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稳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 据 20 10 年 6 月 28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 10 ] 874 号)和 20 10 年 7 月 12 日 《 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 [20 10 ] 445 号 )的核准 公开发售。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9 月 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本基 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嘉实 稳固收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 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 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嘉实稳固收益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 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 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时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基金的募集安排 ................................ ................................ ................................ ............................ 5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53 九、基金转换 ................................ ................................ ................................ ................................ ........ 60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 ................ 6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6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75 十三、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76 十四、基金 的财产 ................................ ................................ ................................ ................................ 76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 ................................ ............................ 77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81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3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5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5 二十、风险揭示 ................................ ................................ ................................ ................................ .... 9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 ........ 92 二十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4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9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35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7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7 二十七、备查文件目录 ................................ ................................ ................................ ...................... 13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 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 实施并于 2014 年 7 月 7 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 的 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 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 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 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发售公告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 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 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 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日 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 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 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 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 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 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 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 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 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 融 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 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 、管理费、托管费 等费率 收取方式 和收取水平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 可以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3 年运作周期滚动 1、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 年 1 个月的期间,为本基金 3 年运作周期的“第一期”(简称“第一期”);其中自本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满 3 年的期间,为本基金第一期的“运作期”;第一 期运 作期后的一个月,为本基金第一期的“间歇期”。 2、 自本基金第一期间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满 3 年 1 个 月的期间,为本基金 3 年运作周期的“第二期”(简称“第二期”); 其中自本基金第一期间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满 3 年的 期间,为本基金第二期的“运作期”;第二期运作期后的一个月, 为本基金第二期的“间歇期”。 3 、 依此类推,本基金在持续经营中,形成“ 3 年运作周期滚动” 运作期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自本基金上一期间歇期结束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起满 3 年的期间,为本基金的运作期 间歇期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结束后的一个月 ,为本基金的间歇期 护本目标 指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护投资本金安全而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护本目标为 1.00 元 / 基金份额,护本目 标每年重新确定。 年度观察日 指在当期运作期内,自当期运作期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增加 第 一个日历年后与当期运作期第一个工作日对应的日期 为当期 运作期的第一个年度观察日 (如果该对应日期不是工作日,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 , 增加 第二 个日历年后与当期运作期第一个工 作日对应的日期 为当期运作期的第二个年度观察日 (如果该对应 日期不是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0 % ,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0 % , 立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 %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立, 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在北京 并设 深圳、成都 、杭州、 青岛、南京、福州、广州 分公司。公司获得 首批 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 QDII 资格 和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 2 . 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 1 8 年 3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1 4 4 只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 嘉实元和、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 嘉实稳健混合、嘉实 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优质 企业混合 、嘉实货币 、 嘉 实 沪深 300 ETF 联接( LOF ) 、嘉实超短债债券、 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混合 ( QDII )、 嘉实研究精选混合 、嘉实多元债券、 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 、嘉实回报混合 、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 LOF ) 、 嘉实价值优势混合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 H 股指数( QDII - LOF )、 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 、 嘉实领先成长混合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 QDII - FOF - LOF )、嘉实信用债券 、 嘉实周期优选混 合 、嘉实安心货币 、嘉实中创 40 0ETF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 、 嘉实优化 红利混合 、嘉实全球房地产( QDII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 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嘉实中证 500ETF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 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 QDII )、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 期混合、嘉实宝 A/B 、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 、嘉实活钱包货币 、嘉实泰和 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 、嘉实中证医药卫 生 ETF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 、嘉实新兴产业 股票 、 嘉实新收益混合 、 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 、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 票 、嘉实新消费 股票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 、嘉实 快线货币、嘉实新机遇混合发起式、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嘉实 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 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新起航混合 、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 券 、 嘉实新常态混合、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稳泰债券、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 嘉实稳盛债券 、 嘉实稳鑫纯债债券 、 嘉实安益混合 、嘉实文体娱乐股 票 、 嘉实稳泽纯债债券 、 嘉实惠泽定增混合 、 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 主题增强混合、 嘉实优势成长混合 、 嘉实研究增强混合 、 嘉实稳荣债券 、 嘉实农业产业股票 、 嘉实价值增强混合 、 嘉实新添瑞混合 、 嘉实现金宝货币 、 嘉实增益宝货币 、 嘉 实物流产业股 票 、 嘉实丰安 6 个月定期债券 、 嘉实新添程混合 、 嘉实稳元纯债债券 、 嘉实稳熙纯债债券 、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 、 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 、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 理财债券 、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 嘉实现金添利货币 、嘉实原油( QDII - LOF ) 、 嘉实前沿科 技沪港深股票 、 嘉实稳宏债券 、 嘉实中关村 A 股 ETF 、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 嘉实 6 个月理财 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嘉实中小企业量 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稳愉债券、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创业板 ETF 、嘉实合润 双 债两年期定期债券 、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嘉实稳悦纯债债券 、嘉实新 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 FOF )、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 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 嘉实核心优势股票 、 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 、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 。 其 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 。