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有色800B: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次)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16:30:34 中财网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次更新)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
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
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
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
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
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6月24日证监许可[2013]831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
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投资人在进行投
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8年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 2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28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8
第九部分 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9
第十部分 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上市交易 ............................................ 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等其他相关业务.................. 3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3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0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3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4
第十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55
第二十部分 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终止运作 ............................................ 6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0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1
第二十三部分 风险揭示 ............................................................................................. 6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68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0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1
第二十七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8
第二十八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89
第二十九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0
第三十部分 备查文件................................................................................................. 9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有色A
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
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3年3月15日颁布并于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同年8月8日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
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
实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A份额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
份额。其中,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
份额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
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信诚有色份额:

指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信诚有色A份额:

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预期风险、收益




较低的子份额;

信诚有色B份额:

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预期风险、预期
收益较高的子份额;

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
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
易过户业务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
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

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以外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场内:

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信诚有色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
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包括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
份额)的10%;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信诚有色份额与信诚有色
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
两个方面;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
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信诚有色A份额与
一份信诚有色B份额的行为;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
信诚有色A份额与一份信诚有色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两份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会员单位:

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日常交易:

指场外申购和赎回、转换等场外基金交易,以及场内申购和
赎回及上市交易等场内基金交易;

上市交易: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转托管包括系统




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
(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介;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场外
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
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深圳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
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
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和因素。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 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
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


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
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管理
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
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
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
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孙麟麟先生,独立董事,商科学士。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资产管理审计团队亚太区
联合领导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旧金山)美国西部资产管理市场审计团队领导等职。现任Lattice
Strategies Trust独立受托人、Nippon Wealth Bank独立董事、Ironwood Institutional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and Ironwood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
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气金
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
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


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
务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董事。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职律师、副调研
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杨旭先生,理学硕士、文学硕士。曾任职于美国对冲基金Robust methods公司,担任数量分析
师;于华尔街对冲基金WSFA Group公司,担任Global Systematic Alpha Fund助理基金经理。2012年
8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历任助理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现任量化投资副总监,信诚中证500指数
分级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
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基金、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
分级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
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
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吴雅楠先生,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5年3月27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国强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
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的机制,使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
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
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与之相
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做到
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
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修
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
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
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审
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2.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有效的多级风险
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的分析检
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
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
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各种风险。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对基金的
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
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
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
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
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
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
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
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5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13只,QDII基
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


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
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
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
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
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杨德智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联系人:刘岫云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7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编:518048)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755-23835861、010-60836029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基金业务联系人:李颖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76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 95521

1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官网网址:www.licaike.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 话:021-20691832

传 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021-54660526

传 真:021-5466050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19)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 话:0571-88911818

传 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2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 话:021-51507071

传 真:021-62990063

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服电话:4000-466-788

2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 话:010-66154828

传 真:010-88067526

网址: 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2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18-0707

2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2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2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网站:www.lingx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2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 话:021-22267995

传 真:021-22268089

网站: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2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 话: 010-67000988-6003

传 真: 010-67000988-6000

网址: www.zcv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28)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王爱玲

电话:021-68783068

传真:20539999

官网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2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电话:021—20567288

传真:0755—21674453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3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邮政编码:116000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3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人代表:沈继伟

联系电话:021-60195148

传真:021—50583633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

客服电话:400-067-6266

3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36)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 001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3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电话:010-58170949

官网地址:www.shengshiview.com

客服电话:400-818-8866

38)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官网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客服电话:400-088-8080

3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传真:010-82055860

官网网址:www.niuniu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36-060

4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法人代表:李昭琛

联系电话:010-82628888

公司传真: 010-62676582

官网网址:www.xincai.com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公司传真:010-62680827

官网网址:www.fundzone.cn

客服电话:400-068-1176

4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公司传真:0571-88337666

官网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8-0058

43)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电话:0571-85267500

公司传真:0571-8526 9200

官网网址:www.cd121.com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4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人代表:张彦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公司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官网网址:http://8.jrj.com.cn/

4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人代表:陈超

联系电话:010-89189285

公司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官网网址:http://jr.jd.com

4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官网网址:www.fund123.cn

47)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公司官网:www.jfzinv.com

客服电话:400-950-0888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20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4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人代表:廖冰

