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力达”、“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 专业意见。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均系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交易 所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