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19:37: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
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
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
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鄞州银行、宁波
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如全资子公司在取得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时,需公司以担保方式作为增加综合
授信融资额度手段的,则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
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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