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欧亚集团: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2:02:40 中财网


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
年年报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7,000.00
万元。其中:
(1)为控股子公司济南欧亚大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
银行济南分行申请36个月房地产开发贷款 34,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2)为控股子公司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均为36个月;
(3)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4)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红旗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
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5)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
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6)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
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7)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人
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均为36个月;
(8)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6,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36个月;
(9)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
春欧亚汇集商贸有限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固定资产贷款2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36个月。

我们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
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上述子公司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对2017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

欧亚商都拟租入王丽滨名下的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
务用房(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


我们事前对提交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分公司欧亚商
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欧亚商都与王丽滨签署的
《协议书》进行了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


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
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

该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出
租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
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

三、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依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完成,并得以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发现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项,针对该缺陷及时采取相应整
改措施并完成整改,该缺陷未影响业务流程的有效性。

四、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59,088,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共计
发放红利58,862,587.75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发放的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29%。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主业发展需要较大资
金支出。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
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盈利水平、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
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清晰,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核,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的有
关规定,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对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开
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关于对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的审议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
决策权限、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议案材料完备,按规定时间提交。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