
长期股权投资十六、37,037,850,471.16 6,603,197,796.1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273,892.77 5,360,580.60
在建工程70,656,618.9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472,265.18 3,932,424.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32,083.25 1,170,60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485,000,000.00 685,46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9,546,074,881.16 9,188,617,481.58
资 产 总 计10,424,631,969.40 10,158,019,570.4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50,000,000.00 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99,211,478.42 55,024,227.95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2,201,814.58 2,277,599.79
应交税费3,431,859.67 1,764,097.74
应付利息37,215,819.44 38,657,748.5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012,738.49 2,833,285.9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07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593,073,710.60 1,220,556,960.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付债券2,493,041,643.68 2,189,534,490.2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348,000,000.00 348,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891,041,643.68 2,587,534,490.28
负 债 合 计3,484,115,354.28 3,808,091,450.34
股东权益:
股本2,986,218,602.00 2,986,218,60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106,886,039.97 2,106,886,039.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4,301,725.49 177,775,370.02
未分配利润1,593,110,247.66 1,079,048,108.13
股东权益合计6,940,516,615.12 6,349,928,120.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0,424,631,969.40 10,158,019,570.4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17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3,731,338,949.08 3,058,335,516.11
其中:营业收入六、403,731,338,949.08 3,058,335,516.1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725,168,925.64 2,197,455,180.66
其中:营业成本六、402,194,452,420.16 1,775,309,408.4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六、4148,864,529.57 42,136,589.75
销售费用六、42105,035,157.57 90,018,459.56
管理费用六、43261,964,579.43 218,589,170.54
财务费用六、4470,195,985.33 70,126,692.42
资产减值损失六、4544,656,253.58 1,274,859.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六、464,927,315.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六、4731,363.42
其他收益六、4882,083,580.0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93,212,282.34 860,880,335.45
加:营业外收入六、495,635,904.04 183,622,576.63
减:营业外支出六、5010,610,270.18 3,313,381.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88,237,916.20 1,041,189,530.67
减:所得税费用六、51172,099,114.99 169,433,075.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16,138,801.21 871,756,455.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16,138,801.21 871,756,455.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746,910.67 874,215,099.78
少数股东损益20,391,890.54 -2,458,644.5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16,138,801.21 871,756,455.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95,746,910.67 874,215,099.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391,890.54 -2,458,644.5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0 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0.30 0.29
合并利润表
2017年度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六、421,817,802.19 45,644,710.38
减:营业成本十六、47,345,285.25 9,212,446.03
税金及附加639,167.28 193,022.8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1,083,647.06 66,967,180.09
财务费用25,285,755.33 -8,646,158.25
资产减值损失4,106,130.33 4,002,256.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六、5852,815,950.44 362,295,022.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363.42
其他收益82,852.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66,287,983.32 336,210,985.20
加:营业外收入715,389.54
减:营业外支出1,024,428.65 76,123.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65,263,554.67 336,850,251.0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65,263,554.67 336,850,251.0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65,263,554.67 336,850,251.0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765,263,554.67 336,850,251.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母公司利润表
2017年度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76,207,184.70 3,319,734,012.1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9,729,248.63 109,874,663.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913,100,659.98 997,052,012.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69,037,093.31 4,426,660,687.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5,999,317.39 1,159,643,391.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0,285,638.54 498,312,827.37
支付的各项税费412,013,833.43 446,998,657.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903,467,961.51 901,776,756.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11,766,750.87 3,006,731,63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六、521,657,270,342.44 1,419,929,054.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860,483.90 4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260,555.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14,561.62 786,653.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393,273,460.23 265,153,475.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3,709,061.31 314,940,129.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43,955,037.03 2,712,303,049.13
投资支付的现金338,447.90 200,46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96,820,570.3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112,064,084.14 203,578,974.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3,178,139.45 3,116,347,023.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469,078.14 -2,801,406,894.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099,800.00 94,1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4,099,800.00 94,11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588,000,000.00 2,400,5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67,573,277.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12,099,800.00 2,562,233,277.4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169,347,531.65 1,678,931,421.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62,618,354.33 271,045,710.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588,100.00 4,041,790.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522,238,236.96 12,552,820.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4,204,122.94 1,962,529,952.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895,677.06 599,703,325.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2,595.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六、52695,696,941.36-781,611,919.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8,787,839.09 2,430,399,758.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522,344,484,780.45 1,648,787,839.09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年度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609,600.00 54,688,865.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12,699.01 9,016,19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122,299.01 63,705,057.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270,952.18 1,709.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004,286.65 27,226,266.90
