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银景福回报混合: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8 年 4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 52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 01 8 年 4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银景福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银景福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 [2017]178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 年 3 月 12 日 至2018 年 4 月 13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 018 年 4 月 1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 7,28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 1,015,230,393.5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 元 ) 295,397.87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1,015,230,393.53 利息结转的份额 295,397.87 合计 1,015,525,791.4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63,099.56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 01 8 年 4 月 17 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 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 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 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等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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