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世纪星源: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1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在深圳市签署编号为(2018)年授保字第013-1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本司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司控 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司董事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过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情况 本司董事局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17年6月28日,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为浙江 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 前,本司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可用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5月20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0号9层、10层,法定代表人王卫民,注册资 本人民币7,030.92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制造:环保设备;服务:环境工程、 市政工程、河道湖泊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 包,环保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保工程;批发、零售:环保设备;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 被担保人是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司持股82.53%,陈昆柏持股17.47%。陈 昆柏同时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 2.被担保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74,743.6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4,831.2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9,912.4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3,062.0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419.51万 元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5,11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42,43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67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7,658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2,735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4年。 担保的主合同为债务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所签订的编号为(2018)年授字第013号的《授信协议》,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为1年,自放款之日起计算。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为人民币 ,被担保的 主债权本金数额为(大写)壹仟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0 )。 4、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五、董事局意见 1、本司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申请 贷款,需本司提供担保,为支持被担保人顺利取得该笔贷款,同意本司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 2、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本司提供前述担保有助于被担保人获得该笔贷款,减 少了被担保人股东即本司的投入,有利于改善被担保人的营业环境和经营状况。 本司提供该担保的风险:如被担保人未按主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本司将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董事局认为被担保人有能力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3,800万元人民币(已 包括本次担保的1,000万元),占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8,252.08万元人 民币的比例为34.1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0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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