支付的各项税费1,879,135.10 902,365.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157,335.75 20,662,14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311,709.68 48,792,48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189,410.6714,912,572.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55,345,965.55 352,609,16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95,000.00 20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182,413.74 123,475,908.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0,623,379.29 525,285,075.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7,149,421.61 2,013,468.19
投资支付的现金234,223,147.90 821,10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8,348,983.70 568,440,7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9,721,553.21 1,391,559,238.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901,826.08-866,274,162.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0 1,690,5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9,583,277.57 1,677,663,654.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9,583,277.57 3,368,213,654.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0,000.00 9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04,011,427.14 208,271,563.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72,412,272.94 1,484,964,788.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6,423,700.08 2,593,236,352.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40,422.51774,977,302.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2,871,992.90-76,384,288.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5,293,824.40 201,678,112.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8,165,817.30 125,293,824.4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年度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6,946.99 11,100,201.65 205,279,661.07 3,977,279,515.86 193,068,248.89 9,152,913,176.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6,946.99 11,100,201.65 205,279,661.07 3,977,279,515.86 193,068,248.89 9,152,913,176.4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94,303.20 76,526,355.47 644,545,495.53 307,110,709.24 1,031,276,863.44
(一)综合收益总额895,746,910.67 20,391,890.54 916,138,801.2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89,358,818.70 289,358,818.70
1.股东投入普通股289,358,818.70 289,358,818.7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6,526,355.47 -251,201,415.14 -2,640,000.00 -177,315,059.67
1.提取盈余公积76,526,355.47 -76,526,355.4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174,675,059.67 -2,640,000.00 -177,315,059.67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3,094,303.20 3,094,303.20
1.本年提取6,711,678.04 6,711,678.04
2.本年使用3,617,374.84 3,617,374.84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6,946.99 14,194,504.85 281,806,016.54 4,621,825,011.39 500,178,958.13 10,184,190,039.9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年度
本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项 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
权益合计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5,669.59 8,225,208.56 171,594,635.97 3,260,677,513.16 108,406,784.05 8,315,088,413.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5,669.59 8,225,208.56 171,594,635.97 3,260,677,513.16 108,406,784.05 8,315,088,413.3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77.40 2,874,993.09 33,685,025.10 716,602,002.70 84,661,464.84 837,824,763.13
(一)综合收益总额874,215,099.78 -2,458,644.57 871,756,455.2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277.40 94,110,000.00 94,111,277.40
1.股东投入普通股94,110,000.00 94,11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1,277.40 1,277.40
(三)利润分配33,685,025.10 -157,613,097.08 -6,989,890.59 -130,917,962.57
1.提取盈余公积33,685,025.10 -33,685,025.1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123,928,071.98 -6,989,890.59 -130,917,962.57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2,874,993.09 2,874,993.09
1.本年提取6,176,369.42 6,176,369.42
2.本年使用3,301,376.33 3,301,376.33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1,779,966,946.99 11,100,201.65 205,279,661.07 3,977,279,515.86 193,068,248.89 9,152,913,176.46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7年度
上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项 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
权益合计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6,039.97 177,775,370.02 1,079,048,108.13 6,349,928,120.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6,039.97 177,775,370.02 1,079,048,108.13 6,349,928,120.1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6,526,355.47 514,062,139.53 590,588,495.00
(一)综合收益总额765,263,554.67 765,263,554.6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6,526,355.47 -251,201,415.14 -174,675,059.67
1.提取盈余公积76,526,355.47 -76,526,355.47
2.对股东的分配-174,675,059.67 -174,675,059.67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6,039.97 254,301,725.49 1,593,110,247.66 6,940,516,615.1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年度
本年
其他权益工具项 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44,090,344.92 899,810,954.18 6,137,004,663.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44,090,344.92 899,810,954.18 6,137,004,663.6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77.40 33,685,025.10 179,237,153.95 212,923,456.45
(一)综合收益总额336,850,251.03 336,850,251.0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277.40 1,277.40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1,277.40 1,277.40
(三)利润分配33,685,025.10 -157,613,097.08 -123,928,071.98
1.提取盈余公积33,685,025.10 -33,685,025.10
2.对股东的分配-123,928,071.98 -123,928,071.98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986,218,602.00 2,106,886,039.97 177,775,370.02 1,079,048,108.13 6,349,928,120.1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7年度
上年
其他权益工具项 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审计报告