同时,管理多个全国 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 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 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 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 JP Morgan Chase 固 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 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2008 年至今任 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 “ 中国商法 ” 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 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 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经 雷先生,总经理, 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 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 析师( CFA )。 1998 年到 2008 在美国国际集团( AIG )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 投资工作。 2008 年到 2013 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 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2013 年 10 月份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MD )、机 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 。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 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 管理公司 ,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 女士,督察长, 中共党员 ,法学 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 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 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 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曲扬女士,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信息系,具有 13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04 年至 2007 年,任中信基金固定收益研究员、交易员; 2007 年至 2010 年 6 月,任中国光大银行 债券自营投资业务副主管; 2010 年 6 月加入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 , 现任职 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全回报策略组 。 201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21 日任嘉实 稳固收益债 券基金经理 ,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任 嘉实稳丰纯债债券 基金经理, 2011 年 11 月 18 日至今任嘉实债券 基金经理 , 2012 年 12 月 11 日至今任 嘉实纯债债券 基金经理 , 2013 年 5 月 21 日至今 任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基金经理 , 2015 年 4 月 18 日至今任 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 嘉 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 基金经理 , 2016 年 3 月 18 日 至今任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至今任 嘉实新财富 混合 、嘉实新起航混合基金经理 ,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今任 嘉实新常态混合 、 嘉实新优选混合 和 嘉实新思路混合 基金经理 ,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今任 嘉实稳鑫纯债债券 基金经理 , 2016 年 8 月 25 日至今任嘉实安益混合基金经理 , 2016 年 9 月 13 日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1 日任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14 日任嘉实价值增 强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1 日任嘉实新添瑞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 28 日任嘉实新添 程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9 日任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6 日任嘉实稳熙 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1 日 至今任 嘉实稳怡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今任 嘉 实稳悦纯债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今任 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 18 日至今任 本基金 基金经理 。 胡永青先生,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14 年 证券从业经验 。 曾任天安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组合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 2011 年 2 月 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任国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2011 年 12 月 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任国泰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 7 月 3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任 嘉实稳丰纯债债券 基金经理 。 2013 年 11 月 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 定收益业务体系全回报策略组组长 。 2014 年 3 月 28 日至今任嘉实信用债券 、 嘉实增强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 、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 9 日至今任嘉实元和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今任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今任嘉实新财富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至今任 嘉实新常态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12 日至今任 嘉实新思路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18 日 至今任 嘉实稳泰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 5 日至今任 嘉实新起航混合 、 嘉实新优选混合 和 嘉实新趋势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至今任 嘉实稳盛债券 基金经理 , 2016 年 12 月 1 日任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 强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14 日任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 日至今任 嘉实 稳宏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今任 嘉实稳怡债券 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今任 嘉 实稳愉债券 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18 日至今任 本基金 基金经理。 ( 2 )历任基金经理 2012 年 3 月 8 日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陈绪新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 1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 2 年 11 月 21 日 ,曲扬女士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 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7 日 ,刘熹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18 日,裴晓辉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兼固定收 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固定收益体系资深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万晓西先生、胡永青先 生、以及投资经理王怀震先生、嘉实国际CIO Thomas Kwan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财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 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 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债券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总监及资深基金经理、投 资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固定收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以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 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 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 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 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财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 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 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监 察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30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 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末,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1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 选的 5 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 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 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 、 20 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 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5 年、 2016 年中国工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 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 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 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 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 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 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 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 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 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 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 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 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 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 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 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 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 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 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 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 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 间演练发展到现 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 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 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 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 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 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 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 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 等地位。资产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 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 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 债券 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 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 215577 联系人 赵佳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 2 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84362200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 5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合广场 801A 单元 电话 0591 - 88013670 电话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 - 06A 单元 电话 ( 020 ) 88832125 传真 ( 0 20 )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 - 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95588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