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或“上市公司”、“公司”,原“济南 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济柴”)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油资本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6]3156号)核准, 中油资本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有资 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 理(厦门)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等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7,631,819股,发行价格为10.81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18,999,999,963.39元,扣除配套融资承销费用人民币56,250,000.00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749,963.39元。 2016年12月28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 账事项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754号”《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用途变更、资金使用监督及信 息披露作出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修订)》,上市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油资本有限”)、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油资产”)、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仑银 行”)、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仑金融租赁”)、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昆仑信托”)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 如下: 1、上市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乙方)、 中信建投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 0200022419100008021。 2、中油资本有限(甲方)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乙方)、 中信建投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 10002000037270000090。 3、中油资产(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乙方)、 中信建投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0200022429100009006。 4、昆仑银行(甲方)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乙方)、中信建投 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10002100209350000029。 5、昆仑金融租赁(甲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乙方)、中 信建投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321600100100034993。 6、昆仑信托(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乙方)、中 信建投证券(丙方)、中金公司(丁方)签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户账号为3901120029003012609。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期初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中油资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石油大厦支行 0200022419100008021 活期存款 - - 中油资本有限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10002000037270000090 活期存款 - 1,290,757.70 昆仑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 10002100290350000029 活期存款 - - 昆仑金融租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朝阳支行 321600100100034993 活期存款 - - 中油资产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石油大厦 支行 0200022429100009006 活期存款 - - 昆仑信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 司宁波江东支行 3901120029003012609 活期存款 - -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油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9,963.39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749,963.39元,拟用于支付置入资产现金对价以及对昆仑银 行、昆仑金融租赁和昆仑信托增资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支付置入资产现金对价 石油济柴 603,617.30 2 向昆仑银行增资 昆仑银行 584,789.00 3 向昆仑金融租赁增资 昆仑金融租赁 117,674.00 4 向昆仑信托增资 昆仑信托 593,919.70 合计 1,900,00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94,37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0,757.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94,37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中石油集团置入资产现金 对价 否 603,617.30 603,617.30 - 603,617.30 100.00% 2016年12月26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油资本股份向中油资本有限 增资,中油资本有限向昆仑银 行置换预先增资 否 584,789.00 584,789.00 584,789.00 584,789.00 100.00% 2017年4月19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油资本股份向中油资本有限 增资,中油资本有限向昆仑金 融租赁增资 否 117,674.00 117,674.00 117,674.00 117,674.00 100.00% 2017年1月2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油资本股份向中油资本有限 增资,中油资本有限向中油资 产增资,中油资产向昆仑信托 增资 否 593,919.70 593,919.70 588,294.70 588,294.70 100.00%1 2017年1月23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00,000.00 1,900,000.00 1,290,757.70 1,894,375.00 10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1 中油资产向昆仑信托的增资总额为593,919.7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出资588,294.70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5,625.0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 合计 -- 1,900,000.00 1,900,000.00 1,290,757.70 1,894,375.00 1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适用 2016年12月7日,中油资本有限以自筹资金先行向昆仑银行增资合计人民币5,847,890,000.00元,其中:4,620,394,994.33元为中油资本有限向中石 油集团的借款;1,227,000,000.00元为中油资本有限向中油财务的流动资金借款;495,005.67元为自有存款。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24634号验资报告。2017年4月19日,中油资本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7年4月20日,中油资本有限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向昆仑银行增资” 的自筹资金5,847,890,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适用 无余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无未使用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油资本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也不存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中油资本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市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100 号),其认为:中油资本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中油资本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中油资本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独立财务顾问对中油资本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卢晓峻 陈 宛 郭 允 陈德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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