XYZH/2018CDA2003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兴蓉环境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兴蓉环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
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
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4.收入确认原
则和计量方法和附注六、40.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所述,2017年度兴蓉
环境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
服务收入及自来水销售收入,地方
政府对污水处理服务采取政府采购
方式。公司每月末,根据政府授权
部门核定的结算水量和地方财政部
门核定的结算价格确认污水处理服
务收入;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自来
水销售量和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
价确认自来水销售收入。




2017年度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为
173,130.83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46.40%,其利润占利润总
额的比例为57.75%;污水处理收入
为109,197.39万元,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29.26%,其利润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为33.97%,自来水销售
收入及污水处理收入的真实性、计
量准确性将对2017年度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自来水销售
收入及污水处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
审计事项。






(1)了解和评价兴蓉环境公司管理层与收入确
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



(2)根据各月各抄表区段抄录水量汇总的销售
月报确认的售水量,按照不同的自来水用途,
物价部门核定了不同单价,按照核定单价分类
重新计算自来水销售收入;



(3)对制水量与售水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
各月份产销差的变动合理性进行分析,结合对
自来水销售收入以及毛利情况分析,判断本年
自来水销售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
况;



(4)选取样本,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
易,核对相关特许经营协议、当地政府的污水
处理服务费价格核定文件,经政府指定部门确
认的污水处理统计表、发票等原始凭证,以确
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真实准确的记录;



(5)选取样本,向当地水务局、城建局、财政
局等函证污水处理量、结算单价及往来余额;
向用水户函证售水量、结算单价及往来余额。






四、 其他信息


兴蓉环境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兴蓉环境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兴蓉环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兴蓉环境公司、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兴蓉环境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
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兴蓉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
况可能导致兴蓉环境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兴蓉环境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
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
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
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
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
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
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淑萍(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红伍











中国 北京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
简称“本集团”)原名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星清洗”),是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蓝星(集团)总公
司下属的清洗剂总厂于1995年9月1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以化政发
(1995)711号文件批准改组设立,于1996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
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10日,蓝星清洗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重大
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5日,为使公司名称更
准确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锦城大道
1000号,天府世家商务楼1栋4楼。


本集团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网建设、垃圾渗滤液处
理、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及中水处理等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自来水、污水
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对外投资及
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及本附注“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近几年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与现金流较好,无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且
未发现有影响本集团后续持续经营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故本集团认为自本报告期末至
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
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
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
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
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因撤销、破产、资不
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
债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其他确凿证据表明
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
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单独计
提的则按下述(1)中所述方法处理;其次,可以考虑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需要
单独计提,需要单独计提的则按下述(3)中所述方法处理。除上述以外的应收款项,应按
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按下述(2)中所述方法处理。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占应收款项的比例
为10%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1)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2)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0%

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是在制水及污水处理等业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与公
司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商品,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结算(详见建造合同)与尚未确认
销售收入的工程施工投入。


本集团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
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2. 建造合同

本集团建造合同的收入主要由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合同因变更,赔偿和奖励
等形成的收入构成。


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加上累计已确认毛利减去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金额后,大
于已经办理完结算的建造合同部分金额,公司确认为存货。


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加上累计已确认毛利减去合同的预计损失金额,小于已经
办理结算的部分,本集团确认为预收款项。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
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
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
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参见固定
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关会计政策。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管网资产及办公设备
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类别、折旧年限、预计
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8~40

4或5

2.385~12.005

2

机器设备

5~15

4或5

6.335~19.205

3

运输设备

8~15

4或5

6.335~12.005

4

管网资产

25~40

4或5

2.385~3.845

5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2

4或5

7.925~19.205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 非货币性资产置换

本集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
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
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
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当非货币性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本集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次月或当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本集团作为BOT项目的被授予方,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
他方的,建设期间,将本集团的投入暂列入本项目,待建设完成开始运营或达到预定运
营状态后,转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18.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以及办公及其他软件等,按取得时的
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
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当月,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
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
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
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BOT合同建设期间,本集团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的,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
的收入和成本。本集团未提供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不确认建造服
务收入。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合同规定项


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
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在按照
购建基础设施过程中支付的价款确认无形资产。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
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
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
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处理。是否
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及项目公司提
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
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达到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本集团及项目公司根
据BOT合同的约定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判断。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BOT合同,该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将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
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集团采用移交经营移交方式(T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参照BOT方式进行核
算。


(3)办公及其他软件类

本集团办公及其他软件类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
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
当期损益。


