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先达股份:长城证券关于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先 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先达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对 先 达股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 审慎 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先达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8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64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5,2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6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 00029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拟投资 于 : 1 、年产 1,0 吨烯草酮、 1,50 吨异噁草松项目; 2 、年产 9,0 吨综合制剂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 3 、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原定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1,000 吨烯草酮、1,500 吨异噁草松项目 13,300.00 13,300.00 2018 年 5 月 2 年产 9,000 吨综合制剂车间 及研发中心项目 11,461.00 11,461.00 2018 年 5 月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 - 合 计 29,761.00 29,761.00 -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已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1 年产 1,000 吨烯草酮、1,500 吨异噁草松项目 13,300.00 5,582.40 41.97% 2 年产 9,000 吨综合制剂车间 及研发中心项目 11,461.00 0.00 0.0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4,900.00 98.00% 合 计 29,761.00 10,482.40 - - 二、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1 、年产 1,0 吨烯草酮、 1,50 吨异噁草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 区临港工业园。项目总投资为 13,30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2,30.67 万元。 本项目中年产 1,50 吨异噁草松项目已竣工投产。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582.40 万元。 2 、年产 9,0 吨综合制剂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在山东省博兴经济开发区,项目总 投资 11,461 万元,其 中铺底流动资金 2,921 万元。 公司此次拟将“年产 1,0 吨烯草酮、 1,50 吨异噁草松项目”中 1,0 吨烯 草酮项目、“年产 90 吨综合制剂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均延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完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目前公司管理层正积极布局新的生产基地建设农药项目,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的积极推进, 有关公司新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的公告。董事 会会适时根据新生产基地手续的办理进度 ,进行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所作出的 谨慎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11 日,先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1 8 年 4 月 11 日,先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先达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相关政策和公司战略发 展布局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先达股份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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