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理财7天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8月6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047号)和2012年8月13日《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 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714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 012 年 8 月 29 日正式 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嘉实理财 宝 7 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定期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 最低收益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种。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目 录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38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42 十、基金转换 ................................ ................................ ................................ ................................ 48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 ..... 49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 ......................... 50 十三、基金的业绩 ................................ ................................ ................................ ......................... 55 十四、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60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 ......................... 61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 ................................ ................................ ..................... 62 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7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9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0 二十一、风 险揭示 ................................ ................................ ................................ ......................... 75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 ................................ . 77 二十三、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79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4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8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0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1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 ....................... 12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嘉实理 财宝 7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指《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 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 200 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并于 2014 年 7 月 7 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 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 2 2 、 销售机构:指 嘉实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3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4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 受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 记业务的机构 2 5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29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2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3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 、 《业务规则》: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7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 构的操作 41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3 、 元:指人民币元 44 、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 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45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6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47 、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日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48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9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金份额分设 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 50 、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30%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1 、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2 、 升级:指当投资 人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类 基金份额达到 B 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份 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人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类 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 基金份额 53 、 降级:指当投资 人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类 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类 基金份额 的 最 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 投资 人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类 基金份额全部降 级为 A 类 基金份额 54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58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9 、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 、 7 天持有周期:规则如下: ( 1 )本基金对每一份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7 天持有周期”; ( 2 )认购份额的“ 7 天持有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周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例如:如果基金 合同生效日是周三,那么周对日就是以后的每周三(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 3 )申购份额的“ 7 天持有周期起始日”为申购申请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 天持有周 期到期日”为申购申请日的周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例如:如 果申购申请日是周一,那么周对日就是以后的每周一(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 4 )基金份额若在“ 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有效申请赎回,“ 7 天持有周期”终止。 61 、 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认购份额的“ 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周 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份额的“ 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为 申购申请日的周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2 、周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 额而言)是周几,在后续日历周中就对应 周几(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例如:周一对应后续的周一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3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和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或其它媒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09-11单 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 号华润大厦8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年3 月25 日 注册资本 1.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30%,立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1999 年3 月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 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2018年3月29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144只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元和、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 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研究 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 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H股指数(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 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 产(QDII)、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 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 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 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 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A/B、 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嘉实中证医药卫生ETF、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嘉实中证金融 地产ETF、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 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嘉实新机遇混 合发起式、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 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 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常态混合、 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稳泰债券、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嘉实稳盛债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 嘉实惠泽定增混合、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研究 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 实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 期债券、嘉实新添程混合、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沪港深回 报混合、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原油 (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嘉实中关村A股ETF、嘉实稳华纯 债债券、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稳愉债券、嘉实创业板ETF、嘉实新添 泽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嘉 实稳悦纯债债券、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 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 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 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 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 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 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 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 JP Morgan Chase 固 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2008 年至今任 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 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 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 “ 中国商法 ” 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 , 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 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 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 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经雷先生,总经理, 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 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 析师( CFA )。 1998 年到 2008 在美国国际集团( AIG )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 投资工作。 2008 年到 2013 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 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2013 年 10 月份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MD )、机 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 。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 女士,督察长, 中共党员 ,法学 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 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 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 、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张文玥 女士,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9 年证券从业经历 。 曾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货币市场交易员及债券投资经理。 2014 年 4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 alpha 策略组 。 2014 年 8 月 13 日 至今任 嘉实安心 货币 、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 、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 2015 年 7 月 14 日至今任嘉实 快线货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宝基金经理 ,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今任嘉实现金宝货币基金经理 , 20 17 年 3 月 23 日至今任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基 金经理 。 2014 年 8 月 13 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李曈先生,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8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 场部、机构业务部业务经理。 2014 年 12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职于固定收益 业务体系短端 alpha 策略组 。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今任嘉实安心货币基金经理 ,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活 期宝 货 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今任嘉实快线货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今任嘉 实现金宝货币基金经理 , 2017 年 4 月 13 日至今任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今任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今任嘉实宝、嘉实增益宝货 币、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李金灿 先生, 8 年证券从业经理。 曾任 Futex Trading Ltd 期货交易员、北京首创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 2012 年 8 月加入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硕 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15 年 6 月 9 日至今任 嘉实超短债债券 、嘉实宝货币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嘉实薪金宝货币基金经理 , 2016 年 2 月 5 日至今任嘉实快线 货币基金经理 ,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嘉实增益宝货币基金经理 ,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今 任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5 日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活钱包货币、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现金宝货币、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基 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 2016 年 7 月 2 3 日至今任 嘉实安心货币以及本基金基金经理。 ( 2 )历任基金经理: 2012 年 8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桑迎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3 日 魏莉女士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 、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公司总经理兼固定收 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固定收益体系资深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万晓西先生、胡永青先 生、以及投资经理王怀震先生、嘉实国际 CIO Thomas Kwan 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 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总监及资深基金经理、投 资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固定收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部门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 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 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 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 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 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 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监 察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 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 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 业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 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 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 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 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 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397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 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 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 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 215577 联系人 赵佳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 2 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84362200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 信合 广场 801A 单元 电话 ( 0591 ) 880136 70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 - 06A 单元 电话 ( 020 ) 88832125 传真 ( 0 20 )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 、代 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99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话 95566 (3)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网址 www.ccb.com 客服电话 95533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 0755 ) 83198888 传真 ( 0755 )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55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网址 bank.ecitic.com 客服电话 95558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高天、虞谷云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网址 www.spdb.com.cn 客服电话 95528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卞晸煜 电话 ( 0 21 ) 52629999 传真 ( 021 ) 62569070 网址 www.cib.com.cn 客服电话 95561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志刚 电话 (010)58560666 网址 www.cmbc.com.cn 客服电话 95568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肖遂宁 联系人 张青 电话 0755 - 22166118 传真 0755 - 82080 406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 - 3 或 95501 (1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 22 - 27 层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 - 38523692 传真 021 -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客服电话 (021)962999 (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号元亨大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号元亨大 厦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85605006 传真 (010)85605345 网址 www.bjrcb.com 客服电话 96198 (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叶旻 电话 0532 - 68602127 传真 0532 - 68629939 网址 www.qdccb.com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 、 4006696588( 全国 ) (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08309 网址 www.hzbank.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508 (1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静 电话 ( 025 ) 86775044 传真 ( 02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