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18合和01: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8 合和 01 证券代码:112664 发行总额: 80000 万元 上市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或“合和集团”)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 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 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 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长期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 债 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为 865.37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45.1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2. 95 % ; 发行人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7918.96 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同时, 发行人 2017 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数据为 342,939.17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04,842.42 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的相关发行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 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 挂 牌(以下简称 “ 双边挂牌)上市交易。 本期 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 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 若 本期 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 本期 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 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 本期 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 本期 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 本期 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和《 云 南合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 , 投 资者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p:/w.szse.cn )以及巨潮资 讯网站( htp:/w.cninfo.com.cn )查询。 目前发行人经营稳定,运作正常,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253027445 法定代表人:李剑波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公司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16号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双友 联系电话:0877-2989769 所属行业: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 8 年 3 月 20 日 披露的《云南合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简称“ 1 8 合和 01 ”,债券代码“ 11264 ”。 二 、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 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8 亿 元。 三、债券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发行工作已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 8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5.30% 。 四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 次 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481 号 文核准公开发行 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本期为 首期 发行 ,发行额度为 8 亿元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发行完毕。 五 、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 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 的 发行方式,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 、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 债券由 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 债券的主承销商为 红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 为 华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七 、债券面额 及发行价格 本期 债券面值 10 元,平价发行。 八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 九 、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 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十 、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兑付日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规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 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 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 为债券持有人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 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债券持有人截至 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3月22日。 4、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2日为上一年度的付息日。如债券 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 月22日。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 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3月22日。 6、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3年的3月22日。如债券持有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3月22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十一 、债券利率 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 5.30 % , 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 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 面利率 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十 二 、发行人 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 三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 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 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 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 四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8 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次募 集资金不用于购买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也不用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投资), 从而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十 五 、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 六 、 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 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十 八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 九 、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 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8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 已于 201 8 年 3 月 2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60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4月20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交易。本期债券简称 为“18合和01”,债券代码“112664”。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 7 .09.30 201 6 .12.31 201 5 .12.31 201 4 .12.31 总资产 15,789,143.15 15,148,643.46 11,032,907.79 8,513,976.70 总负债 7,135,411.41 6,461,463.89 2,558,699.76 2,076,175.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589,817.14 6,635,957.15 7,125,546.12 5,737,401.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53,731.74 8,687,179.57 8,474,208.03 6,437,800.7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 7 .09.30 201 6 .12.31 201 5 .12.31 201 4 .12.31 营业收入 268,023.34 445,870.64 493,656.57 726,898.99 净利润 383,869.76 361,619.28 383,962.07 229,626.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1,245.09 298,019.84 273,568.24 172,16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425.0 656,385.65 - 165,14.54 - 27,723.