20.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
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超滤膜及纳滤膜费用以及办公室装修费用等。该等
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
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
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等。短期薪酬在职工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企业年金缴费等,按照公司承
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
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 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发生的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
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本集团是否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否可靠计量确认预计
负债。本集团签署的BOT(TOT)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有义务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
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针对该项义务,本集团
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设施的具体情况,将预计很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考虑货币的
时间价值确认预计负债。


24.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费、污
泥处置服务费、建造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以及提供劳务收入等。


本集团销售自来水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并与计费系统收费账单核对后
确认当月销售数量,以此销售数量乘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
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确认当月销售额。因所售自来水的用途不同等原因,物
价部门核定了不同单价的,本集团分别统计数量计算。



本集团污水处理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费以及污泥处置服务费收入,根据与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
认。


建造合同于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
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完工百分比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的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就固定造价合同而言,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合同总收入
能够可靠计量,且合同完成进度和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合同总收
入,包括合同规定的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相关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公司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的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完工百分比的方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和提供
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
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将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本集团提供的期限短于一年、金额较小的安装工程施工服务,在工程完工时确认销
售收入。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累积工程支出,列报存货。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工程
支出的,计提为存货跌价准备。


25. 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
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
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
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
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7.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8.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费,计入相关工程施工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
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
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额专
项储备金额并确认等额累计折旧。



29. 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
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
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
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
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
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
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
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
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
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
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
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
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
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
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30.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
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
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
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
司。


31.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
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事项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
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
调整。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因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导致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因
素,可能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的交易或事项与报告项目:

(1)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和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

本集团根据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管理层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估计完工百分比。由于确认为建造合同的工期长于一个会计年
度,且工程较为复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集团会对根据各报告期末的实际情况,对
各合同所预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进行复核和修订。


(2) 预计负债

1)BOT及TOT合同预计的处理设备更新与维护费用,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
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
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
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
债表日,对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
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本集团根据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申请情况对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作出合理的估计;本集团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应负担的土地使用税和房
产税一般根据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以及税法规定来判断税负的
实际承担方,当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约定无法判断该部分税费的实际承担
方时,公司根据对协议和税法等的综合理解判断估计公司是否有该税费的负担义务。


(4)资产的所有权

虽然公司对本附注“六、12.固定资产”和“六、14.无形资产”中列示的房屋建筑
物和土地使用权已经支付了全额对价,但是部分资产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尚未从政
府机关取得。本集团管理层在确认这些资产时是基于本集团未来能够取得这些资产的所
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并且本集团可以对这些资产实施控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这些资
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缺失并不影响相关资产的价值。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
通知》财会〔2017〕13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修订,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注1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注2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注3



注1: 本集团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区分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进行列报。


注2: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要求进行调整。本年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即其他收益增加
82,083,580.06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2,083,580.06元。


注3:本集团从2017年1月1日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列报。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财务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3%、5%、6%、11%、17%

销售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余额或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

0%、12.5%、15%、25%

应纳税所得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

2%

应纳流转税额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00%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

15.00%

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沱源公司”)

15.00%

海南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兴蓉公司”)

25.00%

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

15.00%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成都沃特地下管线探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探测公司”)

15.00%

成都沃特供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设计公司”)

15.00%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15.00%

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兴蓉公司”)

15.00%

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兴蓉公司”)

12.50%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兴蓉公司”)

12.50%、15.00%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兴蓉公司”)

0.00%

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蓉公司”)

12.50%、25.00%

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处置公司”)

12.50%、15.00%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

12.50%、15.00%

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发电公司”)

0.00%

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丰发电公司”)

25.00%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蓉环境公司”)

25.00%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兴蓉公司”)

25.00%

成都兴蓉拉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豪公司”)

25.00%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兴蓉公司”)

12.50%、25.00%

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兴蓉公司”)

25.00%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
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集团下属
宁东兴蓉公司、西安兴蓉公司、深圳兴蓉公司、银川兴蓉公司、巴中兴蓉公司以及污泥
处置公司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其中:(1)宁东兴蓉公司提供的中水销售享受增值税
即征即退50.00%的税收优惠政策;(2)排水公司及下属西安兴蓉公司、深圳兴蓉公
司、银川兴蓉公司、巴中兴蓉公司提供污水处理劳务;污泥处置公司提供的污泥处置劳
务;再生能源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劳务;宁东兴蓉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70.00%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
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集团下属自来水公司、沱源公司、海南兴蓉
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
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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