联系电话:021-80234888

官网地址:www.998fund.com

客服电话:4009987172

5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人代表:陶捷

公司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官网网址:www.buyfunds.cn

51)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人代表:申健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公司传真:021-20219988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官网网址:https://8.gw.com.cn

5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官网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95177

5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http://www.wanjiawealth.com

54)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55)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人代表: 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联系电话:0592-3122673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官网:www.xds.com.cn

5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法人代表:程刚

客服电话:400-100-3391

公司官网:www.bjdyfund.com

5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 话:010-85594745

传 真:010-85932427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官网网址:www.igesafe.com

2.场内发售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
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839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 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其中,
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
信诚有色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

(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信诚有色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信诚有色份额与信诚有色A份额、
信诚有色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
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配比不变。


(三)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不定期。


2、基金份额配比

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3、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份额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即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份
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特征不同。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信诚有色A份
额和信诚有色B份额分别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信诚有色A份额的本金及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收益,本基金在优先分配
信诚有色A份额的本金及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信诚有色B份额。


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3.2%。本基金将以
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设定该日
起(含该日)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含该日)期间信诚有色 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
率;此后,将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
取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该日的次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该日)期间信
诚有色 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


例如: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6月20日,则以2013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
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税后)加计3.2%作为该日起(含该日)至第一个定
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期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12月13日。 2013年12月15日为非工作
日,根据定期份额折算规则,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约定年
收益率。本基金将以2013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
基准年利率(税后)加计3.2%作为该日次日(含该次日)起至第二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期间的
约定年收益率,依此类推。


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除以365天得到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日收益率。信诚有色A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1.000元为基础,采用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日收益率乘以应计约定收益的天数
进行单利计算。信诚有色A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约定收益的天数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个份
额折算日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收益,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
损失的情况下,信诚有色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
险。


(1)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T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包括信诚有色份
额、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2)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假设T日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t=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实际天数,自最近一个份额
折算日次日至T日实际天数),NAV母t为T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t为T日信诚有色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Bt为T日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R年为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
定年收益率。


NAVAt=1+R年× 365t

NAVBt=(NAV母t-0.5×NAVAt)/0.5

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3)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与信诚有色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终止运作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各自所持信诚
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经2013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1号文核准。


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为自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3日止。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301,728,990.92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52,777.02元人民
币。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8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
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44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售期
募集的有效份额为301,728,990.92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52,777.02份基金份额。两
项合计共301,781,767.9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 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信诚有色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
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一)信诚有色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办理信诚有色份额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代
销机构。


投资人办理信诚有色份额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


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需使用
深圳证券账户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本基金场外、场内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信诚有色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
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或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办理信诚有色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信诚有色份额申
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其信诚有色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信诚有色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于2013年9月18日开始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信诚有色份额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信诚有色份额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信诚有色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认/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申
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投资人办理信诚有色份额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信诚有色份额场内申
购、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6、投资人办理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7、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
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信诚有色份额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信诚有色份额,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信诚有色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投资者应在T+2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信诚有色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
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
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信诚有色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投资人在办理信诚有色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
民币。投资者在办理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
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信诚有色
份额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
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
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外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场内赎
回及最低保有份额维持100份不变。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信诚有色份额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

信诚有色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
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通过场内方式
进行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还给投
资人。



例一:某投资人通过场外投资50,000元申购信诚有色份额,对应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信
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2%)=49,407.11元

申购费用=50,000-49,407.11=592.89元

申购份数=49,407.11 /1.128=43,800.63份

即:该投资人通过场外投资50,000元申购信诚有色份额,假设申购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128元,则可得到43,800.63份信诚有色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通过场内投资100,000元申购信诚有色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
购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其申购手续费、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
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814.23 =1185.77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96,404.13份

因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人申购所得份额为96,404份,不足
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还给投资人。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6,404×1.025=98,814.1元

退款金额=100,000-98,814.1-1185.77=0.13元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从场内申购信诚有色份额,假设申购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1.025元,则其可得到信诚有色份额96,404份,退款0.13元。


5.信诚有色份额的赎回金额计算

投资人在赎回信诚有色份额时需缴纳一定的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例三:某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信诚有色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从场外赎回,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
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25%=28.7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28.70=11,451.30元

即:该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信诚有色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从场外赎回,假设赎
回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51.30元。



例四:某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从场内赎回10,000份信诚有色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
当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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