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1,617.95 - 179,452.65 414,492.01 - 224,530.62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例(倍) 0.52 0.61 2.70 1.61 速动比例(倍) 0.48 0.56 2.35 1.25 资产负债率 45.19% 42.65% 23.19% 24.39% 全部债务(万 元) 5,402,566.87 4,704,293.74 411,750.60 397,159.89 债务资本比例 38.44% 35.13% 4.63% 5.81% 应收账款周转 率 6.54 8.91 10.51 16.02 存货周转率 0.59 0.91 0.87 1.12 EBIT(万元) 462,166.06 412,283.91 485,534.3 291,146.38 EBIT 全部债务 0.09 0.09 1.1 8 0.73 比 EBIT 利息倍数 119.65 29.29 25.03 15.67 EBITDA(万元) 515,969.13 471,099.80 556,960.03 343,516.48 EBITDA 全部 债务比 0.10 0.10 1.3 5 0.86 EBITDA 利息 倍数 133.58 33.47 28.72 18.49 净资产收益率 4.25% 4.33% 4.2 5 % 3.42% 总资产报酬率 2.99% 3.15% 4.9 7 % 3.71%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 / 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 / 资产总计 ×10% 4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 + 衍生金融负债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拆入资 金 + 应付票据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5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 / (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总额) ×10% 6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 〔(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 /2 〕 7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 〔(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 /2 〕 8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 费用的利息支出) 9 、 EBIT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0 、 EBIT 全部债务比= EBIT/ 全部债务 11 、 EBIT 利息倍数= EBIT/ (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 、净资产收益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13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期初资产总额+期 末资产总额) /2 ﹞ ×10%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六节 本期 债券偿债风险及对策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债风险及对策,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云 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第二节、风险因素”。 第 七 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措施、偿债计划及其他 保障措施”。 第 八 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 九 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 十 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发行人公告年报后 2 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 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 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 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 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 相关资料。 第十 一 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 至 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 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 二 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批准和授权,公司拟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本期发行为第一期发行,发行额度为 8 亿元。 二、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8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本次债 券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购 买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也不用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投资),从而满足公司日 常营运资金需求。 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方式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 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为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直接支 持,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公司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资金除匹配的自有资金外,剩余部分主要通过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以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近年来,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较快,目前通过 自有资金滚动发展,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预计营运资金的需求将快速增长。 发行人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拓展现有融资渠道,以较低成本获取更多资金, 从而达到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的目的,为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发行人作为大型控股公司,各业务板块均有不同的子公司作为实际运营主体。 近年来,发行人各板块业务迅速拓展,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加。如基础产 业板块,未来云南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良好发展机遇,发行人运营的昆玉高 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未来将有机会参与云南省内的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 金融创投板块,国家大力支持直接融资,推动证券业做大做强。发行人正在 推动红塔证券 IPO 进程,另一方面发行人控股了红塔银行,公司将适时为红塔银 行的发展提供支持,改善红塔银行目前因资本规模限制的发展瓶颈。红塔创投也 将通过加大直接投资力度,支持国内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通过本次公司债券的 发行,发行人可以更好地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各业务板块的持续 发展提供保障。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 充足的资金是公司成为一流金融控股集团的基础。近年来,虽然公司整体利 润大幅增长,但自有资金仍无法满足未来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目前,公司正处于 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 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综合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 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 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发行人的综合资金成本。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的重要举措,将有 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 资金的归集和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将全部用于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用途。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金碧路支行 账号:39640188000087856 第十 三 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2,940.0 万元,为发行人下 属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华新红塔水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 保。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 单位 被担保单位 银行名称 担保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担保对象 经营状况 滇西水泥 华新红塔水泥 (景洪)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 2,940.00 2017-03-20 2018-03-20 正常 合计 2,940.00 二、 资产抵质押及限制用途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 债的情况 发行人资产抵押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与发行 人关系 借款人 借款银 行 贷款金额 抵押物 资产价值 期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子公司 红河投资 弥勒农 商行营 20,90.0 土地使用权 30,427.92 2016.6.23 2019.6.23 业部 弥勒农 行红烟 支行 3,0.0 土地使用权 22,61.0 2015.7.2 2018.7.21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资产质押情况。 第十 四 节 有关 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剑波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116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116 号 联系人: 陶哲 电话: 087 - 2989761 传真: 087 - 2989575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 、主承销商、独家簿记管理人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素明 住所:昆明市北京路 1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项目负责人:楼雅青 项目组成员: 马兴昆、 楼雅青、仕瑞林 电话: 0871 - 6357982 传真: 0871 - 63579825 2 、承销团成员 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恒奥中心 c 座 503 联系人: 张叔麟 电话: 010 - 63214651 传真: 010 - 66231979 (三)受托管理人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联系人:林祥 电话: 0755-23982945 传真: 0755-23982945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D 座 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D 座 7 层 经办律师:黄松、陈阳、李秀丽 电话: 010 - 581379 传真: 010 - 581378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 36 号如意大厦 9 - 10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为、李云虹 电话: 0871 - 681595 传真: 0871 - 63646916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信宏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 大厦 12 层 经办分析师:张祎、 贾一晗 电话: 010 - 85172818 传真: 010 - 85171273 ( 七 )本 期 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 :王建军 电话: 075 - 8868 传真: 075 - 82083 164 ( 八 )本 期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 : 戴文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 075 - 2 189 传真: 075 - 2 1890 第十 五 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审计报告及 2017 年 1-9 月财务 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二、 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 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30-16:30。 (二) 查阅地点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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