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州易桥: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21:32:5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神州易桥 公告编号:2018-042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向彭聪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7号)核准,向彭聪
发行78,130,329股股份、向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5,768,340
股股份、向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944,20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同时核准向连良桂、智尚田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6,842,87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6.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2.3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3,250,917.60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13日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3537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
净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西宁
市城西支行

64,900.00

718.00

23,143.16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8 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测算,
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480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771.55万元(不含募集资
金),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及批准程序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相关承诺

为确保按时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
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
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
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
的效益。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
独立财务顾问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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